欧阳谦 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
今年是法国哲学家萨特诞辰120周年。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萨特的存在主义曾经风靡一时。无论是思想理论界还是高校大学生,除了谈论尼采、弗洛伊德、马尔库塞等人的思想观点之外,阅读追捧萨特的哲学思想(《存在与虚无》和《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中译本恰逢其时出版)也成了一种思想时尚。当然,相比于其他当红的西方思想家来说,萨特还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就是他的小说戏剧作品(如《恶心》《肮脏的手》等)有着更多的受众群从而产生广泛影响。在萨特的哲学著作和文学作品的双重作用下,存在主义这种思想舶来品(海德格尔也在其中,只是当时相比萨特而言偏于小众)也可以说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中的一股思想力量。存在主义思潮不仅在课堂教学内容中独领风骚,而且在作家张贤亮的《绿化树》和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等小说作品中也是尽显其影响。尽管之后对于萨特的哲学思想和文学创作持续有人研究,萨特的名字也不断地见诸各种出版物和思想话题,但相比之前的流行度和声誉度还是有所减弱。难道说,萨特的存在主义仅仅是一阵风而再不具有让人回味无穷的思想魅力?相比海德格尔的此在存在论,萨特的哲学反思难道就如某些评论者认为的比较肤浅或者比较极端?事实当然不是这样。无论是其早期代表作《存在与虚无》还是后来所写的《辩证理性批判》,萨特始终都在围绕着人的意识存在及其选择自由进行现象学的和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有益探索,再加上他在文学创作和社会活动等方面的作为,无疑都为后世留下了极为丰富的理论思想遗产。
如果说萨特有着最值得后人去阅读和讨论的哲学创见,那么他的自由现象学就是最具思想价值的。即使是在今天,当自由问题不断地得到多理论路径探讨的情形下,萨特从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出发对于人的“绝对自由”的存在主义论证,依然是颇见其理论深度的,其自由论证有着一种深刻的片面,或者叫作一种片面的深刻。关于“绝对自由”的哲学论证,他是从“存在先于本质”(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这个命题启动的。简单地说就是,人首先作为一个有意识行为的主观性存在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通过自己一生不断地主观超越和行为选择而最终定义了“自己是谁”,也就是通过超越和选择而生成了自己的“本质”。人的本质规定并不是被预先设计好的。或者说,人并非先验地具有某种固定不变的“人性”,人性其实是在行动中不断得到定义的。这个命题彻底否定了传统普遍理性主义以及基督教教义对于人性的固有预设,由此将人抛入一种无依无靠的绝对自由之中。换成大白话来说,究其一生,人不过是自己所有行动的总和,除了自己不断地选择,并没有什么固定不变的所属。这是一种典型的存在主义的人性观和人生观,而且也是一种反本质主义的人性论立场。
究竟凭什么说人是“绝对自由”的呢?萨特找到的根据就是人的意识存在方式。按照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人的意识存在是基于意向性活动而发生和展开的。所谓意向性活动就是人通过意识来照亮对象,并由此构建起自己的意义世界。世界的意义并非从来就有或者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取决于人的主观意向和自由选择。因为意向性的活动,人绝不受制于外在的规定性,而是不断地从内到外投射自己的意向,进而可以主观地选择世界。在其代表作《存在与虚无》一书中,萨特严格划分出了“人”与“物”的不同存在方式。一方面“人”是“自为的存在”(l’être-pour-soi),人总是不满足现状而朝向超越性的存在,人的苦恼(angoisse)和自欺(mauvaise foi)恰恰证明了人是有选择自主权的。为何人总是感到苦恼?正是因为人必须不断地面对各种选择。即使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为何人总会自欺?正是因为人实际上知其可为而不为。“自为的存在”指向人的意识存在方式,这是一种超越性的虚无化能力。总之,与物的凝固性相反,人的“自为的存在”可以用“不是其所是,是其所不是”来加以表述。换言之,意识的意向性具有一种“虚无化”(néantisation)的能力,它是完全可以通过否定、提问、想象等与现实世界保持关系。当我开始询问“我是谁?”的时候,我实际已经将“我”置于质疑之中。正是这种自我疏离的意识活动成为“绝对自由”的前提。与此相比较,“物”是一种“自在的存在”(l’être-en-soi),“自在存在”是指向那些非意识的存在物,其存在特征可以概括为“是其所是”(what it is)。如一把人造的锤子,作为工具其本质是先于存在的,即它的本质和用途事先被规定下来了。锤子的本质是固定不变的和实实在在的。萨特往往以“黏滞”“迟钝”等描述这种存在的惰性状态:一块石头仅仅是它自身,无法超越其给定性。因此,自在存在是充实的、不透明的,缺乏任何关系性与可能性。这种存在的荒诞性在于,它没有理由而只是无意义地“在那里”。
接着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演讲中,萨特更加明白地提出“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甚至说“人是被判处了自由的徒刑”。人作为意识存在,人有着根本性的意向性活动,人一生下来就不得不自由。即使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似乎是不自由的,那也是人自由地选择了不自由。人因为意向性而必须自由。人有存在自由,而且是不得不自由,这就是所谓的“绝对自由”。
对于什么是“绝对自由”,萨特甚至说过这样一段匪夷所思的话:“我们从来没有比在德国统治时期更为自由的了。我们失去了自己的权利,首先是讲话的权利。我们每天当面受到侮辱,还不得不忍气吞声。我们在种种借口之下,比如说由于是工人,犹太人或者政治犯而被统统放逐……正是因为所有这些,我们是自由的。由于纳粹的毒液渗进我们的脑海,所以每一个思想都是一次征服。正因为强大的警察当局试图强迫我们保持缄默,所以我们说出的每个字都具有宣言的价值。也正因为我们被追捕,所以我们的每一个姿态都具有庄严承诺的份量”。在纳粹占领下更加显示出法国人的自由,这确实是一种极端的自由论证。在萨特看来,因为沦陷下的法国人面对着纳粹的暴行而必须做出表态,或者投降说“是”,或者反抗说“否”,或者以沉默作为表态。这里的意思就是说,在难以逃脱的强大敌人势力面前,身处其中的每个人都必须进行表态。这种表态是无法回避的从而显示出人的主观性特征。
萨特的自由论证确实让常人有些难以理解。越是在极端对抗的情景中,越是在死亡边缘的境遇中,越是能够激发出人的意向性及其主观选择,从而显示出人的自由存在。相反,在平常无奇和按部就班的日常生活中,人的表态似乎是可有可无的或者是无关紧要的,可以模棱两可而不需要即刻表态。于是,人们往往愿意处于随大流的“沉沦”状态(海德格尔用了“沉沦”这个中性词来指称这种境况)。因为这种“沉沦”如同温吞水一样不痛不痒,无法让人体会到必须做出选择的决然需求。可是,这种“沉沦”往往会被一些极端状况所打破。这就是当我们面对枪口、遭受酷刑、受到囚禁、处于死亡边缘的时候,当我们被逼着必须表态和做出选择的时候,我们的主观性才会被唤起。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做出表态。萨特认为,自由并非某种可被剥夺的外在属性,而是意识的存在论结构。即使是被囚禁或遭受酷刑,人仍能选择如何回应这种处境。当然,萨特承认这种自由一定会伴随“苦恼”——因为当人意识到无可推诿的自由选择时,就会本能地试图通过“自欺”来加以逃避。“绝对自由”意味着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之下,人依然能够意向性地选择如何“对待”和“确认”自己的处境。人的存在和物的存在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不管外在条件和生存境遇如何,一个人是可以选择改变自己的;但是一把刀子则不同,刀子不能自己改变自己。当刀子被指定为一把刀子,它只能别无选择地作为一把刀子。然而,人是有意识的存在,有意识就意味着人是意向性的。如果说人的存在方式就是意识的,而意识则是空无一物的虚无,于是人的存在就变成了虚无。存在即虚无表示人的存在是在否定中展开的,人的本质则是有待选择来完成的。与物不同,人没有本质,因为人的本质是可以通过意向性加以改变的。人的存在根本上是虚无。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这个命题告诉我们,人是先有了虚无化的意识存在,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本质。
这种完全从意识的意向性出发得出的“绝对自由”,在一定的现实境遇中似乎也是可以得到兑现的。人的意识存在可以是虚无化的,所谓虚无化就是自我意向的否定和超越。当有一座高山挡在你面前的时候,如果你的意向性此刻将这座高山视为大自然的杰作和风景,那么你就会赞美和陶醉其中。然而,如果你的意向性是为了走出大山而要跨越这座高山,那么这座高山就成了一个阻碍你前行的障碍,于是高山不再是美的风景而变成了让你叫苦心烦的拦路虎。简言之,“绝对自由”即意识的虚无化。可是,在具体而复杂的社会条件下,自我的意向性及其虚无化还将面临着他人的“为他的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我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相互交集的社会化过程。不仅如此,人的所有意识行为和自由选择都是处于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结构之中。
当萨特经历了战俘营和抵抗运动之后,他认识到了作为自我的个体有限性问题,并且深切体会到集体的存在及其社会力量。于是,他对于“绝对自由”的自由现象学论证发生了一些思想变化,他人的绝对存在和集体的历史作用进入他的视野。恰逢战后法国思想界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追捧(当时的口号是谁想成为真正的知识分子,谁就必须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萨特寻求将存在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嫁接起来以构建起他的“历史人学”。他一方面强调马克思主义是现时代不可超越的思想地平线,肯定唯物史观及其社会辩证法,接受其总体性范畴及其总体化历史观;另一方面又认为需要为马克思主义输送新鲜的血液,即存在主义以主观性为基础的主体性思想,让存在主义的自由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能够结合起来,由此在主观性与客观性之间搭起一座中介化的方法论桥梁。这些理论尝试集中反映在他继《存在与虚无》之后完成的一本大部头的理论著作《辩证理性批判》之中。
萨特哲学始终以探求人的自由和捍卫人的尊严为宗旨。为此,他在前后期的理论著作中分别进行了现象学的和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探索,独创性地提出了融合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于其中的自由观和历史观。尽管他的自由现象学和“历史人学”并非十全十美的自洽理论体系,但是从意识的意向性及其主观性出发论证人的“绝对自由”确是他独自作出的理论贡献。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面临着更多的现实挑战,尤其是AI发展和人工智能对于人的主体性地位及其自由愿景的影响,又将人类自由问题的反思置于了新的情景之中。在技术大爆炸的时代和超级人工智能的机器人面前,人类的“绝对自由”将何去何从?人的主观性与机器人的客观性将如何协调?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反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