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维特根斯坦与他的《逻辑哲学论》

2025-06-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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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怡 山西大学特聘教授
  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最为重要的西方哲学家之一,他的前后期哲学对现当代哲学的形成和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逻辑哲学论》集中代表了他的前期哲学思想,也是他生前发表的唯一哲学著作。他的后期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他去世后被编辑出版的《哲学研究》以及《论确定性》等著作中。维特根斯坦对当代哲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其前期思想参与开创了分析哲学中的理想语言学派,后期思想则开创了日常语言学派。因此,他与弗雷格、罗素、摩尔等人被看作是当代西方分析哲学的主要开创者,而《逻辑哲学论》则被看作是完成了当代哲学中的“语言的转向”。
  《逻辑哲学论》最初是以论文的形式用德文发表于1921年11月的德文杂志《自然哲学年鉴》,1922年出版了德英对照单行本。由于罗素的大力推荐,该书出版后很快受到欧洲哲学界的广泛关注。1923年,拉姆齐在著名的哲学杂志《心》上发表了一篇书评,深刻指出了该书的价值。1924年,以石里克为代表的维也纳小组开始每周逐句讨论《逻辑哲学论》的命题,认为该书表达了他们高度认可的观点。1927年,该书被译为中文,题书名为《名理论》,成为原书出版后最早翻译为非西方语言的译本。虽然维特根斯坦在20世纪30年代左右开始对自己的前期观点提出批评,并最终放弃了这些观点,但《逻辑哲学论》一书早已为维特根斯坦奠定了在当代哲学中的历史地位。
  《逻辑哲学论》在哲学上的独创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是对弗雷格、罗素以及赫兹、玻尔兹曼和叔本华等人思想的批判性继承,另一方面则是其思想的创造性观点,包括以逻辑图像论为核心的逻辑原子主义以及区分“说出”与“显示”并由此为思想表达划界的观点。
  弗雷格对维特根斯坦思想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表达逻辑的命题形式上,更主要的是关于澄清命题意义的思路上。维特根斯坦接受了弗雷格对主谓命题的逻辑分析方法,提出命题作为事实图像的观点。他看到了基本命题与其他复杂命题之间的函项关系,但并没有完全接受弗雷格的概念文字的思想,即强调对象落入概念的逻辑关系之中,而是更为看重函项关系本身的观念。他看到了弗雷格逻辑和哲学中的困难,即把对象与概念的区别看作是绝对的并认为对象是饱和的而概念是非饱和的,这就导致了对象与概念之间的不可通约性。对此,维特根斯坦早在1914年的笔记中就明确提出对语言属性不可言说的观点。在这个笔记中,他首次提出了“说出”和“显示”的区别。他指出:逻辑的所谓属性显示了语言的逻辑属性,因而显示了宇宙的逻辑属性,但没有说出任何东西。在《逻辑哲学论》的6.12命题中,维特根斯坦把这个思想表述为:“逻辑命题是重言式,这显示了语言的形式的(逻辑的)属性,因而也是世界的属性。”由此他表明,纯粹的形式概念必须与真实的概念相区别,而对象与概念之间的区分是无意义的。
  弗雷格的逻辑主义纲领,即证明算术可以还原为逻辑,最终导致了罗素悖论,即无法把一个语词用于讨论自身。这使得维特根斯坦注意到逻辑讨论中的同一性和否定词的问题。他在与罗素的多次讨论中试图去理解这两个问题的意义,但最终发现它们并不是真正的逻辑问题。罗素试图用他的类型论解决罗素悖论,但遭到了维特根斯坦的质疑。罗素提出的“原子命题”在维特根斯坦那里被称作“基本命题”,表明早期维特根斯坦依然坚持把数学还原为逻辑的逻辑原子主义思想。在《逻辑哲学论》中,这种逻辑原子主义更多地表现为一种逻辑图像论。在该书中,维特根斯坦以一种为思想和语言划定界限的方式完成了对思想的澄清工作。在该书序言中,他明确指出,“本书旨在为思想划定一个界限,或者更准确地说,不是为思想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定一个界限:为了对思想划定一个界限,我们就会思考这个界限的两边(就是说,我们就会去思考无法思想的东西)。因此,这个界限就只能划定在语言中,而存在于这个界限另一边的东西就只是无意义。”正是这个主旨,使他最后以一个完全没有解释的命题结束全书:“凡是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这意味着,在他看来,可以说的都已经在该书中清楚地说明了,而在语言界限另一边的东西就是不可说的,因而对此只能保持沉默。这一思想在当代哲学中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中的核心思想之一。但其中更为重要的思想在于,维特根斯坦由此提出了“说出”和“显示”的区别:对于无法“说出”的东西,我们可以通过“显示”去理解。因此,这里既没有不可知论之虞,也没有怀疑论之嫌。维特根斯坦的目的只是为思想划定一个可表达的界限,这与康德为纯粹理性划定界限的做法如出一辙:康德是为人类的理性划定了界限,而维特根斯坦则是为人类的语言划定了界限。
  早期维特根斯坦还受到赫兹、玻尔兹曼和叔本华等人的思想影响。虽然这些并没有直接构成《逻辑哲学论》的主要观点,但他们的思想倾向已经塑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基本思路。特别是,叔本华对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带来了极大影响。不过,尽管维特根斯坦受到这些哲学家思想的深刻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思想完全是接受了他们的衣钵而少有创新。相反,他在下面这些问题上都有明显的独创观点,显示了他的哲学思考的与众不同之处。
  第一,他否定了逻辑常项在逻辑命题中的地位。维特根斯坦认为,逻辑一定表明完全不同于其他任何科学。维特根斯坦放弃了罗素的意义指称理论,对逻辑中的否定词的作用重新作出解释,认为它们并不具有真正的指称意义,因而并不存在任何逻辑对象。他提出,一切逻辑命题都是相同的,这就意味着逻辑命题并不意味任何东西,包括否定词在内的逻辑连接词都不过是逻辑上的运算符。这个思想最初形成于1914年,后来在1915年得到更为明确地表达。他说:“否定就是运算。运算并不陈述任何东西,而只是告诉结果”,这个思想在《逻辑哲学论》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他指出,运算的出现并没有刻画命题的意义,因为一个运算本身并没有陈述任何东西,这只是依赖于运算的根据。他不同意罗素的类型论,认为在一个形式序列中从一个词项到另一个词项是可能的。这意味着,逻辑常项并不指称任何东西,它们不过是逻辑命题中的形式部分,因而只具有运算的作用。他把这些逻辑常项称为“函项”,认为它们无法作为自身的主目,但运算的结果的确可以成为其自身的根据。
  第二,维特根斯坦反对罗素对命题的看法,认为把复杂物看作由简单物构成的想法会带来命题的统一性问题,即不同的组成部分如何构成一个完整的命题。他也反对弗雷格采用概念的非饱和性去回答这个问题,否定弗雷格式的分析,认为我们无法用不同种类的事物去替换其他的事物,不同种类的事物只能以正确的符号逻辑显示出来。在1913—1914年间,维特根斯坦已经清楚地提出了“说出”和“显示”的区分。这个区分在《逻辑哲学论》中则被他作为对思想和语言划界的重要结果。在命题6.4中,他明确指出,“所有的命题都有相同的值。”在命题6.5中,他说:“当无法回答一个问题时,也就无法提出这个问题。这里不存在所谓的哑谜(the riddle)。如果真的可以提出一个问题,那么它就可以得到回答。”他由此推出,一定存在不可说的东西,它们“显示”了自身,而这是神秘的。人们通常把这看作维特根斯坦提倡神秘主义的根据。但事实上,维特根斯坦这里所谓的“神秘”并非指向一种神秘主义,而是指逻辑命题限定了可说的范围,因而在逻辑命题之外都属于不可说的领地。所以,他在命题6.53中说:“哲学的正确方法实际上应当是这样的:除了可以说的东西之外没有说出任何东西,(可以说的)也就是自然科学的命题——那是与哲学无关的东西;每当有人想要说出形而上学的东西,就要向他们表明,他们并没有给他们命题中的某些记号赋予任何意义。这个方法并不会令他们满意——他们不会感觉到我们是在向他们传授哲学——但这却正是唯一正确的方法。”这就是“凡是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的真正涵义。
  第三,维特根斯坦不同意罗素关于“理想语言”的说法,他提出的是“理想符号记法”,即尽可能地澄清日常语言中业已存在的逻辑结构,这些结构使得语言获得意义成为可能。1914年,他明确提出了逻辑命题是重言式的思想,把逻辑命题称作“证明的形式”,并认为不同命题之间只具有相互推导关系而与事实无关。在《逻辑哲学论》中,他说:“重言式和矛盾式是缺少意义的(senseless),……然而,它们并非是无意义的(nonsensical);它们是符号系统的一部分,正如0是算术的符号系统中的一部分一样。”(§4.461-4.4611)在这里,维特根斯坦区分了“缺少意义”和“无意义”,前者是指这些命题没有意义,后者则是指没有在证明推理中发挥作用。这个思想在《逻辑哲学论》中得到了极大地发挥。他指出,重言式和矛盾式都是真值条件句的极端情况。前者是指一个命题对基本命题的所有真值可能性都为真,后者是指对所有真值可能性都为假。一个命题显示了其所说的东西,但重言式和矛盾式则显示它们什么都没有说出。重言式没有真值条件,因为其无条件为真,而矛盾式则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为真。因此,重言式和矛盾式都是“缺少意义”的。
  第四,早期维特根斯坦还在许多重要的逻辑问题上提出了与众不同的观点,如关于简单对象的必然存在、命题的二值性、命题与事实的表征关系以及命题图像,等等。在这些问题上,早期维特根斯坦的思想都具有明显的原创性特征,并在《逻辑哲学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在命题2.02中,维特根斯坦说:对象是简单的。命题2.021说:对象构成了世界的实体。这就解释了它们为何不能是复合的。这些表明,只有简单对象才能成为语言命题具有涵义的必要条件。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提出,只有名称才因其指称而具有意义,但维特根斯坦则认为,只有命题才具有一个完整的分析,名称在命题中则是作为其组成部分才有可能。关于命题的二值性,维特根斯坦曾在早期笔记中提出,要理解一个命题,我们必须知道其为真的情况和其为假的情况。这并非说事物如何如此这般,而是说事物如何不是如此这般。在这里,维特根斯坦是要澄清否定词的神秘感。但在《逻辑哲学论》中,他指出:“命题p和~p具有相反的涵义,但它们共同对应相同的唯一的实在。”(§4.0621)在这里,他不再讨论命题具有意义,而是认为只有名称才有意义。但他把事态作为命题涵义的所指,认为我们可以理解一个命题,即把握其涵义,而无需知道其真值。他说:“命题显示其涵义。一个命题如果为真,就是显示了事物如何。它说出了事物是如此这般的。”(§4.022)由此,维特根斯坦重新刻画了命题与事实之间的表征关系。他说:“并非:‘复合记号“aRb”是说a处于与b的R关系中’;而是说:‘a与b处于某个关系中’是说‘aRb’。”(3.1432)这表明,我们不仅是用命题表征事实,而是只有事实才能被表征,由此把事实归结为命题。这特别明显地体现在他把命题解释为图像的思想中。早在1914年的笔记中,维特根斯坦就提出,命题表征了如此这般的事态,是以逻辑的方式描绘了事态。他提出“命题只是在作为一幅图像时才表达了某些东西”,这个思想在《逻辑哲学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他在命题2.1中明确地说:“我们描绘了事实”,并在命题3中提出:“事实的逻辑图像即思想。”这些论述构成了维特根斯坦前期思想的重要内容,即逻辑图像论。
  可见,《逻辑哲学论》的思想并非简单地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相反,维特根斯坦是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独到思想,并由此完成了当代哲学中的“语言的转向”。为了更为清晰地展示维特根斯坦思想的独创性,让我们来看一下《逻辑哲学论》的思想结构。全书主要是由七个主命题构成,它们是:
  命题1:世界就是那发生的一切。
  命题2:那发生的一切即事实,就是事态的存在。
  命题3:事实的逻辑图像即思想。
  命题4:思想即有意义的命题。
  命题5:命题即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基本命题即真值函项本身。)
  命题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即命题的一般形式。
  命题7:凡是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
  这七个主要命题共同形成了一种相互勾连的逻辑链条,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九连环结构。七个主命题由一条逻辑主线串联,每个命题之下又有不同层次的命题相链接,由此构成了全书完整的逻辑结构。全书不足3万字,共有526个命题。全书七个主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可谓叠床架屋,也可谓抽丝剥茧。全书的思想可以分为四个层次:1.关于世界逻辑构造的逻辑原子主义(命题1和命题);2.关于命题与事实关系的图像论(命题3和命题4);3.关于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理论(命题5和命题6);4.关于不可说之物(命题7)。这些既揭示了维特根斯坦思想的缜密周全,也显示了他在该书中要表达的核心思想,即为思想的表达划定界限。他在每个主命题之下由不同层次的命题展开递进式的解释,从0至x+1,由此形成了层次分明的逻辑推导链条,并以此完成对每个主命题的展开式分析,最终达到第七个主命题,即全书唯一一个没有分次命题的主命题。
  从全书结构上看,维特根斯坦的全部思想都是从逻辑构造出发的,把对语言逻辑的构造直接推演到对思想结构的分析,并由此构造出一个关于世界的图景。换言之,在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图像中,世界和事实都不过是逻辑构造的结果,它们仅仅存在于由命题所揭示的逻辑空间之中;同样,由于命题构成了思想,思想也就变成了命题表达的意义;最后,一切研究的落脚点都在于命题的逻辑结构,也就是命题的一般形式。可以说,正是命题的一般形式,最终规定了什么是可以说的东西,也就是规定了什么是可以思想的东西。这就是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所要完成的工作。
  2021年是《逻辑哲学论》发表一百周年,国际哲学界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包括举办各类专题学术研讨会、出版研究著作、发表相关研究论文等等。其中,对该书的重新翻译工作成为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知道,奥格登和拉姆齐翻译了第一本英译本,但维特根斯坦本人对此译本并不满意,认为其中许多部分的翻译过于拘泥于字面意思,并没有真正反映出原著的意义。正因为如此,维特根斯坦建议将德文原文与英文译文对照出版。自1922年德英对照版出版后,该书很快在欧洲哲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由于罗素的大力推荐和维也纳学派的极力宣传,《逻辑哲学论》很快就成为当代哲学的重要经典。然而,20世纪30年代后,由于维特根斯坦思想的转变伴随着他本人对《逻辑哲学论》思想的批判,哲学家们对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关注似乎超过了对他早期思想的兴趣。直到1961年,麦吉尼斯(Brian McGuinness)与皮尔斯(David Pears)合作出版了第二版的英译本,这才使得该书有了更为符合英文表达习惯的英文翻译,并逐渐成为学术界普遍认可的英文译本,虽然其中依然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困难。2021年,原书版权进入公共领域,国际哲学界对该书的重新翻译工作也就被提上了议程。中文的重译工作是由中山大学的黄敏教授完成的,英文的重译工作主要是由德国柏林洪堡大学的毕明安教授(Michael Beaney)和美国爱荷华大学的斯特恩教授(David Stern)完成的。特别是毕明安于2023年在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牛津世界经典》系列推出的英译本,目前已经被国际学术界接受为替换第二个英译本的最新译本。这些新译本的出版,不仅加深了我们对《逻辑哲学论》的思想理解,更加彰显了该书在出版百年之后经久不衰的历史影响。
【编辑:李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