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四种“岁首”说的深厚文化蕴涵

2025-03-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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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史公司马迁“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撰写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史记》,记载了起于传说中黄帝时代、迄于汉武帝太初四年长达三千多年的历史。《史记》除了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之外,还有十表、八书,“表”是历史大事年月表,“书”是礼仪文化、典章制度、天文地理、水利财用的“专门史”。《史记》“八书”中,《历书》记载了古代历法的发展演变,《天官书》专门记载天文学知识、天象、天文事件和星占。在《史记•天官书》中,值得我们注意的四种“岁首”之记载,其影响延续至今。

  《天官书》说:“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正月旦,王者岁首;立春日,四时之卒始也。”这段话,首先说“候岁美恶”即预测年景的丰歉好坏,要谨慎地研判“岁始”的征兆。接下来,概述了四种“岁首”的情况,即“岁始”“初岁”“岁首”“四时之卒始”(这四个词的含义基本相同,故本文统称为“岁首”)。这四种“岁首”的含义及其深厚的文化蕴涵,分别阐释如下:

  第一,“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说的是以冬至作为岁始(首),“产气始萌”,是指阳气(白昼)逐渐回升(增多)。以冬至时刻为年的起点,便于计算太阳黄道运行(视运动)回归起点的周期长度。《史记•历书》就是以冬至作为历算起点的。

  古代天文历法学从“观象授时”发展到“治历明时”,需要具备的条件,首先是取得日躔月离(即日月运行轨迹)相对比较精确的数值。在远古时代,能够比较精确地观测、记录日行(视运动)黄道周期及几个重要节点,主要依靠的工具与技术是“圭表测影”法。先民通过圭表测影来测定出冬至(及夏至)的节点,《周礼》《礼记》等多有记载。《左传•僖公五年》记录:“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杜预注:“周正月,今十一月,冬至之日,日南极。”也就是将正午表影最长的那一天定为“冬至”。冬至是最早被测定的时间节点之一,具有重要的天文历法标志性意义。可以说:冬至日,是回归年的岁首。

  例如,在周代历法中,冬至所在月份,曾经作为一年的初始月,也就是古书所说的“建子”。《诗经•豳风•七月》中的“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一之日”是周历的第一个月,子月,就是冬至节气所在的月份;类推下去,“二之日”就是周历第二个月,丑月。

  第二,“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腊明日,是腊祭的第二天。腊祭在“卒岁”即全年农耕等岁事完成的时候举行,众人聚集,会餐饮食,以引发阳气。那么,第二天的“初岁”,就是一个新的祭祀周期的开始。因此,可以简要地说:腊明日,是祭祀年的岁首。

  姬周部族以及殷商鼎革后持续八百年的周朝,其腊(蜡、猎)祭的传统,由来已久。腊祭选择在寒冬最烈而春暖不远的节点,祭祀天地祖先、山川河岳。感恩天地造化的赐福,祭祀后稷始祖、先公先王,是不忘根本,也通过祭祀活动,祈盼岁稔年丰,国泰民安。这种真美善的愿望与实践,深深烙印于文化传统中。诸多文化传统礼仪制度乃至社情民俗,值得我们去追溯包括天文历法学在内的发展源头。中华传统文化所重视的“敬天爱人”“天人合一”思想观念的形成,理所当然是和天文历法的发展密切相关。我们今天过腊八节,是由腊明日这个“初岁”传统演化而来的,主题仍然与祭祀相关联。于今天的天下、家国、族亲等祈福、祭祀而言,其所蕴涵的情怀仍有融通之处。

  第三,“正月旦,王者岁首。”这里的“正月旦”,精确的说法是历法的正月初一凌晨。之所以称“王者岁首”,是因为它是由“王者”(代表国家和中央政权)所制定和颁行历法所规定的。这里我们可以概括为:正月旦,是历法年的岁首。

  在中国古代,“定正朔”是王权象征与体现,西周以来就有天子“告朔”的制度。从“古六历”(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到西汉武帝时期的《太初历》,直到清代的《时宪历》,中国古代曾制历法达104种(据陈遵妫《中国天文学史》统计),大部分都是由中央王朝主持修订和颁布施行的。除了早期历法雏形阶段或存在不同情况外,中国传统历法都是阴阳合历,也就是既锚定太阳周天运行(视运动)的黄道周期日数(≈365.25),又兼顾月相朔望周期日数(≈29.53),在制定历法过程中,用置闰法使日躔月离协调。历法的规则性、齐整性,要求初一、十五合于月相朔望,因此必须有一套合理的规则。汉武帝时期所制定的《太初历》,已经基本确立了后世制历的基本框架与法则。

  《天官书》所总结的这第三种岁首,就是延用到今天的农历年的“春节”。因与世界通用的公历年元旦相区别,近代才称为春节。

  第四,“立春日,四时之卒始。”立春日,是“四时”(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四季”)的起始点,唐代的司马贞《史记索隐》中解释说:“谓立春日是去年四时之终卒,今年之始也。”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年之计在于春”就出于此。因此,我们也可用说:立春日,是节气年四季的岁首。

  “冬至日”与“立春日”作为岁首,都与节气相关,但两者同中有异,应该加以辨析。前文已经提到,先民以圭表测影法首先测定出“冬至”“夏至”这两个极点,随后对中间刻度进行观察,也容易测定“春分”“秋分”的节点。这就是《后汉书•律历志》所总结的:“日道发南,去极弥远,其景弥长,远长乃极,冬乃至焉。日道敛北,去极弥近,其景弥短,近短乃极,夏乃至焉。二至之中,道齐景正,春秋分焉。”《左传•僖公五年》曰:“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辨析其含义:立春、立夏阳气用事,万物生长,属于“启”;立秋、立冬,阴气用事,生机敛藏,属于“闭”。成书于战国末期的《吕氏春秋》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其“十二纪”中,在孟春、仲春、孟夏、仲夏、孟秋、仲秋、孟冬、仲冬这八个月,分别设立了八个节气,即是:立春、日夜分(即春分)、立夏、日长至(即夏至)、立秋、日夜分(秋分)、立冬、日短至(即冬至)。分至启闭这“八节”确定之后,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二十四节气,其全部名称和排序记载于西汉时期《淮南子•天文训》。以冬至日为岁首,是因便于测定和计算太阳黄道周期“回归”起点的长度(日数);立春日,是区分春夏秋冬四季(古代称“四时”)的起始标志点。

  2016年12月,“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已列入世界非遗名录。“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古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认知一年中时令、气候、物候等方面变化规律所形成的知识体系和社会实践,形成于黄河流域,逐步为全国各地所采用,并为多民族所共享。这一时间认知体系在国际气象界被誉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指导着中国传统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是中国传统历法体系及其相关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难发现,《史记•天官书》所记载的四种“岁首”,第一和第四种,都与节气密切相关;第三种岁首,则是传统历法(阴阳合历)的标志性体现。

  今天,我们回顾《史记》总结的四种岁首说,可以发现在其延波后世过程中,踵事增华,还存在某种讹变。不过,细察明辨、正本清源,知所来,明将往,“知至至之”“知终终之”,将更有助于在新时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国学院讲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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