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汉语、汉字的特质说起
哲学乃依循理性及批判性之方法探求宇宙真理之学问,语言目的则在于表意,而任何语言发展达理论性高度而符合此方法准则,即已臻哲学层次。早期中国哲人对于语言与存有的复杂关系,考察阐述甚深,足以构筑汉语语言哲学。本文尝试提出汉语哲学的范畴与方法,确立其可能性。笔者曾在2015年发表的拙文《释天》中论述方法论背景,扼要指出深切认知汉字形、音、义结合统一的本质的方法,须探求字形字音及结构之义,同时以哲学思辨之法玄思冥索其抽象之义。传统“训诂、义理”两种进路必须并重。传统学者无论坚持“训诂明而后义理明”抑或“义理明而后训诂明”,都不免陷入得一而遗一的危险。(郑吉雄,《释天》,2015)书写文字虽属于广义语言的一部分,但在实质表现上,形音义相互间的分合异同存在多样性,各种展现未必完全一致。例如“行”字,甲骨文是十字通衢/十字路口的象形:(《甲骨文合集》4903反),它的原义却不是十字路口,而是人类行走的动作。如庄子说:“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现代社会是铺了道路供人行走,古代的道路却是人“走”出来的,这就是“道行之而成”的意思。《说文解字》“行”字说:“人之步趋也。从彳从亍”,正因“行走”具有动态,难以用静态的文字符号表述,古人就用了图像化方法造了十字路口的“行”字。有了这个认识,我们才能明白“行”字从最早“行走、道路”的意义,何以很快就发展出《诗经》、《尚书》中“德行”义——因为“德行”是实践出来的,就像人们走路,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从这一点考虑,我们就能明白汉语的特殊表现,正是中国德性哲学重要来源之一。
“行”字的发展既依循汉语特质,也不离人类存在的实理——既立足于人类躯体活动,却又不限于生理动态。宋儒对语言文字的敏感度不够,偏向了义理而忽略训诂。到了清代,经学鼎盛,儒者对训诂有了深入了解,平衡了宋学的偏颇。
古典儒学中的知识论(epistemology)——获得知识、理解世界的方法——原本就离不开语言文字。甲骨文“知”字左边偏旁是“矢”字是“箭”的象形,《说文解字》解释“知”是:“识?也。”“?”就是“辞”,就是语言文字。“?”字:“意内而言外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有是意于内,因有是言于外,谓之?。……意即意内,?即言外。言意而?见,言?而意见。意者,文字之义也;言者,文字之声也;?者,文字形声之合也。凡许(慎)之说字义,皆意内也。凡许(慎)之说形说声,皆言外也。有义而后有声,有声而后有形。造字之本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2013)看得见(visual),“声”听得到(audial),合而成为“言”;“意”(meaning)则是“言”的内核。我们常说“语言”是表情达意的工具,但在中国古典哲学中,一提到“言”,就已经含有“意”在其中,“思想”已包括在内。
二、三种“言/意”关系
早期中国思想家对语言与意义关系,区别出三种不同的立场。以下我就个别立场的持论者提出的范畴与方法一一说明。
(一)语言与意义之间有绝对不变的关系:儒家的“名实”观属于这一类。原来周灭商后建立礼乐制度时,就将语言方法寄托在经典中,认为政治教化的神圣性必透过语言文字衍伸为统治阶级修身治民的力量。儒家继承之,而产生了正名思想。原本语言必须寄托于文字,始能流传且被研究。《左传》云:“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襄公二十五年)“言”和“文”都能让“志”行之久远。中国经典是由形音义统一的汉字书写,读者在勾稽经典意义时,“识字”是第一步,“小学”成为经学的基础,细察字形、聆听读音,是治学的基本工夫,而儒家之学,在于训练政教人才。理想的治学途程,是透过察识文字、聆听读音,让经典寓意藉由耳目感官,产生知性理解而内化于心,让德性滋润身体,化为行动而展开了政治。荀子《劝学》说“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蝡而动,一可以为法则”的意义正在于此。这样的思想在先秦发展,最后出现汉代刘熙《释名》和东汉朝廷编《白虎通义》大量“声训”材料。所谓“声训”,就是利用音韵相同的另一字来阐释某一个字的哲理意义,既证实了本字的语义内涵,也说明了它的语义来源。古人试图用声音的近同来确立意义的绝对性,以达到教化的政治效果。以上讨论,并参拙文《名、字与概念范畴》(《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和《论先秦思想史中的语言方法:义理与训诂一体性新议》(《文史哲》,2018)。
(二)语言与意义之间是变幻不定的关系,“道”则超越语言,故“无名”。首先老子观念中,天地万物皆为两两相对:既有两两相对之“实”(实体),也有两两相对之“名”(名称)。“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道经第2章)“名实相副”是名相世界意义的开展。礼乐教化系统强调的“名教”就在这一层意义上建立起来;但由于“道”是变化的,万物的实存(实)也随道而变,最后“名”也不得随“实”之变而改变。故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经第1章)意指世间万物之“名”既随“实”体的实存而有,一旦这种实体、实存变化、消灭,“名”也随之而变灭。所以“非常名”的原因并不在于“名”自身,而在于“名”所依托的“实”的变迁。
礼乐制度及其拥护者并未察觉到属于“存有界”的名相世界之上,还有一个宇宙本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经第25章)注意:“名”、“字”并不相同。“名”随“实”而存在,有名则有实,反之亦然;“字”则是暂代的“名”。所以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循这个方向去理解,我们就能明白何以老子反复说“道恒无名”或“道常无名”。(道经第32章)总之,“道”是超越的,没有实体,亦非实存,故为“无名”。“道”“无实”是为“绝对”→没有与之相对的事物。因为绝对,无法名状,所以“无名”。连“道”也只是“字”而不是“名”。
(三)语言与意义之间本质上并无关系:公孙龙子、惠施属于这一派。二人旨在针对礼乐制度以及维护此制度的儒家学说,聚焦于其中“名”、“实”绝对不变之关系,尤其像声训所宣示的“音→义”的绝对关系,而奋力证明“名”、“实”并无关系,故惠施论“大而无用”(《庄子·逍遥游》)、“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庄子?天下》),都违反逻辑。《公孙龙子·指物》篇所谓“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白马》篇所谓“马者所以命形,白者所以命色;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亦属于此类。过去一般人认为名家是“诡辩”,却没有进一步揭露这种诡辩的真正动机,是针对“名教”对名实关系进行的解构。
东汉末以后,清谈兴起,王弼《周易略例》区别“象、意、言” ;佛教传入中国,刘勰将语言推进至修辞学、美学切入论语言与哲理的关系;中观学派论“空性”“假名”最后则发展出禅宗“不立文字”的“反语言”方法,明明“不立文字”,最后却产生了大量语言文字的记录──语录。这些后起现象都超出了上述三种“言/意”关系的藩篱,值得进一步探讨。
(作者系香港教育大学文化历史讲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