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 张荣教授
康德是18世纪哲学家,但是康德与我们的时代具有紧密的联系,时值康德诞辰300周年,中国康德哲学专业委员会与德国哲学专业委员会2024年年会在武汉举行。中国社会科学网特推出华中科技大学邓晓芒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李秋零教授,清华大学黄裕生教授,南京大学张荣教授以“康德与我们的时代”为主题的名家对谈,以飨读者。
我和李秋零老师都是苗力田老师的学生,读研究生时李老师还是我的拉丁语老师,当时苗力田老师指定李秋零当我的副导师。在1999年我去瑞士之前,苗老师把我叫到跟前说,你去了可以好好学习德语,回来参加康德全集的翻译工作。我出国之后,苗老师突然去世了。回来以后,李老师让我领翻译的任务,他说你愿意翻哪个就翻哪个。我选了别人没有翻译过的《道德形而上学》,就跟着李老师翻译《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的“道德形而上学”,最后是李老师校对。我对康德的研究虽难以和在座的几位相比,但也有一点心得。
刚才邓老师谈形而上学是指“物理学之后”,或者说“伦理学之后”,我也从这个话题说起——究竟什么是形而上学?我给学生上课的时候讲《纯粹理性批判》,第一堂课我都是叫学生们去看“纯批”的两版序言。我比较重视第一版序,其中谈到“这些无休无止的争吵的战场,就叫做形而上学。”对形而上学的战场的比喻,也是在检视形而上学的命运,我理解的Metaphysics(形而上学)是在理性的本性和理性的能力二者之间的角力,那么如何理解理性的本性和理性的能力?我把它诠释为我们的意愿,我们的欲求,或者理性的欲望和我们理性的能力之间的一个思考,就像刚才李老师讲的philosophieren(探讨哲学),所以我倒是觉得它不一定是“在……之后”,我更想强调是一种“在……之间”的关系。那么在什么之间,这之间的两者是什么呢?我觉得可以有很多选项,可以说是在意志和理性之间,在自然和理性之间,在恩典和自由之间。我们常说,理性和自由是康德形而上学的两个翅膀。但是我还想说,就哲学而言,不管中西古今,还应该有两个能并驾齐驱的选项,一个是自然,一个是恩典。在古典哲学,例如在基督教哲学里面,这两者是更重要的,即上帝的恩典和人的自由。人的自由有多重含义,它可以表达我们的理性的认知,凡是我们人自己所做的事情,都可以归于自由的范畴,那么关于天和上帝那一边的东西可以归于恩典。很多时候我们忽视了这四个东西的交叉和彼此之间的角力。用我们今天比较流行的话来形容就是相容论,或者兼容论。我觉得形而上学作为一个思想的事业,在第一层次里面,是在自然与理性、恩典与自由之间。在中国哲学里自然与自由也是一个对子。我们在理解康德的时候,如果我们从这四个词里面,两两相对、两两共通,可能会维护和保证康德思想资源的丰富性和饱满性。
我记得在叶秀山老师诞辰70周年时,江苏人民出版社出了一套纪念文集《斯人再思:叶秀山先生七十年华诞纪念文集》,我写了一篇文章,是关于哈曼对康德的批评,哈曼对康德的批评是一种人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对我来说是很亲切的。我们知道康德哲学里面的一个核心概念是“纯粹理性”。但哈曼对此批评康德,但他的批评在生前并没有发表,因为他们关系很好。在康德去世以后,哈曼发表他的批评,主要是在讲,康德的哲学强调纯粹理性的时候,遗忘了敬畏人的理性,遗忘了敬畏的概念。另外,邓老师可以关注一下,哈曼还说康德遗忘了语言,遗忘了肉身或者说肉欲的一面。哈曼一方面强调要恢复对上帝的敬畏,同时强调语言、话语,特别是还强调肉身的这一面。基于此,我想我们对康德理解可以很丰富,可以有不同的进路,因为它是非常饱满的。
我们通常把康德看成是一个单向度的启蒙者,是现代性的一个代表,或者说一个启蒙思想家的代言人。其实无论是哈曼的批评,还是后人对康德的反思,都可以看到康德哲学里面的确存在一个不同的意涵,比如写过《奥斯威辛之后的上帝观念》的汉斯·约纳斯,他在讲自己对传统德性伦理学改造的时候,就对勇敢这一范畴给出了很尖锐的批评。刚才李老师在讲到“什么是启蒙”,说康德的启蒙论文的关键词是:勇敢地用自己的理智。就勇敢这一个词来讲,在约纳斯看来,他是要兜底置换的。他认为传统核心伦理学里面有两个词,一个是勇敢,再一个就是爱或者慈善,慈善也可以说是我们的事功,可以摸得着的那种爱,或者爱的表达。他认为勇敢和爱是传统伦理学中的最大的问题,这种伦理学会导致人类中心论的伦理学,那么约纳斯的哲学要恢复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呢?
他要恢复的就是刚才哈曼所提到的那个活生生的自然概念,这就是刚才邓老师讲的那个“physics”(物理学)。physics这个概念本身非常基本而重要,在古希腊哲学、中世纪哲学,在近代、在当代,它都有不同的含义。说到自然概念,中国哲学讲的比较多的就是天人合一、自然和谐。在西方,在古希腊哲学可能更重要一些,比如讲到自身涌现。而在中世纪的时候,自然主要讲的是被生育,或者被生产,或者被创造。在古代的时候,自然还是比较健全的。近代,随着自然概念进一步发展,这个自然变得越来越成为一个对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工具。所以,在约纳斯的著作当中,他批评的是弗朗西斯·培根和笛卡尔,他认为随着近代科学,包括启蒙,包括现代性,这些发展让自然的命运变得越来越不堪。原来的自然和人,本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但是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和洗礼以后,自然和人的关系裂痕越来越明显,这裂痕不亚于像奥古斯丁在讲原罪的时候,提到的亚当和上帝的疏离一样,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像上帝与人的裂痕那样。所以他的哲学思考就是要重新弥合人与自然的裂痕,进而在某种意义上以自己的方式来恢复自然之于本体伦理学的基础地位。在某种意义上讲,他要通过这个比喻或类比来恢复人与上帝的关系,由此他才能够真正克服奥斯威辛这样人类的罪恶事件的发生,所以他提出了“恐惧其立法”,就是对人类集体行动的未来可怕后果的一种提前警示,以至于时时提醒我们去注意我们的行动,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讲,他认为责任伦理学是一种后果性的伦理学,在这个意义上批评或者说发展康德的责任伦理学。
康德的责任伦理学是义务论,在约纳斯的思想里其实更强调行动的后果,特别是集体行动中的后果。我觉得约纳斯是值得我们关注的,如果我们想在中国发扬康德的精神,那么要兼顾起来的,比如说我们在提到康德自由思想的时候,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和奥古斯丁的自由观相联系;如果我们讨论他的责任伦理学,我们完全也可以向后和约纳斯的思想去联系。这样的话,我们才能够让康德的思想保证一种丰满性和张力。另一点就是我们今天在学习康德、或者在挖掘康德的现实意义的时候,我们也要去预防整个现代性、整个近代哲学自身的问题。
我有幸也做过一些报告,是讲自由的三个里程碑,讲奥古斯丁、康德、约纳斯,他们恰好构成了前现代、现代性和后现代的三者关系,我觉得他们缺一不可。在21世纪,我们到底是不是已经真正感受到了在世界范围内的后现代的危机?面对前现代、现代性的任务、后现代的危机,我们必须反复地去思考一些问题。实际上,我们目前依然行走在启蒙的路上,现代性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但不能因此忽视掉后现代思想家们对现代性危机的反思而带来的启迪,在这个时代,我们要从康德的文本与思想中去理解前现代的一些东西在康德哲学中的遗产。
我想补充一点,我最近一直在想康德的“恩典”在康德哲学中的基础地位,不仅仅探讨这个概念在康德的宗教学或者说伦理学中的意义,而是把西方基督教哲学遗产中的恩典思想和康德思想中“给予和被给予”的思想域关联起来。康德的主体概念,包括刚才李老师提到的person(关于人格),包括我们说的道德主体,康德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等等。在康德哲学里面,我们都看到他非常强调自身给予,强调主体性、主体能动性,也包括我们关于伦理学当中的行动或者对道德法则的尊重、我们意志的自律、立法,对他人的尊重等等。
这里,我想到从恩典到爱的线索。康德哲学中,杂多都是被给予的,所以,我们的感性有接受性。知性是自发的,我们可以对杂多进行综合联结,去整理,去加工。杂多被给予,然后我们才发挥了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够对它加工整理,那么这个被给予的杂多究竟是谁给予的?我们很少专门去问。理论上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说那是物自身给予的,实际上先验感性论里面,康德自己说那个Gegenstand(对象),就是von Selbst(自身)就产生了Vorstellung(表象),但是von Selbst是自动产生的,或者说自身产生的,有很多人说那个地方就是物自体。但实际上我们看原文的话,康德用的是复数的“对象”。如果我们要问得彻底的话,那么就继续追问这被给予的东西(das Gegebene)肯定有个对应的东西,谁是给予者?什么被给予?既然有这样一个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东西,或者一个客观的东西,它不以你的意识为转移,也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它就在那里,你去接受它,这就是我在考虑的问题。
我们通常讲康德的理性概念、自由概念,我们可以带有一种张力的态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也就是说我们自由的同时,也不自由,或者说自由和恩典问题相联系。例如,人再厉害,不可能创造一个世界,我们人可能形成一个自己的道德世界,但是不可能形成一个杂多的世界,这和人这一主体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到底有没有可能设想一个绝对的给予者,或者物自体,或者自身给予的表象的东西,他不仅从无中创造了世界,而且他也给了我们杂多。由此,如果不把人神关系问题拉进来讲,这个问题就追问不彻底,我们就只能采取惯常态度,把这给悬搁起来,存而不论,或我们不愿意去质问。康德是启蒙思想家,他为什么会有这些问题?所以,康德关于现象与物自体的划分,我想说,实际上物自体那些东西,那些对象,那些世界,它不是我们知的对象,不是我们认识的对象。至于我们怎么去扬弃、否定、限制它,那是两码事。它们本来属于信仰(Glaube)的领域,不是我们知的领域,我们知的领域仅仅是现象,现象对面的东西是信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