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与知识体系新构建

2024-12-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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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 12月5日晚,应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波教授邀请,南开大学哲学院原院长、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翟锦程教授教授作主题为“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与知识体系新构建”讲座,本次讲座是武汉大学逻辑与哲学系列讲座第88讲。

  讲座中,翟锦程指出,逻辑是一门具有工具性的论证科学,应该被视为是哲学的基础。古希腊逻辑、印度逻辑(因明学)和中国逻辑(名辩学)被誉为世界古代逻辑的三大源流。西方哲学的发展与逻辑密不可分,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到近代逻辑体系,逻辑始终在哲学和科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样,印度的因明作为五明之一,是论证内明的工具。中国传统哲学从先秦一直持续发展到清末,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思想形态,因此,与中国传统哲学演进相伴,其背后必然有论证与支撑中国哲学的中国逻辑。

翟锦程教授主讲

 

  翟锦程指出,将古希腊和印度的知识体系作为参照可以得出,不同的哲学传统有不同的逻辑作为论证工具,逻辑应当在知识体系起到基础性作用。例如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的逻辑,作为知识处理的工具,奠定了西方哲学体系的基础,而在中世纪大学教育中,逻辑被视为“诸学之根基”,是学术传承和教学体系的核心。在印度,因明作为五明之一,是对“真伪正邪”进行论证的工具,在其哲学和宗教体系中起到重要作用。相比之下,中国传统知识体系如“六艺”“七略”和“四部”虽涵盖了广泛领域,却未有独立的逻辑学科。但是,这并非意味着中国没有逻辑,而是中国逻辑以不同的方式渗透于传统思想之中,与哲学的支撑与论证功能密不可分。中国逻辑的形成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息息相关。

  目前,对中国逻辑的研究仍以西方逻辑为框架构建,其中存在大量比附西方逻辑的现象,中国逻辑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这使得中国逻辑的研究变成了一种“(西方)逻辑在中国”,而非“中国的逻辑”,从而产生了“中国逻辑的合法性”问题。因此,应通过探究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基本对象和内容、核心概念等方面来重构其根植于中国传统哲学的知识体系。

  通过对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进行考察,翟锦程认为,虽然,论辩构成了中国逻辑的主体内容,但论辩并不是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中国传统哲学的主题是“天人合一”,这是挖掘中国逻辑思想基础的基本论域。并且,由于这一共同的基本论域,中国逻辑在不同时期各家各派的思想学说中共享基础和对象,而非各自构造各家的逻辑。名实关系、物类关系和象物关系是天人关系问题在各领域的具体反映,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因此,这是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

  接下来,翟锦程分别对这些关系进行介绍。名实关系是中国逻辑根本性的思想基础,正名是中国逻辑发生的直接动因,围绕正名方法及其相关问题构成了中国逻辑的主体内容。其中“正名实”是“正名”的核心,“名实相怨”是推动正名活动不断发展的背景和原因。物类关系是名实关系的扩展,其关键在于对事物进行分类和归类。荀子提出“物各从其类”,认为通过对事物的分类可以揭示其本质。墨家进一步提出“推类”方法,通过类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来识别事物。象物关系是名实与物类关系的延伸,它通过观察事物的外在形态和内在属性,揭示事物的本质。《周易》以象数系统为基础,通过“观象取类”进行推演,将名、物、象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独特的逻辑体系。翟锦程认为,中国逻辑的独特性体现在基于上述关系的推类方法上。

  翟锦程进一步指出,在目前的中国逻辑研究中,比照西方逻辑作为一种思维活动与认识过程,对上述关系已经有所关注和讨论,但仍然缺乏对与“物”直接关联的“物类”“象物”背后的本体论问题的充分讨论。从西方哲学的角度来看,名实、物类、象物关系似乎来自经验归纳,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不属于经验层面。名实、物类和象物关系具有前后相联、依次递进的关系,是彼此内含的生成关系与整体关联,也是“天人合一”在三种关系中的具体反映。中国逻辑就是一个整体的、可以支撑和论证中国哲学,对中国哲学起到根基作用的“中国的逻辑”了。

  最后,翟锦程还讨论了“中国逻辑是否还存在?”的问题。他试图通过中国逻辑和中国古代科学的结合实例来回答,以应县木塔、越王勾践剑、都江堰、中医药等中国古代科学技术成就为例,他认为这些就是中国逻辑的实际应用,并且由于中医药受到西方科学和逻辑的影响较小,故而中国逻辑在其中仍然得到了很好的保存。

陈波教授主持

  讲座由陈波教授主持,南京大学哲学系王克喜教授评论,国内外500余名听众参与。

  在评论环节,王克喜指出,首先,翟锦程对于中国逻辑和西方逻辑的研究都立足于系统文化论,这区别于过去把西方逻辑单独挖掘出来当成一种普世逻辑的做法,这种做法既忽视了其在西方知识体系中的作用,又忽视了中国逻辑在中国知识体系中的作用。其次,翟锦程的研究摆脱了过去据西释中的思路,转而据中释中,不依赖于西方逻辑的术语,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建立一种中式的逻辑体系。最后,翟锦程的研究指出了中国古代逻辑的重点、核心、目的都在于正名,从名实、物类和象物关系出发,能够将正名的逻辑打通,这有别于过去把名当成名词、概念的简单比附,也有别于过去将各家的论辩当成逻辑的基础,这构建了一种共同的逻辑,进而可以还原出中国逻辑本来的面目。

  互动环节,陈波与翟锦程围绕象物关系中的“象”指的是什么?物类关系中的“类”的划分依据和基础是什么?等问题进行了对话。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彭文楷/供稿)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李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