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世界的康德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网:康德哲学包括许多领域,如认识论、道德哲学、历史哲学、法哲学、美学、教育哲学和宗教哲学等。在这些领域中有哪些最新的研究动态?与国外的研究相比,目前我们对哪些领域研究得比较深入,哪些领域还有待提升?
南星:当前,康德研究在国内外都可以称得上西方哲学研究中的显学。在关于哲学家的专门研究中,从每年在国内外各主要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以及国内外各大学术出版机构出版的专著和论文集数量上来看,关于康德的论著长期居于首位。2024年,9月8—13日在德国波恩举办的第十四届国际康德大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学者们宣读了400余篇关于康德的研究论文;9月21—22日在中国武汉举办的“康德与现代思想世界”学术研讨会上,有近200名国内学者作专题报告。这些数据表明康德研究在当前进入了空前的繁荣阶段。
从研究趋势来看,当前国内外的康德研究均展现出日益精细化的特点。具体而言,人们不仅关注康德的认识论、形而上学和道德哲学等经典议题,而且对他的逻辑学、科学哲学、宗教哲学和法哲学等领域的研究也日趋深入。研究所使用的材料也不再局限于“三大批判”等经典著作,而是全面利用了康德的其他论著乃至书信、手稿和学生笔记中的材料。对于康德哲学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人们不满足于泛泛地介绍其基本观点,而是对康德的思想背景和关键论证展开了深入而细致的分析。对于国际学界半个多世纪以来提出的重要解释方案,国内学者表现出相当的关注和了解,并逐渐与之形成有效对话。总之,我国的康德研究目前已接近世界一流水平,中国学者在国际会议上的表现常常受到国际顶尖学者的认可和称赞。不过,在设定主要议题,引领研究方向上,我国学者的影响力还未能充分体现,这也和目前国际康德研究中整体视野的缺失有关。
周黄正蜜:如南星教授所述,国内的康德研究已逐渐进入国际学界的视野,但不可否认,还存在差距。差距可归结为三点:更多样,更创新,更扎实。首先,从研究内容上,国内的研究主题更集中,重视核心和热门话题;相对而言,国外的研究主题更多样,除了对核心和热门话题的深耕细作,也常会出现一些小众和偏僻的主题。研究者能更好地将时政关切、文化潮流和个人兴趣与学术有机融合,对文本赋予意义和创造话题的能力更强,比如近年常讨论的康德哲学与种族主义、女性和婚姻问题的关系。
其次,从研究模式和姿态上,国外的研究非常注重创新和对现有研究的批判性推进。国内从20世纪初的初步引介到世纪末开始的大规模翻译,到现在对关键文本和重要问题的深入研究,大量的工作都是介绍性和梳理总结性的,虽也有对研究现状的分析和批判,但新观点和解决方案提得较少。毫无疑问,对于艰难的康德研究而言,做好介绍和梳理的工作本就是极其重要和不可废弃的,且对于有着异域文化背景的我们已然非常不易。但引介工作是永远都做不完的,国外学术市场会有精彩成果不断涌现。在这些工作之外,国内学者可以逐渐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挑战和推进现有解读上,也可以尝试批判和改造康德本人的不合理论述。不可否认,几代康德学人都有在文本阐释和思想建构上尝试创新,但这还未成为主流。
再次,从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而言,国外的研究有一些基本的类型:辞典、针对一手文本的——介绍性导论、释义评注[Klassiker Auslegen]系列)、带入立场的诠释解读(如阿利森的三部代表作),此外还有针对具体论题的个人专著、主题论文集等。在学术期刊中,大多是明确区分为主题文章和书评两个部分。也就是说,基础、客观的评注与创造性的主观阐释之间有结合也存在区别。国内一些成果对这些类型定位意识不强,出现有主题文章止于观点综述、介绍性成果中夹杂非客观结论的情况,或者是创新性成果并不基于客观分析和论证。后两种情况无疑给读者带来误导,而前一种情况的常态化将磨灭学者的创造力和批判性。
虽然存在这些差距,但它们并非不可弥补和逆转的。目前我的一点观察是(在此总结部分现象),德语学界注重文本的诠释和传统的梳理,以至于有时可能过于保守;英美学界追逐热点问题和理论创新而忽略了文本自身的深度和复杂性,且常常忽视来自欧洲学界众多优秀的非英文研究成果。而作为后来学习者的我们有更平等和开放的心态,采各家之长,发挥国人擅长的兼收并蓄的包容性和融通异质文化的创造性。
康德哲学本身是一个极其丰富的资源,它的庞大和自足易使研究者安于当前的舒适区,形成不与外界对话的封闭圈子;已有研究的细密复杂和积淀深厚也可能让学习者畏于向前,难有新突破。这些问题即使在国外的康德学界也同样存在。结合我的研究经验:之前研究关于康德的幸福理论、审美规范性的问题,我也能发现国外学界未曾注意到的方面,提出新解读;目前我关注康德的德性理论和情感问题,阅读文献的体会是已有的论述太过局限于康德已经说了什么,而未能真正与德性伦理学和情绪哲学展开深入对话。我认为康德理论中有资源和潜力展开这种对话,且这种对话可能在扩展康德哲学论域的同时推进现当代问题的研究。
方博:我同意周黄正蜜教授的判断,中国的康德学者已经能在某些局部的领域和问题上做出国际一流的工作,但从整体上看跟国际的康德研究还是有差距的。在我看来,这种差距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从整体的研究视域来看,我们目前还缺乏真正能够将康德哲学当作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或者将自己的研究逐步扩展到康德哲学的整体深度思考的成果。目前的大多数研究者的思考都是限定在某些特定的领域内,最多拓展到与之毗邻的一两个领域,比如从康德的法哲学回溯到他的狭义上的道德哲学。这当然是一个很困难的工作,研究领域的分化与研究议题的具体化是一个国内外都存在的普遍趋势,这样的学者在国际学界也不多,而且估计以后也会越来越少。但真正顶尖的康德学者应该是能够做到或至少有志于打通康德研究的各个主要领域,对康德哲学作出整体的把握和阐释,并回过头来渗透到对各个具体领域的阐释中。比如在不少细节问题的处理上,我并不同意盖耶(Paul Guyer)对康德法哲学的阐释,他的阐释中偶尔透露出的整体视角是我远远不及的。
第二个方面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我们目前的研究缺乏真正出自我们自身的体验和思考的原初问题意识。就我们这一代的青年学者来说,基本上都是跟着别人的文献在做研究。做的好的能跟进别人的最新文献,再好一点的就是能够反驳这些文献中的某些观点并提供一个新的可能的解答思路,也能发在最顶尖的国际康德研究刊物上,但议题和问题始终是由别人提出和设定的。我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虽然我们的西方哲学研究包括康德研究已经进行很多年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它们对于我们而言仍然是一种异域的思维和文化,尚未构成我们自身的传统和文化背景,我们仍然是作为他者站在西方之外来研究它们的。比如研究康德的形而上学的国内学者,除非他同时花费比西方同行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跟进当代形而上学的新发展,否则不太可能基于当代的挑战而产生新的问题意识。对于研究康德法哲学的人而言,这种隔膜感更重。当前国际康德研究的很多前沿问题,实际上并非我们在生活中能够切身体会到的迫切问题。如何基于我们自己的生活产生新的问题意识,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张会永:康德伦理学研究的最新动态涉及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等方面。在元伦理学的形而上学方面,不少学者都卷入到了关于康德伦理学的建构主义和实在论解读之争,建构主义和实在论内部之间的理论也各不相同。在道德心理学方面,许多当代学者都在尝试为康德理性主义的道德动机理论进行辩护,并积极应对休谟主义动机论者的各种挑战。在关于实践理性的研究方面,也存在着亚里士多德主义、休谟主义和康德主义之间的比较研究。在规范伦理学研究领域,对康德伦理学的义务论解读、目的论解读、后果论解读、契约论解读和美德论解读都是当今国内外学界关注的焦点。在应用伦理学领域,研究者们创造性地利用或转化康德伦理学的各种具体理论,使其广泛介入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比如在家庭伦理方面,正如周黄正蜜教授提到的,一些学者利用康德思想来讨论性别和婚姻;在政治伦理方面,许多学者都在重新阐释康德关于惩罚、死刑、世界公民和永久和平思想所具有的现代意义;在经济伦理领域,学者们热心于探讨一种康德式公司的可能性,探讨一种康德式的合作共赢模式的可能性;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学者们利用康德的相关概念和命题,全面探讨了自杀、安乐死、堕胎、器官交易和捐献等热点话题;在环境伦理学领域,当代研究者们已经创造性地提出了康德式的自然义务论、自然正义论、自然价值论和动物正义论等理论。
上述研究领域或问题在国内外都受到广泛重视,参与研究的中外学者都很多。若要说国内外研究的差异,我同意周黄正蜜教授关于目前国外研究更多样、更创新和更扎实的判断。但是我们也同样感受得到,这种差异逐渐在变小。现在许多国内年轻学者都是带着多样的视野和崭新的问题进入康德研究的,其中不少新问题如性别、动物、AI等话题为国内外学者共同关注,这也体现了目前我国康德研究的前沿程度是很高的。此外,借助于中国康德学会、德国哲学专业委员会、各种康德哲学工作坊和研讨会,中国的康德研究也在逐步有意识地走向团体化或团队化。
中国社会科学网:在今天这个人工智能时代,康德哲学还具有哪些理论和现实意义?
范大邯:心灵是否能够被还原为一部机器?康德对此问题有充分的意识——这样一部机器在康德的文本中被称为“精神的自动机”。并且康德在理论哲学和道德哲学中对此分别作了讨论。这里我仅在理论哲学层面叙述一个片段。
当代心灵哲学、认知科学和人工智能的讨论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仍然是自然主义,尤其是作为物理主义的自然主义,以及功能主义。物理主义努力将心灵过程或认知过程还原为还原物理过程。功能主义中与人工智能颇为相关的是计算主义,它主张通过计算机的算法来模拟或还原人的认知过程。康德思想对于物理主义与计算主义构成了严峻的挑战,此挑战很可被视为“洞见”。
在康德的思想中,认知不只是在于我不得不如此表象这个事情,而是在于我有理由如此主张,我的主张是有客观根据的。这使得心灵不只是作为自然事件处于原因与后果的链条中,它还处于另一个秩序中,这一个秩序我们可以称为“理由空间”。甚至——根据我们对康德的阐释——这个空间中心灵须是严格意义上自由的。这是因为,一个单纯的自然事件无所谓对错之分,我如果单处于自然必然性中,则我不必为自己的思想认知负责;而事实上,我们通常认为认知有对错之分,于是我的认知有可能是需要被纠正的,我须对自己的认知负责。这些意味着,为了能够认知,我的心灵须是自由的(或者说主动的),即不只是处于自然的因果必然性中。在认知预设了自由这一点上,我们的心灵既区别于物理的机器(物理主义),也区别于计算机这种机器(计算主义),至少就人类目前所能开发出的计算机而言是这样。
张会永:目前来看,康德的伦理思想已经被广泛应用在人工智能伦理研究的诸多领域了,限于篇幅,这里只讨论两个话题。其一,在关于人工智能是否是道德主体(moral agent)并能够承担道德责任的研究中,许多研究者试图从康德关于道德主体与实践理性和自由意志的密切关系出发寻找答案。正如范大邯教授指出的,他们中的一些研究者认为人工智能是被人为设计并受算法限制的,是没有康德式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的,因此不能成为道德主体并承担道德责任。与此不同,另外一些研究者认为,人工智能特别是强人工智能不仅具有自我意识,能够进行道德认知,进行推理并形成自我判断,还具有意志自主性,能够通过自己的规则和自我管理方式来改变自己的状态,并能够进行道德选择与实施道德行为。这些特征都符合康德关于道德主体的设定,因此,康德的理论完全可以帮人们确认(强)人工智能的道德主体地位。
在我看来,这两种对立的主张并不是说康德的标准是模棱两可的,而是恰恰表明康德的标准是可行的,从人工智能的发展历史和现状来看,很难说目前的人工智能能够成为道德主体和承担道德责任。但对于未来的人工智能,如果它能够展现出康德式的理性能力和意志能力,那么人们就没有理由拒绝承认其道德主体的地位。
当然,在这种情况发生之前,人们就不得不对是否要设计和生产这种具有康德式道德主体地位的人工智能进行决断了。这涉及到第二个话题,即许多人认为,为了人类的安全或利益,就要对人工智能进行“价值对齐”,即让人工智能的价值观与人类的价值观保持一致。一些技术乐观主义者认为,只要人们把道德规范等价值观念转化为算法,并把这些算法嵌入人工智能之中,就能够解决价值对齐问题。这里的问题是,在人类道德和价值观都如此多元的情况下,人们到底选择哪种道德原则进行嵌入呢?有研究者借用康德理论,指出康德式义务论的“权利优先于善”和“人是目的”原则,在现代社会具有普世价值,能够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如果把康德式的义务原则嵌入到人工智能程序中,那么就能够得到一种“康德式机器”(Kantian machine),而这种机器能够尊重并保障人的权利、尊严和利益。这种观点的反对者认为,基于义务论的康德式机器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它甚至会产生争议。比如在面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撞车难题”时,争议并不比通常情况下的“电车难题”少。这也说明,在讨论康德伦理学对价值对齐和道德嵌入等人工智能伦理是否具有指导意义之前,人们首先需要进一步深入讨论它与义务论、后果论和美德论之间的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康德学会的成立意味着什么?它在全世界康德研究中扮演什么角色?关于它的未来又有哪些期许?
南星:中国康德学会(正式名称为“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康德哲学专业委员会”)于2019年正式成立,旨在为国内的康德学者提供一个持续而有效的交流平台,并促进我国的康德研究者与国际学界的交往和对话。学会的成立基于我国康德研究者日益增长的彼此了解、相互切磋和对外交流的需要,是我国康德研究在质和量两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平的自然结果。
中国康德学会的成立受到了国际同行的高度关注,多位国外知名学者、多家国际学术期刊和学术机构都表达了通过本学会与中国康德学界展开合作的强烈意愿。2024年4月,中国康德学会受邀参加了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等高校学者组织、来自全世界近二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康德学会参与的“线上康德大会”,向全球感兴趣的观众介绍中国康德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2024年9月于德国波恩举行的第十四届国际康德大会上,中国康德学会主任韩水法教授受邀作65分钟的大会发言,另有多位学会委员和工作委员作专题报告,展现出中国康德学者在国际学界具有重要影响力。
在将来,中国康德学会将继续做好上述工作,力争使我国成为国际康德研究的一大中心。在第十四届国际康德大会上,我们已经向德国康德协会主席迪特玛•海德曼(Dietmar Heidemann)教授表达了申办国际康德大会的意愿,他对此表示支持,并鼓励我们以书面方式向德国康德协会提出正式申请。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国际康德学界的这一盛会将在中国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