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欣赏萨特的哲学小说《恶心》(上)

2024-04-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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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特的小说《恶心》最难懂与最具创意之处在哪里?就在于小说男主人公罗冈丹的恶心感,或者说厌恶,到底是怎么回事?在这个问题上,很多读者可能没读懂,理解错了!这其实是一个存在主义哲学的根本问题。所谓恶心,是正话反说。简单说,恶心感来自用物体去思考物体,用物体感觉物体的时刻,这个感觉怪怪的,它拒绝词语加入。古典小说用词语作为工具,贴在物体和事物上面,比如“树根是黑的”,这里不会产生恶心,因为感觉正常。但是,如果去掉“黑”这个贴在树根表层的词语,丧失了界定,树根没有了属性,感觉失去了归属感,无所适从,物体、事物、事件脱离了秩序,丧失了平衡,冒出来一堆康德所谓“感性杂多”。这个感觉,就是萨特在小说中时不时就会说到的恶心感或者厌恶感。在这个时候,萨特经常将这些感性杂多说成存在,也就是实际存在。

  难就难在小说中,萨特不得不用词语描述这些实际存在,否则小说就不存在了,就没有语言的艺术了。大多数读者按照阅读古典小说的心理习惯,将词语和所指的东西对应起来,就出现了难懂的问题。

  萨特的手法,是隔离词与物之间的习惯的、必然的关联,描写脱离了词的物的感觉,这些感觉效果,就是怪怪的。这就是恶心。但这些恶心,都是正话反说,萨特其实揭示出脱离词语约束的感性显露之美,这就是这本小说的艺术价值,它的原创性,它的现代性。

  如果理解了以上思路,这本小说的难解之处,就会迎刃而解,就能欣赏其中的美感。以下我将列举书中的一些例子,读者可以想想是不是像我以上说的那样。需要指出的是,这本小说能极大地帮助读者理解存在主义哲学,这是萨特的思想艺术才华。

  用哲学术语重述上述思路,会略显晦涩,但可能启发更大。也就是说,要区分being和existence。Being代表萨特这本小说中的词语,表现为判断句,例如“树根是黑的”、“天是蓝的”,还延伸为一切象征性的描写,比如“大海就像是一部祈祷书”、“白玫瑰象征着忠贞不渝”,在这些象征句式中,人们倾向于理解词义,而忘记了树根、天空、大海、白玫瑰的物质形态带给我们的充盈感,忘记了我们其实被物质包围着,我们在生活世界或者实际存在着的各种喧闹声响的里面。这些象征性的描写,是判断句或者界定性的句子的延伸,它们都是一伙的。而这本小说的重心,则在于描写搁置了判断句、象征句之后所显露的生活世界中的某种场景。

  这本小说的难解,在于随处可见的正话反说。主角罗冈丹不时陷入困境、忧郁,觉得自己神经不正常。每当这时,他陷入细微古怪的感觉。比如,眼前这个装墨水瓶的纸盒是一个直角平行六边形、刀叉以某种方式被握着。这些感觉与正常习惯没有任何关系,但正是这些无微不至的、看似无用的事事窥探,构成了这本小说的精华。毁灭一本小说的和拯救一本小说的,是同样的文字。罗冈丹挣扎在感觉自己神经不正常与返回正常之间,但萨特的重心,却是描写这些不正常。他时而回归正轨,说自己已经摆脱了刚才的古怪感觉,今晚感到很自在,舒舒服服地活在世上,感到十分宽慰,世界井然有序,但这只是伪装,因为在多数情况下,罗冈丹陷入不正常的感觉中难以自拔。

  罗冈丹寻找不痛快,被某种离奇的感觉突然击中。这里涉及动机。习惯的感觉被自觉的动机所统治,我们按照计划生活,实现某个目的,这太正常不过了。但这掩盖了我们所不愿意看见的真实,我们会说自己所选择的具有某种必然性。但罗冈丹所看到的,却是完美的无动机,它们比计划和动机更为丰富、偶然,突袭我们,降临我们头上,防不胜防,当罗冈丹说这使自己感到恶心的时候,他却是欢喜的。无论是以某种方式握刀叉,还是突然不认识自学者的脸,还是照镜子时觉得自己的脸不过是一块土,还是走路时没有捡起来原本想拾起来的一个纸片而觉得自己是不自由的了,或者觉得下午三点钟是一个怪钟点,要做事情已经太晚或者太早了。所有这些想法和身体感受都没有准备,它们是突然冒出来的,使罗冈丹感到不舒服,但奇妙的是,转化为文字之后,心情就变得舒服了。但这样的舒服并非思考的结果,萨特在小说中,始终在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搏斗:罗冈丹拒绝思考,认为思想是庞大而乏味的东西,使自己感到恶心,而他却对于小胡子的香气感到舒服,还有炎热的夏天薄薄的丝绸衣服在身体上摩擦所带来的凉爽。还有就是各种喧嚣的混杂性,这叫做物质的沉醉与满盈。在这些情形中,物质感觉的先后顺序不再重要,就像在繁花似锦的花园里,眼睛观看的顺序不重要。视觉是一片一片到来的,还没有分割与界定。树木花草的名称不再重要,回到原始的感受。萨特写道:“物体是没有生命的,不该触动人,然而它们居然触动我,真是无法容忍,我害怕接触它们,仿佛它们是有生命的野兽。”这段话表明所谓原始感受,并非原始人的感觉,原始人写不出萨特这段话,这是将自身已经具有的文明礼貌搁置之后直接拥抱物质所带来的沉醉。

  因此,萨特游走于being和the existence这两种感觉之间,这是这本小说最为基本的写法。萨特时而用界定的方式否定罗冈丹的恶心,时而又用物体感觉物体,进而讽刺思想。这就使得读者读起来迷迷糊糊,因为不知道此刻属于萨特的哪个“时而”,而萨特的“时而”之变化,具有不确定性,就像他以罗冈丹的口吻说的:“我觉得做人并不难,只要随意就可以了”。正经人会觉得这句话像是在开玩笑,但罗冈丹是认真说的。

  小说中描写罗冈丹照镜子的情节,哲学味极浓,它讽刺了自恋的感觉。照镜子,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如其所是,这是正常的,它具有人性。在这里萨特描写荒诞感,去掉镜子里所看到的自己的模样,彻底断绝原来的思路,自己的脸成为裂缝、白毛、隆起的地质图,总之可以任意去想,但就不是一张人脸,不要似曾相识的感觉。

  再比如描写几个人在一起打扑克,等于“手在桌布上构成白色的斑点,显得鼓胀,灰尘扑扑,纸牌不停地落下,手也来来回回地动。多么古怪,既不像游戏,也不像仪式,也不像习惯。”这样的描写的确使读者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

  哲学家的素养冒了出来,因为萨特让打扑克的人的动机落空,打扑克的人以为自己在娱乐,而萨特却说,“我想他们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填满时间。”萨特这样写,才华在于虽然他嘴上说要返回生活世界,但全都来自他自己想象的结果。才华在于这样的想象固然是一种分神,但天才在于不可以只暂时分神一下,然后马上就觉得自己神经质、神经不正常,就自己吓自己,回归生活的正轨,承认这几个人确实是在打扑克。这就返回平庸了。萨特的原创性,在于以最初的分神作为起点,在原有分神的基础上,继续分神,精彩就在于分神问题上的高难动作,这就像做诗中的叠韵,韵中的韵。

  人们为什么要打发时间呢?一方面人生苦短,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但另一方面,人们却有大把的闲暇时间无所事事,这就是打扑克的动机。这个动机并不完美。大把的时间没有内容。萨特写道:“时间太长了,无法填满。我们往时间里投的一切都软化了,变得松弛。”我想此刻萨特并没有想到达利那幅题名《记忆的永恒》的作品,一个闹钟软塌塌地挂在树枝上。与其说时间是有形状的,不如说萨特和达利在这里都接触到所谓“现代性”的某种真谛。

  关于文学手法中的象征,关键不是去掉象征,无论是文学还是哲学,都离不开说“好像”。使用隐喻。关键在于,使得象征不再像“象征”,搁置原有的象征。这只是一束红玫瑰,它和爱情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样的想法能治疗抑郁症,因为红玫瑰有鲜亮刺眼的颜色,它尖锐,一点儿也不温柔。这种写法使得“红玫瑰”的希望落空却连接起另一种兴奋。

  萨特就这样写一个老唱机播放的迭句,说“它像悬崖峭壁一样陡直地深入海中”。这句话第一次创造了一种“迭句”像什么的隐喻,它是活生生的,因为之前没人这样比喻过。换句话说,在别人眼里,萨特所谓“就像”可能“不像”,因为之前没人这样想过,这种比喻是萨特“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来的。在萨特看来,他自己觉得像,就可以了,至于别人觉得像不像,与他无关。这种情形,也被另一个当代法国哲学家利科称为“活的隐喻”,即第一次使用,还没有被约定,因此你可以在欣赏由“迭句”构成的乐音过程中任意想:它们既从容不迫,又拼命地“奔跑,一个挨着一个,狠命地敲我一下就消失了。我必须接受它们的死亡,我甚至应该盼着它们的死亡。我的感觉很少如此尖锐,如此强烈”。

  以上感觉都发生在瞬间,是瞬间的厚度,因为瞬间被拖长了,瞬间是大而软的,就像达利挂在树枝上的闹钟——在这里我顺便说一句,写作和画画一样,只写深有感触的句子,可写可不写的句子,坚决不写——很多人只会欣赏歌曲,但不会把感觉像萨特这样写出来,留不住的记忆是无法凝聚为永恒的,这就是写作的价值。萨特继续专注于这架古旧留声机传来的歌声:Some of these days , you ’ll miss me honey——“有一天你会想念我,亲爱的。”但此刻萨特的注意力根本就不是爱情。读过这本小说的读者,都知道在小说中,多处谈到了爱情,甚至性爱,但丝毫激发不出读者关于爱情或者激情的想象,一点都没有。萨特在这些地方的笔法,几乎冷静到没有人情味,即使他是爱与性的当事人,但这事好像根本就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即使他听到“有一天你会想念我,亲爱的”的动人歌声,也不动心,感受变成这样的:“在寂静中,歌声渐高,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变硬了,恶心消失了。突然一下变得如此坚硬,如此鲜红,几乎令人难受……我的臂的动作像威严的旋律一样扩展着,沿着黑女人的歌声滑动,我仿佛在跳舞。”我之前没读懂,此刻突然想到萨特这里所谓“自己的身体变硬了”可能是指性欲,但一方面这写得也太隐蔽了,另一方面作者好像是根本就没在所描述的事情的里面。也就是说,这里的感觉是荒诞且陌生的,我们已经在生活世界的里面,但无法认识和理解我们遭遇的人和事情,用萨特的话说:“解释的世界和加以说明的世界,不是真实存在的世界。”

  于是,“唱片停止了。夜进来了,虚情假意,犹犹豫豫……”待会我要出去冻一冻,因为寒冷刺骨的新鲜空气使我很舒服。在这个时刻,萨特的恶心发生了逆转,习惯看法不再顺眼。他这样写道:“一切活物,无论是狗还是人,一切活动的软体主体,我都看腻了。”这无关乎道德,只关乎美。美的感觉已经是道德了,但一个小说作者没有闲功夫去推理判断,只有思想的句子绝对构不成小说。比如,这样一句话:“寒冷的空气是纯静的,没有人性。”但我们不要被这个句子骗了,因为这句话本身具有另外一种人性。“寒冷的纯净就像一块矿石、一个三角形”,这又属于上述“活的隐喻”,像不像由你。其实,事物本身根本就不存在,它只有在成为“像什么”的时候,才是存在的,无论是界定还是描述,都是在呈现一个现象的世界。此刻的难度与创造才华,在于想到一个崭新的方向。例如萨特写道:“我自己不也是一股冰冷的空气吗?”借用他的思路,这就是“存在先于本质”的一次展开说明:既然你选择了冷淡待人,就得付出代价,承担相应后果。于是,“从这悲苦的孤独中,我如今只能得到一点空空的纯净。”这就是思想感情的伸延与过渡,它在过渡中变得尖锐,当我们忍受不了的时候,就去满足自己的感官世界。

  自学者是《恶心》这本小说第二重要的角色,第三角色是罗冈丹的前女朋友安妮。自学者是罗冈丹否定的参照系。自学者象征着传统思想:他好学、相信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他嘴里振振有词,说要去爱别人,但他似乎对他人不感兴趣,整天在图书馆看书。他和罗冈丹一样孤独,其实是罗冈丹的自己人,但只是由于受了坏蛋的欺骗而叛变了。罗冈丹认为,所谓坏蛋就是只相信必然性而无视偶然性的人,因此罗冈丹同情而不是憎恨自学者。罗冈丹憎恨毒害了这个可怜的头脑的人。罗冈丹对自学者的讽刺,代表了萨特对于传统西方哲学的批评态度。至于安妮,则比较复杂。安妮和罗冈丹一样,也是萨特的化身,这事我放在后面再说。

  自学者决心按照作者的姓氏在字母表中的排序读书,不分专业,不顾是否读得懂,想要读完布维尔市立图书馆里的全部图书。他现在已经读了7年,已经读到了字母L——这种雄心壮志,来自18世纪的启蒙精神,具体说就是狄德罗代表的百科全书派。这种目的论的哲学模式的持有者,千万不要实现自己的目的,因为自学者在读完图书馆的全部图书后,会失望的,他只是高兴了一小会:“在他后面,在他前面,有整整一个宇宙。有一天他将合上最左端最后一个书架上的最后一本书,对自己说:‘现在呢’”。自学者的悲剧,在于完全忘记了自己其实就是像以上那些打扑克的人一样,是在消遣自己、在消磨时间而已,但是却给自己戴上了美丽的光环。罗冈丹或者萨特的残忍,在于不应该将这个事实挑明,因为白日梦若是不醒,也是幸福的。

  时间是什么?一旦你这样问,你就错过了时间。所谓时间,萨特说,就是新事,是事情的事,事故的事,它得发生点什么。重点在于发生,而不是什么。什么是我们永远都无法预料的,但是发生,却是我们根本无需费力就已经拥有的,因为我们已经在时间的里面,这意味着我们在世界上生活。你选择躺平也是一种放弃,放弃生活的生活,也是一种生活。也就是说,没有什么时间的本质,只有时间的现象,这就是眼下。

  但是,眼下,是用来过的、而不是用来讲述的。讲述一件事的时候,那件事情已经结束了,这就是一切讲述的虚假性。换句话说,讲述是从真实事情的结尾开始的,但是却假扮成开始。有办法使做事和讲述同时发生吗?有,这就是我现在这样写作。但是这显然已经更改了对于“做事”一词的界定,延伸了做事的范围,做事成为文字行为,而不是对应外部世界了。

  于是,表面上我们在说做事与讲述,但实际说的是发生的方式,真正的开始是怎么回事?这样的追问其实是哲学的,但是却写在一本小说中。真正的开始是降临的,萨特写道:“真正的开始,像一声号角,像爵士乐的第一个音符,它突然切断了烦闷,加固了瞬间。”只有这样的时刻,才真有点事发生了。所谓真有点事的事,开始与结尾是同样的时刻,也就是奇遇,它的意义来自它几乎立刻死亡,然后你用很长的时间思念那样甜蜜的嗓音:Some of these days , you ’ll miss me honey,但这果真甜蜜吗?不,你憎恨它。可你没空想这些,时间的特点是断裂与切换镜头,一切开头都是结尾,反之亦然。这会使你感到忧郁,但忧郁就像后悔一样,纯属浪费时间。

  在多数时间里,什么新事都不曾发生,不是指外面的世界,而是对你自己而言。如果我们认为世界上有很多傻瓜,那么对傻瓜而言,时间充满惰性,人是平庸的。这就是being的生活,理性的判断句就像是简单的加法:“一长串的日子又开始了,你又开始做加法:小时、天,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四月、五月、六月,一九二四、一九二五、一九二六。”这样的生活是空的,因为它其实不是现象,不是实际存在或者实际生活的意义。

  实际生活的意义是做出来的,它得在那里,在这里、奇遇、不期而遇,无论是听一个黑女人唱歌还是写“我听一个黑女人唱歌”,这都使现在的此刻不同于昨天的同一时刻。我们说其实每天都是这样的,但关键在于我们得懂得、利用,甚至创造,这就是生活,给它改变方向,使平庸的日常起某种化学反应,有生活的意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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