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知识的当代困境与可能出路

2024-03-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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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张霄,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人类的道德处境正在不断发生变化。研究人类道德生活状况的伦理学需要不断做出回应。这一回应对伦理学研究范式和知识形态产生了重要影响,促使其从“普遍主义的体系化知识研究”向“特殊主义的实用型知识研究”转变。处在转型期的伦理学知识面临着严峻挑战,陷入称之为“自适应性”不足的当代困境,一个表现为适应性困境,一个表现为自主性困境。

  “适应性困境”针对“普遍主义的体系化知识研究”而言。这一类型的研究旨在构造一劳永逸地解决一般性实践问题的普遍主义伦理学。它源于如下两个预设:其一,人性和物性所决定的人的境况具有一成不变的性质及其基本伦理问题。只要把握这一性质并找到基本伦理问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构造一种普遍主义的伦理学。其二,从方法上讲,对一成不变的人的境况的理解既为经验主义伦理学提供了归纳和概括的可能,也为道德形而上学提供了由此演绎的出发点。其结果是,只要有一种通过普遍主义伦理学方法解决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就会得出一种普遍主义的伦理学理论。然而,随着人类道德生活境况在科技时代的激变,伦理学问题变得越来越特殊,越来越具体,越来越需要复杂的技术处理方式,越来越超出普遍主义伦理学所限定的问题框架。传统伦理学知识很难应对现实道德问题的挑战,表现出功能性上的解释力不足和弱规范性。我们将其称之为“伦理学知识的适应性困境”。

  “自主性困境”针对“特殊主义的实用型知识研究”而言。我们也可以把“普遍主义的体系化知识研究”与“特殊主义的实用型知识研究”简要地理解为传统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的关系。我们倾向于把传统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看作是两种平行的“做伦理学”的方法。相对传统伦理学来说,应用伦理学是一种解决特定伦理问题的跨学科研究范式,旨在产出功能性强的实用型知识。它并不拘泥于任何一种普遍主义的伦理学。它的工作方式恰恰是要拆解传统伦理学的知识要素,通过这些要素与其他学科知识产生交汇进而解决现实伦理问题。然而,这种以研究解决具体现实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伦理学知识的自主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伦理学可能只是一种联合解决具体现实伦理问题的工作模式,但其本身并不产生新的伦理学知识。而一种不断拆解原有伦理学知识却不生产新知识的工作模式,或许对伦理学来说是一种致命的隐患。我们将其称之为“伦理学知识的自主性困境”。

  传统伦理学知识自主性充沛但功能性不足,新生代应用伦理学知识功能性强但自主性不足。我们将当代伦理学知识面临的这两方面挑战归结为“伦理学知识的合法性危机”。不过,危机从来都与机遇并存。历史上很多伦理学理论都是在不同学科知识交汇基础上形成的自主性理论。如康德义务论就是形而上学和法理学在道德哲学领域的交汇。功利主义就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与心理学的交汇。即便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也可以被宽泛地理解为政治学与灵魂学说(心理学的古典形态)的交汇。更为重要的是,伦理学不但吸收了这些交汇,同时也在其基础上构造出具有自主性的伦理学理论。我们认为,应用伦理学也提供了当代意义上的这种交汇场景,可能出路或许就孕育在困境之中。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李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