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癸卯年第二十二个节气“冬至”,于2023年12月22日(农历十一月初十)中午11:27交节。中国社会科学网特推送专稿《一阳来复,天人孚应:冬至节气的文化蕴涵》,阐释历法、易学、哲思相交融的意涵,以飨读者。
【作者简介】黄黎星,福建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周易学会常务理事。黄黎星教授的易学研究,遵循“从源溯流”“强干弱枝”“贯通经传”“象理兼融”“博取择善”等研易原则,立足治经传统,精心研读古注,又注重融汇新知,创造发挥,研究领域涉及易学本体、易学史、易学与中国哲学、易学与文艺美学、易学与古代乐律学及古代天文历法数学等。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先秦易筮研究》《易学与中国传统文艺观》等著作多部。
一、冬至节点的天文历法意义
冬至是古代天文历法发展过程中,最早被关注、被测定的一个节点。在“观象授时”的远古时代,古人通过观察北斗七星斗柄所指方向来确定时间,《鹖冠子》(相传为战国时楚国隐士鹖冠子所作)说:“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再稍加细分,斗柄指向寅位,为立春;斗柄指向子位,为冬至。《尚书•尧典》中记载了“四中星”之说:“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这指的是尧帝时代根据日行黄道所处星宿位置不同,来确定“二至”(冬至和夏至)“二分”(春分和秋分)。但是,观测斗柄指向的“斗建”法,或者观测日行星宿位置的方法,都只能大略地确定时间。
在古代,较为精确地观测到冬至节气点,主要依靠工具与技术能够实现精确化的“圭表测影”法。圭表是度量日影长度的一种天文仪器,由“圭”和“表”两个部件组成,垂直于地面的直杆叫“表”,水平放置于地面上刻有刻度以测量影长的标尺叫“圭”。考古发现,早在公元前20世纪,陶寺遗址时期,我国中原地区就已使用圭表测影。根据《周礼》《周髀算经》等古籍记载,三千年前,周公旦曾于河南登封采用过圭表测影法。圭表用以“揆度日影,以效阴阳”,既可以辨方正位,更利于揆气定时。
太阳绕着黄道进行周天旋转的“视运动”,夏至日行极北,日中时刻,表影最短,冬至日行极南,日中时刻,表影最长;春分和秋分太阳出没于正东西,日中时刻表影居中。这四个节点不仅在观测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更是建构历法回归年的四个时间标记点。随着太阳周期运动计算以及岁首确定的需求,冬至作为一个天文年度起算点的传统逐渐形成。然而冬至点并非总发生在日中,它可能出现在一天之中的任何时刻,因此,为求得准确的冬至时刻,古人就必须对冬至日影进行连续不断的长期测算。古人观测发现,以四年为周期,冬至正午的日影,逐渐回到原处重叠起来,遂知四年即1461日的日影回复,以四除之,得一年日数为365.25日。这个数值,已经非常接近现今精确测定的365.2425,可以作为最基础的核心数值来制定历法了。这个每年奇零的0.25日,为一日的四分之一,古代的“四分历”名称,核心意义就指这个。
通过圭表测影,古人也可以测定出与冬至相对的夏至节点。《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周礼•春官•家宗人》记载:“以冬日至致天地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示物鬽。”《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日至之景尺有五寸。”《礼记•郊特牲》曰:“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左传》屡言分至启闭,于《僖公五年》记录:“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杜预注:“周正月,今十一月,冬至之日,日南极。”又于《昭公二十年》纪录“日南至”。传世文献与考古资料可以综合地证实:至迟到春秋中期,先民已能够完熟地使用圭表来确定二至(冬至、夏至)日,即,将正午表影最长的那一天定为“冬至”,正午表影最短的那一天定为“夏至”。同时,用圭表测影,观测中间刻度也容易测定“春分”“秋分”的节点。所以,“二至”“二分”是最早被测定的节气。这就是《后汉书•律历志》所总结的:“日道发南,去极弥远,其景弥长,远长乃极,冬乃至焉。日道敛北,去极弥近,其景弥短,近短乃极,夏乃至焉。二至之中,道齐景正,春秋分焉。”
先秦时期,古人已将冬至所在的月份定为子月,周朝曾将子月(冬至所在月)定为岁首。古代历法制定,又特别重视冬至,如,现存第一部有完整系统数值的历法《太初历》,它的制历起点,是“律首黄钟,历始冬至,月先建子,时平夜半”,据《汉书•律历志》记载,“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遂改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前104)。司马迁《史记•天官书》说:“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正月旦,王者岁首;立春日,四时之卒始也。”司马迁在此指出“岁始”有四种含义:第一,冬至是最早被测定的时间节点之一,具有重要的天文历法标志性意义,“产气始萌”,指阳气(白昼)逐渐回复(增多),以冬至时刻为年的起点,便于计算一个历法年的长度,《史记•历书》就是以它为起点的。所以冬至日是历算上的岁始。第二,腊明日,就是腊八的次日,这是一个祭祀周期的开始,这一天“人众卒岁,一会饮食”,这是新的祭祀年的初岁。第三,正月旦,指的是由“王者”制定颁行的历法的正月初一,称为岁首。在中国古代,“定正朔”本就是王权的体现,西周以来就有天子“告朔”的制度。从所谓“古六历”,到西汉时期的《太初历》,到清代的《时宪历》,中国古代曾制历法达104种,绝大部分都是由中央王朝主持修订和颁布施行的。第四,立春日,是“四时”的终始点,司马贞《索隐》说:“谓立春日是去年四时之终卒,今年之始也。”简明地说,不同的岁首有四种:一曰回归年,以冬至日为岁首;二曰祭祀年,以腊明为岁首;三曰历法年,以正月一日为岁首;四曰节气年,以立春为岁首。
据古籍记载,“二至”“二分”之后,首先被测算和安排的节气是“四立”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成书于战国末期的《吕氏春秋》中有十二月《纪》,在孟春、仲春、孟夏、仲夏、孟秋、仲秋、孟冬、仲冬这八个月,分别安插了八节,分别是:立春、日夜分(即春分)、立夏、日长至(即夏至)、立秋、日夜分(秋分)、立冬、日短至(即冬至)。“二至”“二分”与“四立”这“八节”确定之后,才逐渐形成完整的二十四节气。我们今天仍然沿用的二十四节气,在现存古籍中最早完整记载的,是《淮南子•天文训》,其全部名称和顺序全部相同(《汉书•律历志》所记载的则略有不同,不同处为:雨水、惊蛰前后顺序对调;清明、谷雨前后顺序对调)。以平气法测算,二十四节气以五日为一候,三候为一气,六气为一时(一时,即现在说的一个季节),四时为一岁,所以一岁有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
二、历法义理与冬至文化蕴涵
冬至节气,是太阳视运动的动态“折返点”。冬至是“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同时,又是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是阴阳二气扭转变化的枢纽、节点,自冬至起,天地间阳气开始兴作渐强,其人人可以感知的直观形态就是白昼渐长,夜晚渐短。这阴消阳息的天文历法形态和原理,都与《周易》的《复》卦的象数形态与义理内涵相同、相通。
《复》卦是《周易》第二十四卦。卦序上,《复》在《剥》卦之后,《序卦传》说:“物不可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就是说,事物不可能终久剥落穷尽,必定是穷尽于上,回复于下。这与天文现象是由夏至的白昼最长,到秋分的日夜均等,再到冬至白昼最短,经此节点,则转化回复成白昼渐长趋势的形态相吻合。《复》卦的形态,以六爻之整体观之,其特征是:一阳在下,五阴在上。虽然是一阳五阴,但它却符合天道循环的规律,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充满勃然不可遏止的生机,这与冬至节点之后,阳气回复且日渐增长的天道循环规律正相吻合。再以下震上坤的卦象组合形态观之,震为雷,坤为地,雷在地中之象,象征着广袤大地中,正在孕育蓬勃的生机,也预示天地阳气回复、品物咸亨的情状与态势。
易学解说体系中,有一个影响广泛的易例,叫“十二辟卦”,又称“月卦”“候卦”“十二消息卦”。据考证,“十二辟卦”易例来源甚古,其说首见于《归藏》(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归藏》)。它既是汉易象数学“卦气”说中的一个重要的例则,也被从西汉到晚清的历代易学家单独取出、广泛采用,具有独特、强大的解释功能,甚至还外溢越出易学范围,渗透到其他文化学术领域。
《周易》六十四卦中,具有特殊卦形的十二个卦分别为:《复》《临》《泰》《大壮》《夬》《乾》《姤》《遁》《否》《观》《剥》《坤》,它们的阴阳爻画构成了有规律的递变形式,将其按顺序排列,用以值配一年十二月,含有显示自然万物“阴阳消息”的象征意义。“十二辟卦”以圆图形式呈现,图中阳盈为息,阴虚为消。从《复》卦之“一阳来复”到《乾》卦之纯阳,为“息卦”;从《姤》卦之“一阴初消”到《坤》卦之纯阴,为“消卦”。《乾》《坤》两卦则称为“消息之母”。依据十二辟卦的易例,《复》卦对应的月份是子月。子是十二月(地)支(由古代“十二辰”演变而来)之首,古人将冬至所在的月份定为子月,而易家之论,更直接把《复》卦与冬至节气对应。现据惠栋《易汉学》所蒐集钩沉资料,列举《复》卦与冬至节气相关论述于下:
《春秋纬》《乐纬》曰:“周以十一月为正,息卦受《复》,其色尚赤,以夜半为朔。”
《周易参同契》曰:“朔旦为《复》,(初九晦至朔旦,震来受符。)阳气始通,出入无疾。(仲翔云:谓出震成乾,入巽成坤,坎为疾,十二消息不见坎象,故出入无疾。)立表微刚,黄钟建子,(韦昭曰:十一月黄钟,《乾》初九也。康成曰:黄钟,子之气也,十一月建焉。)兆乃滋长,播施柔暖,黎蒸得常。”
《月令》孟春曰:“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正义》曰:“天地之气,谓之阴阳。一年之中,或升或降,故圣人作象,各分为六爻,以象十二月。阳气之升,从十一月为始;……至十月之时,六阳退尽,皆伏于下;至十一月,阳之一爻始动地中;……十一月一阳初生而上排阴。”
以上列引,仅是诸多相关论述的一部分,但已经可以表明:汉代易学象数体系在建构过程中,与《周易》经典地位提升、解释功能扩张的趋势相应,积极吸纳了天文历法发展的成果,包括具体的天文观测数值、历法制定的规则,而《复》卦与冬至紧密联系,具有代表性的意义,是作为文明肇始之渊薮的天文历法学,与被尊奉为“群经之原”的《周易》经典双向奔赴、彼此支撑、融通结合的典型范例。也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复》卦与冬至节气,经由历代学者从多方位、多角度的阐释发挥,形成了天地人融通的丰富文化蕴涵。
三、天地人融通的文化蕴涵
《复》卦象数义理与天文历法的冬至节气相联系,具有涵摄天地人融通的基础,古今学者,围绕三个方面进行阐释,其文化蕴涵非常丰富。一是卦辞的“七日来复”,二是《彖传》的“天地之心”,三是《大象传》的“至日闭关”。
(一)“七日来复”的天道规律
《复》卦辞曰:“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对其中的“七日来复”,围绕着天文历法(冬至节气),历代易学家进行多方解说:
其一,李鼎祚《周易集解》曰:“《剥》卦阳气尽于九月之终,至十月末纯《坤》用事,《坤》卦将尽,则《复》阳来。隔《坤》之一卦六爻,为六日,《复》来成震,一阳爻生,为七日。故言‘反复其道,七日来复’,是其义也。”又引虞翻曰:“谓《乾》成《坤》,反出于震而来复,阳为道,故复其道。刚为昼,日消《乾》六爻,为六日;刚来反初,故七日来复,天行也。”其二,《易纬•稽览图》以六十四卦中的《坎》《震》《离》《兑》为“四正卦”,其二十四爻主二十四节气,余六十卦三百六十爻各主一日。《中孚》至《复》,历六日七分,当“七日”。郑玄注“七日来复”曰:“建戌之月,以阳气既尽;建亥之月,纯阴用事;至建子之月,阳气始生。隔此纯阴一卦,卦主六日七分,举其成数言之,而云‘七日来复’。”其三,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侯果曰:“五月天行至午,阳复而阴升也;十一月天行至子,阴复而阳升也。天地运往,阴阳升复,凡历七月,故曰七日来复。黄寿祺、张善文撰《周易译注》,提出一种新解释:我国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中,保留有一种现存文献失载的周初纪日法,即按月亮盈亏规律,分每月为四期,每期七日(或因大小月有八日者),从月初至月末依序取名为“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生霸死霸考》)。据此,“七日”正为日序周期转化之数。
李鼎祚曾感叹说:“天道玄邈,理绝希慕,先儒已论,虽各指于日月,后学寻讨,犹未测其端倪。今约文略陈梗概,以俟来哲,如积薪者也。”虽然,“七日来复”的精确的具体内容,未臻一致,尚不能遽定,但是,各说又具有观念上的共同点,即认为体现出天道运行的规律,认识、把握、遵循、运用天道规律,就能够顺势而为,与时偕行,趣时变通,积极进取,利有攸往。如王弼《周易注》称:“阳气始剥尽至来复时,凡七日。”“以天之行,反覆不过七日,复之不可远也。”孔颖达《周易正义》疏解说:“以天行释‘反复其道七日来复’之义,言反之与复得合其道。唯七日而来复,不可久远也。此是天之所行也。”孔颖达认为,王弼注文,也吸纳了汉易象数学说,强调和凸显的是“天之自然之理”,启发人们认识并遵循天道规律。程颐《周易程氏传》说:“消长之道,反复迭至。阳之消,至七日而来复。姤,阳之始消也,七变而成复,故云七日,谓七更也。《临》云‘八月有凶’,谓阳长至于阴长,历八月也。阳尽则阴退,君子道长,小人道消,故利有攸往也。”又说:“其道反复往来,迭消迭息,七日而来复者,天地之运行如是也。消长相因,天之理也,阳刚君子之道长,故利有攸往。”在阐释疏解“七日来复”的同时,程颐所强调的,也是“天地之运行”“天之理”的根本规律,而落实处则在于现实人事,在于大人君子的观念和行为,亦即《乾》卦《文言传》指出的准则:“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二)“复其见天地之心乎”的哲学思想
关于“天地之心”,汉儒的解说,自有其特色。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荀爽曰:“《复》者,冬至之卦。阳起初九,为天地心,万物所始,吉凶之先,故曰见天地之心。”惠栋《周易述》综引汉儒之说作注疏,称:“冬至复加坎,坎为极心,乾坤合于一元,故见天地之心。心犹中也。董子以二至为天地之中是也。”“冬至复加坎”,惠栋引《易纬是类谋》、《魏书•律历志》“推四正卦术”作疏解;疏文又说:“乾为天,坤为地,冬至天地之中,故云天地之心,心即中也。”董仲舒《春秋繁露》文曰:“阳之行始于北方之中,而止于南方之中;阴之行始于南方之中,而止于北方之中。阴阳之道不同,至于盛而皆止于中,其所始皆必于中。”中者,天地之太极,是以二至为天地之中也。这种解说,已经呈现出对形而下的质实性解说的超越,形成天地人关联性的哲学提升。
宋儒对《复》卦的解读,则明显地转向了借以明“天道”之“本体”的义理探寻、哲学思考。“复,其见天地之心乎”一句,不仅成为宋儒将天地化育万物之“仁心”与人类美善纯正之“良心”相牵合融通的联结点,而且将《复》卦从阴阳二气变化之“枢纽”引申为人性善恶变化之“枢纽”。例如,程颐在《周易程氏传》中说:“为卦一阳生于五阴之下,阴极而阳复也。岁十月阴盛既极,冬至则一阳复生于地中,故为复也。阳,君子之道。阳消极而复反,君子之道消,极而复长也,故为反善之义。”程颐将“冬至”节点,天地自然规律,与伦理观、心性论相联系,作义理解说,颇具特色。朱熹《周易本义》说:“复其见天地之心乎!积阴之下,一阳复生。天地生物之心几于灭息,而至此乃复可见。在人则为静极而动,恶极而善,本心几息而复见之端也。程子论之详矣。而邵子之诗亦曰:‘冬至子之半,天心无改移。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玄酒味方淡,太音声正希。此言如不信,更请问包羲。’至哉言也。学者宜尽心焉。”程朱之说,在宋明易学义理派中具有代表性。刘沅《周易恒解•附解》云:“伏羲《复》卦取象,多主天道,文周引之于人事;孔兼言之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合人与天而一之矣。阴阳之气本无终始,物之得天不备者则有终始,而天地一元之理固未尝息也。”其“彪谨案”曰:“天行健不息,君子自强亦不息,合天人而一以贯之,本体之明未尝或息,特人不自见耳。能见此心光明之不息,是即见天地之心矣。”这些论述,正蕴涵着天地人融通的文化与哲理。
(三)“至日闭关”的制度与文化延伸
《复》卦《大象传》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先王谓乾初。至日,冬至之日。坤阖为闭关,巽为商旅,为近利市三倍。《姤》巽伏初,故商旅不行。《姤•象》曰:后以施命诰四方。今隐复下,故后不省方。《复》为阳始,《姤》则阴始,天地之始,阴阳之首。已言先王,又更言后,后,君也。六十四卦唯此重耳。”
孔颖达《周易正义》疏:“先王象此复卦,以二至之日闭塞其关,使商旅不行于道路也。”“后不省视其方事也。以地掩闭于雷,故关门掩闭,商旅不行。”“君后掩闭于事,皆取动息之义。”程颐《周易程氏传》称:“雷者,阴阳相薄而成声,当阳之微未能发也,雷在地中,阳始复之时也。阳始生于下而甚微,安静而后能长。先王顺天道,当至日,阳之始生,安静以养之,故闭关使商旅不得行,人君不省视四方,观复之象,而顺天道也。在一人之身亦然,当安静以养其阳。”王弼、孔颖达及程颐的解说,都指出古代圣王明君遵循天道规律,进行制度安排的义理:效法《复》卦之象,于冬至一阳复生之际,休息静养,以待阳气生发充盈。
班固《白虎通》记载:“冬至所以休兵不举事,闭关商旅不行何?此日阳气微弱,王者承天理物,故率天下静,不复行役,扶助微气成万物也。”《后汉书•礼仪志》还专列“冬至”一节,曰:“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绝事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都百官皆衣绛,至立春。诸王时变服,执事者先后其时皆一日。”这是将“至日闭关”相关义理推衍、施行于礼仪制度。值得一提的还有,《后汉书•律历志》关于西汉易学家京房推衍六十律,于冬至之时“律准候气”的详细记载,也属于易、律、历融通的文化制度形态。杜甫诗《小至》,有“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刺绣五纹添弱线,吹葭六管动浮灰”,此第四句即用京房“律准候气”的典故。再如朱熹《周易本义》解说《大象传》说:“安静以养微阳也。《月令》:是月斋戒掩身,以待阴阳之所定。”这又侧重于养生之道。
《周易》有著名的一句话:“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此即古代典籍中最早使用“天文”一词者。易学与天文学相关联的诸多内容,已积淀为极具特色的文化传统,值得深入探析。冬至节气的形成有着丰富的文化蕴涵,体现着中国的历法、易学、人文哲思的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