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简介:吴猛,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资本论》及其手稿研究、法国马克思主义。主要代表作包括《<资本论>中的认识论问题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阐释》《历史的肉身——〈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当代解读》等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各类学术刊物发表文章数十篇。
聂敏里教授在他的报告中为我们勾勒的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基本思想形象是,这一方面是一篇严格意义上的古典哲学研究著作,另一方面也是在黑格尔的思想逻辑下对他所处的时代的哲学问题进行思考的哲学著作。对于前一个方面,我的感觉是,聂敏里教授从专业角度出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古典哲学的参照向度,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解马克思早期思想的视角。由于古典学研究有其固有门槛(特别是古典语言),因此马克思早期的古希腊哲学研究,对于马克思哲学研究者而言并不是一个容易进入的领域,事实上人们常常会选择一个“方便的”角度,比如在近代哲学的语境中或基于马克思以后的思想发展“追溯性”地理解这一文本,而这样一来,研究者所不太熟悉的古希腊哲学背景就被轻易地过滤掉了,或者说被转化为我们所熟悉的话语。但如果青年马克思所接触并内化于其思考中的古希腊哲学思想要素对我们处于隔膜状态,我们对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的理解就很难说是全面的。而对于后一方面来说,聂老师的观点实际上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是否可被理解为处于黑格尔的思想逻辑之下?我个人认为,如果我们就马克思的问题意识和实际运思过程来分析,而不是从马克思文本的理论外观来理解的话,实际上很难说此时马克思处于黑格尔的思想逻辑之下。比如在马克思关于伊壁鸠鲁“原子”概念的分析中,作为定在出现的“直线运动”、作为“形式”对“定在”的否定的“偏斜运动”和作为原子概念的实现“碰撞”,并不是精神的辩证运动的三个不同阶段,而是自我意识的三个侧面;另外,形式对质料的否定,根本不同于黑格尔辩证法中反题对正题的否定,因为事实上,在青年马克思那里,形式与质料的“直接现实性的对立”就意味着,这种对立不是一种“事后对立”或“外在对立”,而是“当下对立”,是“内在对立”。而这些理论特征是不能被纳入黑格尔辩证法框架之内的。就此而言,我们似乎更应该说,青年马克思从一开始便与黑格尔保持了距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黑格尔主义者”。
卞绍斌教授的报告也为我们理解马克思思想提供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规范”视角。当然,关于“规范”视角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对马克思哲学有效力这一问题,还可以进一步讨论。就卞老师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讨论而言,我感兴趣的,是卞老师将这一文本中的“自我意识”理解为一种“观念”,并进一步与“规范”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思路。卞老师的分析表明了一点,那就是,如何理解马克思的“自我意识”概念,的确是把握其《博士论文》的关键所在。我对于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概念的理解与卞老师有所不同。在我看来,这里的“自我意识”很难被归于某种“观念”,而是青年马克思对现象的给出方式本身的界说,其基本内涵有两个,一是对于质料的绝对否定,二是以否定性的方式对质料或定在(其实就是存在自身)的展现。这一概念所体现出来的,恰好是马克思从一开始就非常独特的理论视野。
(作者系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是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的“马克思主义+(Marxism plus)学术沙龙”系列活动第一期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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