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玉华:矛盾分析法视域下改革开放的本体论分析

2025-12-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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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它通过揭示事物内部矛盾的运动及其相互作用来阐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该方法兼具方法论与本体论意义,既为分析复杂社会现象提供了有力的分析框架,也为把握事物本质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把这一方法运用于考察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不仅能够科学阐释从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再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演进逻辑,而且有助于从本体论高度深化对改革开放的必然性、规律性及其时代内涵的认识。

  改革开放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它们的运动发展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共同规定着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时,就会促进社会的进步;反之,则会阻碍社会的进步。这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基本规律。这一规律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的本质和根本动力。

  首先,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客观存在决定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社会形态之一,其内部依然存在社会基本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解决方式的独特性。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非对抗性,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性质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其解决不能采取阶级社会的暴力革命方式,而是可以通过渐进的、制度化的改革方式来实现。

  最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规定了改革开放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通过系统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环节,以及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变革要求不相契合的方面,并依托持续的制度创新与体制机制优化,不断激发和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活力,最终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在更高水平上的动态平衡与良性互动。因此,改革不仅是化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途径,更是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与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具体表现的现实要求 

  在不同的社会形态或同一形态的不同历史阶段,社会基本矛盾会呈现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和运行方式。社会基本矛盾具有根本性、深层次性和普遍性特征,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全过程;而社会主要矛盾则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外显性和具体性特征,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集中外在表现。社会主要矛盾既是一个阶段性的历史概念,也是对特定阶段社会发展状况的整体性概括,决定着该阶段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性质。因此,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转化是党制定发展战略的根本依据。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需要从对物质文化生活的侧重,扩展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领域、高层次的美好生活期待。与之相应,制约满足这些需要的关键因素从“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一总量性问题转变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结构性瓶颈。

  社会主要矛盾的这一历史性转化,对改革开放的广度与深度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构成了“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根本现实依据。具体来说,“全面”一词彰显了改革范围的系统性扩展,强调必须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使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协同并进,从而有效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化”一词则突出改革层次的实质性突破,要求勇于攻坚制约社会发展的深层次制度障碍与结构性矛盾,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通过制度创新释放发展活力,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持续提供动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主要矛盾主要方面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社会主要矛盾虽未发生根本性改变,但作为其主要方面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有了新的发展。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催生了一系列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成果,这些革命性技术与生产要素相结合,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方式发生系统性跃升,进而引发生产力质态的根本性变革。在此背景下,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三新”经济展现出强劲活力,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新质生产力已经在现实发展过程中形成,并显著增强了对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与支撑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须进一步推进生产关系领域的变革。

  首先,进一步改革科技、教育和人才体制以适应新质生产力内蕴的创新驱动本质。当前,科技体制仍存在“孤岛现象”,导致产学研用衔接不畅;教育模式在培养颠覆性创新人才方面存在规模与能力上的局限;而较为僵化的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活力。对此,必须对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机制、人才评价与激励方式等进行根本性改革,构建全链条、一体化运行的创新生态系统。这不仅要求比以往更大程度的“松绑”和“赋能”,更是推动改革向纵深突破的关键所在。

  其次,进一步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以适应新质生产力对生产要素升级的内在要求。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高度依赖数据、高端人才、核心技术与风险资本等要素的高效配置与深度融合。然而,当前我国要素市场仍面临数据壁垒突出、高端人才流动受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对早期科技创新的支撑功能不足等结构性障碍。为此,必须进一步推进改革:如健全数据要素的产权界定、流通交易与收益分配机制;破除户籍、身份等因素对人才流动的束缚;构建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化金融改革,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最后,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适应新质生产力内蕴的绿色可持续特质。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高度统一,具有内在的生态友好属性。为此,必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涵盖产业结构、政策引导、市场机制与技术路径。通过完善碳定价机制、强化环境权益交易等制度安排,形成有效的约束与激励双向驱动,推动产业发展全面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升级。

  总之,从“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再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共产党自觉运用矛盾分析方法,遵循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与时代要求,持续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必然选择。这一进程既深刻体现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性与根本性,又准确回应了社会主要矛盾的时代变迁。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改革开放的目标、重要任务及其方法论研究”(23ZDA01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

【编辑:吴屹桉(报纸)苏威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