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晶晶:推动农村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融合发展

2024-12-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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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实现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一项艰巨的时代任务,同时也是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国农村养老模式仍然存在一些难题,亟须通过探索农村融合养老模式来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

  农村养老问题面临多重困境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口占比23.81%,总人数为12138万人。农村老龄人口规模庞大,给现有农村养老模式带来挑战。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面临居家养老效果不理想、社区养老落实不到位、机构养老供需不匹配等现实困境,老年人所需的晚年养老服务得不到根本保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虽然家庭养老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与养老观念的变迁,农村家庭养老呈现出赡养内容不全面、养老能力不足、养老自觉性和责任感减弱等特点。首先,农村家庭养老虽然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但有限的生活照料和少量的经济支持,难以在老年人身体机能出现异常时,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康养服务。其次,农村家庭结构变化、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增多以及大量农村青年流入城市的现状,导致子代对父代养老普遍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农村家庭供养资源匮乏。最后,家庭生活观念在近二十年发生了巨大变化,父代“一家人其乐融融”的观念依旧根深蒂固,而子代想与父代分居、追求独立生活的想法却越来越强烈,两代人家庭生活观念的差异导致孝道观念日益淡薄,家庭养老的自觉性与责任感有所降低。

  因此,随着我国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扩大,老年人期待质量更高、覆盖面更广的养老服务。但由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性,农村社会养老面临着物质资源短缺、服务内容单一、整体服务水平偏低等问题。首先,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发展速度较慢,难以保障农村老人享受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其次,农村养老机构或养老组织的从业人员大多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而农村相对落后的工作环境和较低的薪资待遇难以吸引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导致农村提供的养老服务不够专业。最后,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社会力量介入农村养老领域大多以提供基础的照料服务为主,相对忽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无法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推进农村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融合发展,对于科学应对农村老龄化挑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然而,二者在融合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首先,农村空巢化趋势明显,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减弱,导致社会其他主体承担越来越多的养老责任,但各参与主体责任不清,养老价值理念和养老发展目标尚未达成一致,农村养老服务的协调发展受阻。其次,社区养老资源整合分配不到位,资源利用效率低下,难以为家庭养老提供有效支撑。同时,社区在资源拓展与承载方面的能力不强,没有主动吸引养老人才与社会投资的意识,不能及时将外部资源化为己用。最后,各参与主体在服务标准上难以达成一致。社会养老服务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提供服务,而家庭养老服务往往由家庭成员根据老人需求提供,由于服务出发点不同,二者在服务内容上难以达成有效互补。

  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

  养老服务融合模式

  为了应对我国农村日益加剧的老龄化趋势,提升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应该建立“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融合模式。这就需要发挥社区在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间的连接作用,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将农村养老资源精准匹配到家庭。同时,融合多层次养老服务内容,保障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

  第一,促进多元参与主体融合,以社区为枢纽凝聚各方力量。社区作为农村老龄人口居住与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就地养老、原居安老等养老服务理念实现的空间载体。因此,要发挥社区的中介作用,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事业。首先,要培养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养老机构大多仅提供基础的照料服务,社会责任感不够强烈,导致服务质量不高,对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农村家庭吸引力不足。对此,社区应加大对传统道德观念和敬老意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养老机构对现有管理方式和组织架构进行改进和优化,使其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其次,由于我国农村养老需求巨大,仅靠政府投入难以为继,应通过社区招商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在项目规划、资金支持、土地保障等方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着力打造有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最后,可以通过社区动员家庭,成立农村养老志愿小组,营造互帮互助的社会氛围,调动和发挥老年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农村养老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共建共享的融合发展目标。

  第二,推动资源供给匹配融合,提高农村养老资源利用效率。社区是进行服务资源供给与配置的基本单元,必须以社区为基础,开创资源多渠道精准供给的养老服务新局面。首先,内外发力,保障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总量。对外,不仅要积极吸纳市场融资,为那些在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提供优惠政策,而且要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给予专业人才项目经费、返乡购房等适宜合理的奖励补贴。对内,不仅要深入挖掘农村自身的养老资源,对社区闲置资源进行适老化改造,完成资源转化,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家庭动员,鼓励农村老年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实现老年人之间的互帮互助,激发农村家庭内生动力。其次,在扩大资源渠道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升资源匹配水平。社区应基于老年人的不同需求,为其提供基本的养老公共服务,并将老年人的个人及家庭信息与公安、民政、卫健、社保等部门数据进行对接,建立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库,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需求意愿提供“菜单式”服务,使社会资源精准流入家庭,打破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间的资源流通壁垒。

  第三,实现多层次服务内容融合,构建整合性养老服务体系。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互分割、孤立运行,不能很好地实现优势互补、各展所长,需要将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服务内容通过社区联动,构建涵盖多层次养老服务内容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首先,要加强社区自身建设,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社区可以为日间暂时无人或无力照护的老人提供集中养老床位,这样既能填补家庭照料的人力空缺,又能解决养老机构床位供给不足的问题。其次,社区可以为有需要的家庭链接专业服务,通过签约家庭医生、设置家庭病床等形式,改变原有家庭养老服务专业能力欠缺的问题。最后,养老机构可以与社区进行联动,利用社区便利的活动空间,举办各种文娱活动,鼓励老人的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拓展养老机构的服务外延,借助家庭的力量将机构养老服务向精神层面延伸,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老年友好居住环境效应机制及干预研究”(23CRK00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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