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我院青年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团委联合中国社会科学网开办“社科青年说·党纪学习教育笔谈”专栏,邀请院“青年讲师团”成员和青年学者代表,结合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带动全院青年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坚强保障。
王玮,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外交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美国外交、国际关系理论,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两次、优秀信息对策成果奖多次,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拔尖人才”“青年英才”荣誉称号,2023年被推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讲师团”成员。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手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作了修订。《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是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的纪律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纪律规矩,是每位党员的基本责任。
纪律规矩不是简单的惩戒条例,而是让绝大多数人远离“事故”的行动指南
就像不断更新的交通法规,纪律规矩是在总结“事故”发生的共同原因之后,从中得出的经验启示。交通参与者不熟悉交通规则,会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境地。同理,党员不学习纪律规矩,一定会出现认知缺位和思想懈怠,在工作和生活中放松警惕,麻痹大意。长此以往,轻则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犯错甚至违纪,重则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加强纪律学习,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究其实质,纪律规矩是“超级公共产品”,知法守法的人越多,规则的用处就越大,效果也越好。正如交通法规让交通秩序更加有序,党纪党规让党内生活更加规范。有了与时俱进的纪律规矩,有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党员群体,风清气正的党内环境就有了前提保障。
《条例》是规范党员基本行为的规则体系,是党员调整自身行为的基本依据
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下称《通知》)。为落实《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我院迅速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我院美国所党委组织领导下,美国外交研究室党支部组织逐章逐条学习《条例》。
《条例》包含总则、分则、附则,共计三编、十一章、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负面清单和处分方式,明确了党员违纪行为的属性特征,明确了合规行为的边界范围等。
对照《条例》系统深入学习,有助于我们“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条例》所明确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首位,是重中之重,它要求党员把对党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社科青年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为繁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党的二十大以来,院党组率先垂范,凝聚“三项共识”,作出“三项承诺”。“三项共识”和“三项承诺”,让我们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初心所在、职责所系和前路所向有了更清晰准确的认识。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员,我们要牢记院党组的嘱托,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自觉遵从“三项共识”,忠诚履行自己作为社科院一员“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职责使命。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纪律规矩是我们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的基本遵循。纪律规矩不仅不会限制我们的行动空间,而且会为敢于担当者赋能。党的纪律规矩要求党员做到自律,同时也要受到他律。学通弄懂纪律规矩,有助于我们在“做人、做事、做学问”方面加强自律,进一步推动我院建立人人自律的整体科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