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我院青年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团委联合中国社会科学网开办“社科青年说·党纪学习教育笔谈”专栏,邀请院“青年讲师团”成员和青年学者代表,结合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带动全院青年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坚强保障。
王维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新时代精神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道德定力作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党纪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定力的支持,道德定力的实现离不开党纪的约束与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新时代新征程,应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加强纪律建设,以铁的纪律增强道德定力,在持续的自我革命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磅礴的道德力量。
以铁的纪律增强明大德的道德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这是领导干部首先要修好的“大德”,其核心是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的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应引领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的政治责任、最高的政治原则、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不畏浮云遮望眼”“乱云飞渡仍从容”。
以铁的纪律增强守公德的道德定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等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应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立志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铁的纪律增强严私德的道德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等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应引导广大党员坚守精神追求,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时刻慎独慎初慎微慎欲,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节操,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