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小西:醉与本真——评《醉的哲学》

2024-05-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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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新近出版的著作《醉的哲学》以醉酒经验为原点,历史地和系统地展开了对醉酒经验丰富且具有美感的哲学描绘。无论是从中西方观念史的纵向角度,还是从生存论、伦理学、美学和社会批判的横向角度,作者都把对醉酒的理解放置在了日常理性与迷醉超然的张力所形成的二元概念框架中:秩序之分与天人之合、日神理性与酒神迷狂、日常惯例与本真生存。醉酒经验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不仅是二元概念的其中一极,更是在这个张力的基础上“洋溢着的生命力”。在当下碎片化和技术化的陌生人时代,这种让个体生活得到整合并得以超越,促进人际理解和社会团结的独特力量,正是醉酒馈赠给现代人的珍贵礼物。

  醉的哲学不只是对醉酒经验的哲学表述。醉酒有可能为个体带来生命力,使其超越既成边界、超脱既定日常。所以,描述审美体验的词汇,如“陶醉”“沉醉”“迷醉”等,都是基于“醉”之本义的引申和发挥。作者在后记中说,《醉的哲学》是一本游戏之作。然而,游戏对于人类心智的形成和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中认为,现代社会中的游戏冲动有助于恢复人之天性的完整。当代认知科学和心灵哲学也出现了以“玩”(play)为专题的系统性研究。这些新兴的专题为人的自我理解和共同体生活的建构提供了更加全面的认知基础和伦理启发,《醉的哲学》可以看作是中国学界在这股思想潮流中的一个独特贡献。

  书中对醉酒的哲学刻画有个关键词:本真性。“本真性”一词第一次在书中出现,是在作者梳理中国传统中“醉与诗”的关系时,也正是在这个章节中,“本真”出现的频率最高。这很符合我们的文化直觉,因为醉酒经验和诗歌写作都是对寻常生活的出离,意识超脱于日常理性,想象力和创造力开辟了一个丰富的可能空间。这两种活动的同构性,使得诗歌创作很容易发生在醉饮之时:李白酣畅大醉,用豁达狂放的诗章挥洒真性情;陶渊明则在独饮和对饮中用素朴淡远的诗句逐层描绘生命的天真本然。所以王俊说,“酒与诗在传统意境中就是一对拆分不开的事物,饮酒与醉酒意味着创造性、当下性和本真性”。当下性意味着醉者的意识不再被程式化的时间秩序所规定,时间意识被还原到了对于生命的整体性感知和表达里。在这种跳出思维惯性的意识状态中,诗人从灵感进入创作,作品传达着灵感所带出的浑然有力的对于生命整体的领会和把握——生命是镶嵌在历史命运中、天地自然中的一个片段或节点,把个体领会为环节,既是对个体边界的诗性超越,也是对个体生命的形而上的安顿。

  在社会层面,王俊引用了保罗·瓦莱里的诗句来说明,诗人作为酒神的祭司执行着伟大的思想任务:“‘努力使不存在的东西存在于我们之中’,为‘未露面的事物’命名,使得想象中的新的事物秩序渗入既有的事物秩序,打开一个新的世界。”也就是说,醉酒与作诗的本真性,直接且在重要意义上参与着个人与社会的建构。本真性是个体赢得主体性的关键,而个体又是“在—世界—之中”的社会性存在,一方面被社会习俗所规定,另一方面又能够超越约定俗成,创造出不同以往的事物秩序。

  然而,一个重要问题浮现出来:醉酒一定是本真的吗?常识似乎告诉我们,醉酒并不总是或者说并不必然导向本真的生命经验。那么,怎样的醉酒才通向生存的本真呢?王俊并没有特别关注这个问题。他的着眼点是醉酒经验之于不同个体人格的构成性作用,以及不同文化传统中个体性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张力与平衡。接下来,我将在王俊指出的醉酒与本真的内在关联的基础上,借用海德格尔的此在分析,为“怎样的醉酒才能通向生存的本真”这个问题给出一个尝试性的回答。

  人之存在(此在)的本质不是现成的“什么”,也不是对某个既定观念的实现,而是“去存在”(zu sein)的开放性活动。去存在,就是通过可能性来理解和筹划自身。此在的本质就是可能性。可能性并不是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因为人总是“在—世界—之中”生存,世间的习俗和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什么是可能的。人作为在世存在者,首先和通常都生活在被现成习俗规定好了的日常状态中,做“常人”(das man)通常应该做或者会去做的事,过“常人”通常在过的那种生活。然而,这种生存状态是非本真的,人在其中其实类似于一个“什么”,一个被习俗规定好的角色木偶,并没有体现出作为人之本质的可能性。换言之,非本真状态中的人还没有充分获得主体性,因为他对自身和世界的思考是基于“人云亦云”的第三人称视角,而不是从主体的第一人称来审思和筹划自身存在。只有当此在与第三人称的俗常拉开距离,暂时脱离俗常对个体的约束力和规定性,才能从可能性的角度展开对自我的反思和筹划。

  根据之前对醉酒的描述,我们知道醉酒让人们从既定习俗和日常理性中暂时超脱出来,感到一种生命本然的敞开。然而,出离俗常只是此在赢得本真性的必要步骤,还不足以让人成为本真此在。毕竟,只是跳出第三人称,并不等于进入了第一人称,更不意味着已经获得了稳定且连贯的第一人称视角——这是需要特定努力才能赢得的一个结果。此在总是处于和自身的关系中,总是从可能性的视角对于自身存在进行打量和筹划。有些解读认为,只有当此在形成一种和自身之间的明确关系,并能反思地认可这个关系,此在才获得了第一人称视角而真正成为一个主体。此在和自身之间的明确关系不一定一成不变,可以在人生发展中调整甚至重构,也就是自我更新和自我突破。

  此在获得本真性之后,并非遗世孤立,而是要回到日常世界,回到和周围世界人与物的关系中。但这些关系已经不同以往,是经过了反思认可、调整或重建的被接纳的关系,是此在作为主体、作为“目的—手段链条”的终端,锚定于世界之中的主动生存。所以,本真的醉酒,其程度和后果至少能保证醉者可以回到世界之中,并且是带着积极的领悟和被调动起来的生命力,真正作为主体“在—世界—之中”生存。换言之,本真的醉酒促使醉者带着他在醉酒经验中赢得的洞察力,形成他与自我以及与世界的更恰切的关系。详细地说,便是醉酒的出离性让醉者看到了程式化思维和局限的日常视角导致他未能看见的实情,而醉酒带来的洋溢的生命力,也让醉者获得了承认并接纳实情的勇气和力量。从经验上看,本真的醉酒肯定不会经常发生或成为生活的常态,如王俊所说,“只是一种偶尔性的间歇”。这个结论从侧面支持了王俊运用酒神精神和“强者道德”阐发醉酒的伦理意义的思路:“醉酒由此赋予我们的生活一种积极的伦理姿态,一种酒神精神所象征的强力的生命面相。”

  并非所有的醉酒经验都符合以上描述。我们知道,有人只是在醉酒中逃避现实,或仅仅为了追求刺激,甚至以醉酒为借口侵害他人和行为失范。这些与其说是醉酒本身包含的可能后果,不如说是以醉酒为借口的逃避:逃避生存本有的重负,逃避生存对个体的要求,甚至就是逃避生存本身。在逃避中,醉者进一步沉沦,不仅没能成为本真的,反而加固了其非本真的生存状态。总结来看,醉酒可以说是生存方式的一种催化剂:坏的醉酒让人更加沉沦,以至于变得非人;好的醉酒让人更加本真,展现一种对于生存的整体性洞见,并让这个洞见照亮人生大部分时间里的寻常生活。正如王俊在本书结尾对本真性的召唤,“在这个过于理性和技术化的时代,我们要借助于醉酒重新构建我们整全的生命经验和生活意义,借助于醉酒实现主体与客体、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均衡,借助于醉酒回归到最为本真的生命状态,达到生活中无所畏惧的豁达坦诚”。笔者最初认为“回归”一词不是太妥,如前所说,本真性是努力赢得的结果,而不是可以“回到”的现成状态。但转念一想,这个“回归”,本就是指存在论意义上的追根溯源,让人成为人本所是,本该所是,本就所是。本真性让人获得了整体的时间感,让人从过去回到未来,从未来回到此刻、回到当下,回到作为原初的理想和作为未来的绽出——在好的醉酒中,在短暂的醉所照亮的长久的日常生活中。

    (作者系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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