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我院青年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团委联合中国社会科学网开办“社科青年说·党纪学习教育笔谈”专栏,邀请院“青年讲师团”成员和青年学者代表,结合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带动全院青年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坚强保障。
王莹,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创新工程首席专家、近代文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出版中英文专著、译著、古籍整理、论文集、普及读物等共计13部,发表中英文论文7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9项。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青年英才奖”等奖项,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培远计划”。受邀在新华社、央广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主讲的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节目阅读量突破10万+,多期经中央网信办推荐全网置顶。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彰显了我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持续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深刻领悟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于2015年、2018年、2023年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充分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强意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扛稳加强纪律建设这个全党的共同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深刻领悟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内在统一关系
学纪是基础,要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心有戒尺知高低,心存敬畏不妄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唯有学深悟透,方能自净其意、正心明道、自严其身、怀德自重。要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知纪是直接目标,要在准确知纪中知行知止。“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纪是深入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必须要“知止”,要警醒,必须清楚知道纪律有哪些、边界在哪里。
明纪是内在要求,要在对标明纪中检身正己。明纪要求每一位党员明确纪律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行事。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守纪是最终落脚点,要在严格守纪中抓好落实。“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从1927年在荆竹山提出的“三项纪律”到1948年锦州战役时“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再到1949年解放上海后遵守“不扰民,不入宅”而“露宿街头”,都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的纪律性。
深刻领悟加强纪律建设是治“散”的良方
纪律既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是干事创业的“通行证”,不能成为一纸空文。“散”病如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破纪,时刻守住纪律的红线和底线。要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不断筑牢违纪违法的“防火墙”,做党的纪律“明白人”,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进一步拧紧思想“螺丝”,上紧作风“发条”,不断修正偏差、校准言行。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笃。用心学纪永葆政治本色,知纪明纪筑牢思想防线,严格守纪敢于担当作为。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把力量汇聚在“干成事”上,与“散”病彻底告别,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学术生态,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坚强保障,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清醒和坚定,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解读中国实践,阐释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使命担当上勇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