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上海讯(记者 查建国 陈炼)4月25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26年学术年会“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分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涉外法治实务部门的近百位专家学者与青年学子与会,围绕涉外法治相关核心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并凝聚共识,为新时代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贡献学术智慧与实践方案。
共同推动构建完备的涉外法规体系
本次分论坛设置两个研讨单元。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余主持,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易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余敏友担任评议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蔡人俊作“涉外立法进展情况及未来展望”专题报告。他表示,法工委正全力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决策部署,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呈现规模体系化、领域精准化的显著态势,完善涉外“法律工具箱”是立法工作重中之重。他提出,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关键在于打破学科与行业壁垒,我国涉外立法正从“被动适应国际规则”向“主动塑造营商规则”转变,呼吁学界积极参与立法研究,为提升我国国际法律事务话语权提供智力支撑。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文革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剖析我国反制裁协同机制面临的现实短板,提出应坚守系统统筹、对等比例、分级分类精准反制三大原则,完善统筹协调、执法司法协同、部门分工负责、国际合作联动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能力。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瑛聚焦新《仲裁法》实施后的临时仲裁发展,提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与我国临时仲裁制度高度适配,但存在实践应用滞后、职能界定不清、配套不足等问题,建议引导仲裁庭适用该规则,建立内地统一指定机构机制,推动我国临时仲裁与国际通行规则全面对接。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宋云博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涉外法治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主张摆脱西方“规则殖民”与法律霸权,立足中华文明基因与中国式现代化需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构建涵盖学科、学术、话语“三大体系”及全链条法治环节的自主知识体系,实现从规则适应者向规则引领者跨越。
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教授马乐表示,新质生产力依托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要素布局兼具国内与涉外属性,亟需涉外法治保驾护航。当前相关侵权案件暴露出中外经营主体权益平等保护不足、外国人刑事责任追究难、我国法域外适用薄弱、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欠缺等突出问题。他建议,应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司法质效,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以法治力量全方位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教授曹俊金系统阐述对外援助立法的重要意义,明确该法应定位为对外援助领域基本法、涉外法治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宣示立场、规范行为、协调力量、保障实施、统筹全局五大功能,为对外援助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冉聚焦《生态环境法典》域外适用,指出当前存在核心概念模糊、责任配置失衡、跨部门协作不足等问题,建议明确效果原则门槛标准,构建以属地管辖为主、属人与保护管辖为辅的域外适用体系,完善涉外司法与部门协作机制,提升法典适用效能,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易立在评议时表示,良法乃善治之前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推进涉外领域立法方面成效显著。他强调,涉外法治工作需坚定政治立场,严格把控政治关与政策关,增强法治自信,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他介绍,外事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包括协助批准条约,牵头或参与对外关系法、反外国制裁法等立法工作;他同时期待学界关注条约国内适用、公私法融通等议题,共同推动构建完备的涉外法规体系。余敏友认为,本单元研讨紧密围绕涉外法治的顶层设计与制度构建展开,议题具有前沿性,观点鲜明,为完善涉外法律体系、提升立法质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充分彰显了法学界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担当。
以法治化手段保障产业链与供应链发展
第二单元由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担任主持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王国华与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韩龙共同担任评议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局长黄爱武就引领区建设背景下浦东的涉外法治实践进行了分享。浦东以制度型开放为路径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发布了全国首部涉外法治建设白皮书,设立了全国首家商事调解组织及沪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并打造国际法律服务园。未来,浦东将强化离岸金融、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的制度供给,为全国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法治日报社研究员刘畅提出,应通过高水平涉外法治建设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构建提供支持,需加速健全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立法工作,深化执法与司法层面的互助合作,推动判决及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并建立区域仲裁及律师协作机制,以法治化手段保障产业链与供应链的稳定运行。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郑玲丽对美国关键矿产伙伴关系协定所具有的排他性与歧视性进行了分析,提出该协定违背多边贸易规则,我国应完善关键矿产领域的涉外法治规则,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及参与国际规则博弈的能力,构建自主可控且安全稳定的关键矿产供应链。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钱振球建议,我国应构建海外矿产投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投资仲裁机制改革,倡导制定兼顾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的平衡规则,以保障海外关键矿产合作的稳定与有序开展。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题研讨中,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刘久教授提出,应培养“核—法兼备”的涉外法治人才,以服务于核电“走出去”战略及全球核治理需求。浙江工商大学特聘副研究员房旭、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周一帆、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姚艳霞,则分别围绕模拟法庭功能定位、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路径、“外语+法学”培养模式等议题展开论述,共同探索新时代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途径。
王国华在评议环节对各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探索予以肯定。结合华东政法大学本硕博一体化及实践导向的培养经验,王国华提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强化家国情怀培育,使学生精通中外法律及区域国别法律,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与国际法律斗争能力,达成政治素养、专业能力与外语水平的协同提升。
韩龙在评议中提出,应坚持理论构建与实践探索相融合,加快涉外法治理论基础的夯实工作,支持浦东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开展先行先试,通过实践创新反哺理论发展,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杨松在第二单元总结环节提出,本单元研讨紧密围绕涉外法治地方实践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热点议题展开,为提升涉外法治能力提供了清晰路径,亦为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与能力建设凝聚了思想共识、汇聚了学术力量、明确了实践方向。展望未来,法学界与实务界坚持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体系,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筑牢法治根基。
该论坛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