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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2025-12-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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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李永杰)12月19日,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讨会在广州召开,本次会议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的当前困境与对策创新”,吸引了来自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澳门律师公会等实务部门人士130多人与会研讨。

会议现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石佑启表示,广外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学术资源和行业力量有效整合,为大湾区犯罪治理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愿与各界深化合作,为大湾区法治建设增添新活力。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在视频致辞中对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究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强调大湾区犯罪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界与实务界同心协力、深度融合,希望研究院在推动华南地区刑法学研究上发挥有力作用。
  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万春在视频致辞中高度肯定成立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委员会要积极推动深化区域犯罪治理研究,助力“一国两制”下区域治理模式创新,推进区域犯罪治理科学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波以广东检察机关聚焦醉驾、性侵未成年人等突出犯罪开展专项治理为例,强调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系统、协同、依法、源头治理深化犯罪治理。面对新挑战,期待通过研讨会凝聚共识、汇聚良策,为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及广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原首席检察官沈仲平回顾了我国跨境犯罪问题发展历程,认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犯罪治理已成为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呼吁以新思维开展调查研究、预防合作与交流教育。
  澳门大学客座教授赵国强认为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实践区,需加强跨境犯罪协同治理与法治创新。应对新型犯罪需科技与法治并重,建立常态化区域交流机制,共同开展研究、衔接规则、培育人才,筑牢平安大湾区发展根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田文昌提出“规制优先、审慎制裁”原则,强调新生犯罪需先立规则再明处罚,警惕“类推思维”。以金融犯罪定性为例,要平衡规制与制裁边界,护航区域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原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陈泽宪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既为整合粤港澳三地学术资源、实务经验搭建了重要桥梁,也为推动犯罪治理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提供了坚实载体。本次论坛以“大湾区犯罪治理的当前困境与对策创新”为主题,既聚焦当下困境,更着眼未来创新,精准契合了湾区犯罪治理的现实需求。
揭牌仪式
  会议期间,举行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究院暨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新主持。研究院聘请陈泽宪担任名誉院长,聘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领军学者石经海教授为院长,同时,石经海任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会议设置了主旨报告环节以及“跨境犯罪的协同治理机制”“新型犯罪的治理响应”和“区域融合背景下的犯罪预防体系”三个分议题的平行论坛。
  与会专家围绕湾区犯罪治理核心议题深入交流,形成多项共识:一是要深化跨境协同治理,健全内地与港澳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完善情报共享、案件协查、证据互认等关键环节衔接,提升跨境犯罪打击效能;二是要聚焦新型犯罪应对,加强数字犯罪、涉新业态犯罪等领域研究,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强化科技赋能监测预警,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三是要强化理论实践联动,依托高校科研平台与专业委员会载体,推动学界与实务界常态化交流,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治理实效,构建“理论研究-实践应用-成果反馈”的良性循环;四是要夯实治理体系基础,整合多方治理资源,推动政策与法律精准衔接,兼顾治理力度与温度,实现安全保障与发展赋能有机统一。
  会议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犯罪学学会指导,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究院、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承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协办。
【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