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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数字法治青年论坛”在京举行

2025-05-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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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张译心)5月25日,以“新质生产力培育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第三届“数字法治青年论坛”在北京召开。

  共谋数字时代法治建设新蓝图
  开幕式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主持。尹飞表示,“数字法治青年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三大年度品牌论坛之一,自创办受到各方持续关注与重点支持。一直以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立足育人为本,坚持科研立院,强调“一流标准、财经特色”,秉承“坚持价值引领、立足中国实践、聚焦数字时代、着力风险防控”的人才培养理念,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法学+数字经济”交叉研究体系。
  在致辞环节,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栗峥表示,建构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经历一个由概念到话语到学术再到学科的体系搭建过程。一是提炼标识性概念。能对数字法律生活具有较强解释力,且是众人所沿用的而不是学术个体自我创造的概念,并具有历史性价值。二是以概念支撑话语。从概念出发,形成相关表达,凝聚并实现话语的生成。三是以话语支撑学术。话语不断传承、沉淀、迭代,逐渐形成一种稳定、自洽的学术生态系统。四是学术支撑学科。在学术生态系统中,概念、话语、学术不断发展传承,进而构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数字法学学科体系。最后,他呼吁青年学者打破学科壁垒,从多学科交叉视域中探索数字法学的本质特征,为法治中国建设与数字文明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姜伟表示,本次论坛主题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在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引擎的背景下,青年学者肩负着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双重使命。他呼吁学界立足中国本土实践,积极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中国智慧;鼓励青年学者争当“三个先锋”,敢于突破传统范式,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善用国际学术舞台,以青年智慧书写数字法治的中国答卷。
  探讨数字经济法治建设前沿议题
  本次论坛设置了主旨演讲、专题分论坛研讨等学术板块,邀请法学界与数字经济领域顶尖学者展开深度对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级教授王利明就数据资产产权鉴定进行发言。他表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产权鉴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目前全国性立法尚未完善,数据确权在法律层面仍缺乏明确规范,司法实践中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与数据确权保护两种模式。他强调,长远来看,需通过立法明确数据产权,以促进数据流通与产业发展。同时,要构建数据处理者财产权与数据来源者权利的双重权益架构,避免采用所有权概念,并建议分类分级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确权授权制度。王利明强调,数据确权需兼顾保护与流通,通过立法完善产权规则,为数据要素市场化奠定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表示,当前数字化浪潮正引发法律体系的范式变革。作为应对时代之问的新兴学科,数据法学需以传统法学理论为根基,聚焦新兴法律问题。时建中强调,数字技术具有双重属性:既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是优化治理的工具。他呼吁数字法学应回归基础法律概念,避免过度抽象化,通过完善数据立法,构建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的价值平衡框架,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与时俱进的法治方案。
  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围绕主题“以交易示范合同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繁荣”,分享了独到见解。他表示,当前数据要素市场面临流通受阻的难题,其根源在于数据持有者对权益保障缺失及合规风险的深层焦虑。为破解该难题,他提出构建数据交易示范合同体系的创新方案,并系统梳理了数据提供、委托处理等典型交易场景的合同范式。目前,示范文本已由国家数据局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未来将朝着场景化适配与标准化规范相结合的方向持续演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龙卫球以“数字时代的法治模式转型”为题进行报告。他表示,面对人工智能技术跃迁带来的超变与复杂不确定性,传统法治体系遭遇范式危机,需从“全面稳定”转向“基本稳定”的新模式。他特别强调,在人工智能时代,需以人机关系为出发,应对技术自创生的挑战,底定以人为本,引入怀柔式方法论,重视程序机制和管理赋权,平衡技术创新与向善约束。最后,他呼吁建立适应数字文明的法治新思维,实现技术发展与制度创新的同频共振。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聚焦金融科技风险应对与法治保障议题,阐释构建“风险溯源—动态治理”的分析框架。他指出,金融科技风险呈现三重叠加特征,需构建“法律—伦理—标准”三位一体的动态协同治理模式。他特别提出,金融科技治理需平衡安全与发展,既要以法治刚性约束技术滥用,又要通过沙盒机制为金融创新预留试错空间,最终实现国家金融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史宇鹏围绕数字经济中的效率问题发表深刻见解。他采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的“两化”分析框架,剖析了当前制约市场效率的四大瓶颈:数据要素流通不畅、平台垄断导致资源错配、外部性治理缺失及数字原生企业研发过度,同时主张构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治理模式,呼吁引入多学科交叉视角,推动数字经济向“技术—制度”协同演进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分论坛研讨环节,共设置了八个平行分论坛。分别为“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的法治保障”“人工智能的健康规范发展”“算法的法律治理”“网络平台的公私法规制”“数据产权与数据流通的法治保障”“数据权益的法律保护”“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数字时代的法律责任和司法变革”。
  在闭幕式环节,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周辉担任主持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财经法学》编委会主任林剑锋在发言中表示,本次论坛满载智慧火花的讨论与思想碰撞,与会代表提出了诸多具有前瞻性、破局性的法治方案。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作为下一届论坛的承办方代表作了欢迎致辞。
  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学》编辑部承办,北大法宝协办。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