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李永杰)3月29日,主题为“新质生产力与人工智能:环球视野下的法治融合发展”的第三届人工智能法治论坛在广州召开,与会学者共同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的重大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问题。
创立数字法治新模式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主持。广东财经大学党委书记郑贤操,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金艳致辞。
郑贤操表示,要深刻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趋势、特点,着力推动人工智能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和有力支撑。随后,他介绍了广东财经大学的基本概况、办学特色、学科点建设情况,并表示学校将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大力加强法学等优势学科建设,加快推进法学学科与人工智能、国家安全等学科的交叉融合,加大力度支持“数字法治”学科,特别是人工智能法方向的发展。
姜伟强调,为应对人工智能的系统性风险,如何构建兼具包容性、前瞻性和约束力的法治框架,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借助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创立了数字法治新模式,开辟了人类法治文明的新境界。目前,人工智能技术的指数级增长与法治的渐进式演进之间正形成“剪刀差效应”,技术迭代与规则滞后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亟需构建与智能文明相匹配的法治新范式。为促进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法治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应推进融合治理和加强国际合作。
金艳提出,广东作为创新大省,在人工智能发展和法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希望通过本次论坛的交流研讨,为粤港澳大湾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广东在人工智能与法治融合发展方面探索新经验、取得新突破。
发布两大成果
本次论坛特别设置“成果发布”环节,彰显了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深度融合。在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鲁晓明的主持下,先后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周辉发布《人工智能示范法3.0》,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宋伟莉发布《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周辉在发布《人工智能示范法3.0》时详细介绍了这一新版本的主要特点与创新之处。新版示范法以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统筹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为目标,通过开源激励、中小企业赋能等机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应用,同时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应对人工智能的伦理与安全挑战。不仅将伦理审查贯穿全流程,引入生成式AI责任安全港机制以平衡主体责任,并推出税收优惠、测评体系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还特别新增了内部举报人保护制度和终端用户权益保障条款,强化技术治理与社会公平。此外,《人工智能示范法3.0》还新增了政策适配性评估机制,建议对拟出台或已实施的政策、决策、制度,开展与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形势的适配性评估。周辉表示,起草团队期待就《人工智能示范法3.0》及当前版本未尽之处与各界同仁深入交流探讨,以期得出更成熟、更全面、更有效率的治理方案。
宋伟莉表示,该《意见》是广州互联网法院落实“六五改革纲要”的重要举措,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司法需求,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解决方案。《意见》围绕“数治融通、司法护航”的核心理念,从构建司法保障机制、完善审判规则、提升司法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为推动大湾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宋伟莉强调,广州互联网法院作为数字司法的先行者,积极探索将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围绕数据权益与交易规则保障、数据主体与市场秩序保护、数据安全与技术创新平衡、数据空间纠纷解决机制优化建立了一系列创新机制,为解决跨境数据流动、算力共享、数据确权等新型纠纷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数字治理和法治建设方面的深度融合,为构建可信数据空间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专家学者探讨法治建设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
“主题演讲”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甦主持。澳门特别行政区个人资料保护局局长杨崇蔚从澳门特区监管实践出发,分析了人工智能应用对个人数据保护带来的挑战,强调了在数据驱动的AI时代,平衡创新与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并介绍了澳门在制度建设方面的探索经验。
香港特别行政区助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王雅媛介绍了香港在人工智能监管及个人资料保护方面的最新进展,分享了香港如何通过风险防范和权利保障双管齐下的方式,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她认为,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加速的背景下,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合规互认与隐私保护协作将是未来工作重点。
腾讯公司副总裁徐炎从企业实践角度出发,探讨了生成式AI对著作权制度的冲击与变革,分享了腾讯在AI内容生成、版权保护与合规使用方面的创新尝试,提出了行业自律与法律规制协同推进的治理思路。
深圳大学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副教授潘颖慧则从学术视角深入探讨了人工智能与法律的互动关系,分析了两者如何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塑造、共同演进,并就如何构建更加适应技术变革的法律体系提出了前瞻性建议。
据悉,论坛还设置了十个分论坛及一个青年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相关主题展开深入研讨。
周汉华在会议总结中表示,法律人应当如何回应人工智能的时代之问。产学研用各界专家未来应当加强人工智能法治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同时,他也提请与会专家关注技术赋能法治的新机遇,鼓励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法律服务、司法审判、法律援助等领域,促进法治现代化建设,实现技术创新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作为下一届论坛承办方代表,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张敏表示,承办第四届人工智能法治论坛是西北工业大学法学学科发展的重要契机,也是推动人工智能法治研究走向深入的重要平台。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