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资讯

为山东省法治强省建设贡献学界和实务界力量

2024-11-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张清俐 通讯员 张卉林)11月9日,第八届治理现代化论坛“法治改革与山东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山东济南召开。来自高校、科研机构与实务部门的近百位代表参加会议。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金卫,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窦衍瑞,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志强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辞。

  以学术研究服务法治改革实践
  杨金卫在致辞中提出,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理解和把握法治改革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窦衍瑞在致辞中表示,法治改革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不竭动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提出法治改革聚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个方面举措,以及新发展格局和技术创新带来的实践需求,将是今后学界研究的重点。
  王志强回顾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的重要要求,呼吁与会专家以学术研究服务改革实践。
  把握法治改革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
  本次论坛分为主旨演讲和主题报告两个环节。
  山东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朱晓峰作《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与听证机制》的主旨演讲。他在报告中谈到,行政复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打造了全新的行政复议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指明了方向。十几年来,山东省坚持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为重点,以集中行政复议职权为核心,以听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为抓手,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提供了地方实践经验。他提出,行政复议委员会与听证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审理机制,是《行政复议法》确定的重大机制改革。为更好发挥二者作用,应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与听证的深度融合,研究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与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机制和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山东大学特聘教授熊文钊作《加强组织立法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旨报告。他首先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随后他分析了《地方组织法》的立法现状与问题,对现行《地方组织法》逻辑结构与立法形式提出完善建议。他提出,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组织立法是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重要一环,对不断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门中敬作《新时代“三者有机统一”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主旨演讲。他谈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新时代“三者有机统一”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涵与精神实质。他深入讨论了“三者有机统一”理论提出的历史背景、目的与历史作用,分析了“三者有机统一”理论的逻辑体系创新和实践创新。
  法治建设为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保障
  会议设五个主题报告环节,与会专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改革、法治社会、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涉外法治、人工智能等多个主题发言并展开热烈探讨。与会专家认为,法治改革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不竭动力,法学研究必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改革重大举措,服务山东省“走在前、挑大梁”的实践需求,以法治建设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保障。
  闭幕式由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执行所长冯威主持,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管伟和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吕芳总结致辞。致辞人认为本次会议是一次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坚持问题意识的学术会议。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首席专家谢桂山在总结致辞中提出,将继续办好治理现代化论坛,为山东省法治强省建设贡献学界和实务界力量。
  会议由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主办,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法治研究基地承办。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