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张清俐 实习生 刘开泰)10月18日,“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在济南举行。会议围绕人大代表工作理论研究、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等关键议题,为推动人大代表工作创新发展、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贡献学术界的智慧和力量。

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工作理论研究
与时俱进地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深化对人大代表工作的理论认识,是时代赋予的重大命题。山东大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刘松山表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与否、代表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根本政治制度的成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特别是人大代表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学习培训局副局长贾楠表示,委员会将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与学界一道为更好贯彻实施代表法,不断提升代表工作质效,共同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人大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李伯钧看来,人大代表工作是涵盖代表履职、组织服务保障及全社会支持的系统工程,代表应充分发挥作用,坚持守正创新,做到依法履职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宪法学研究会会长肖金明提出,必须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逻辑下,深入探讨人大代表工作中的多重关系,如政治与法治、民主与民生等,并厘清其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在联系。他同时呼吁学界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理论研究,加快实现从经验总结向系统化、理论化的学理建构转型。
人大代表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谢桂山建议,加强高校和地方人大的合作力度,充分发挥两者的各自优势,加快形成“地方支持学界、学界服务地方”的良性互动机制,为理论研究的深化打下合作基础。济南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会长谭延伟表示,深入探索人大代表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对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5年3月,新修改的代表法获得通过,对推动人大代表更好发挥作用作了明确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胡弘弘认为,新修改的代表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制度,明确其制定程序与公开要求,标志着代表履职管理日益走向规范化。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友》杂志社总编田必耀提出,在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工作中应以强化主体责任、突出宣传核心、创新传播形式、严守法治底线为原则,通过展现代表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实践充分彰显制度优势。
近年来,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钟丽娟聚焦民生实事票决制的制度效能与运行梗阻,强调需理顺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责关系,通过立法固化成熟经验以明晰事项范围和程序规则,强化票决后专项监督确保“民声”转化为“民生”实效,构建从项目生成到落地评估的民主闭环。
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起到了接地气、聚民智的立法直通车作用。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严行健提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它体现了科学立法的创新形式,展现了立法参与的新方式,同时开辟出了提升立法机关公众形象的新途径。
针对今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的方向,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大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冯威认为,一是要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研究阐释;二是要持续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代表工作中的落实机制;三是要密切关注数字技术对人大代表工作的赋能与挑战;四是要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创新实践的总结和提炼;五是要积极推动构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主知识体系,为不断增强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何俊志提出“多层合一”的代表原理分析框架,从规范层面阐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通过分层原理整合实现人民主权与代议民主的辩证统一,为构建中国特色代表理论体系提供了新范式。
不断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
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其履职意愿和能力直接关系能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与会学者从多个维度系统剖析了人大代表履职面临的现实挑战与优化路径,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言献策。
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受到各种内外部因素的现实约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劲松建议通过教育培训体系优化、履职保障制度完善、数字技术赋能等路径,推动新时代人大代表完成“传声筒”向“代议士”的角色转型。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浦兴祖提出,代表应在联系群众和议事过程中深化协商民主,利用兼职代表贴近民情的优势,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山东农业大学法学系副教授相焕伟经分析发现,人大代表的年龄、受教育水平等个体属性与履职意愿和能力之间存在显著关联,这意味着代表结构应注重不同背景群体的合理均衡。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孙龙关注到经济技术开发区这类特殊功能区人大代表的履职困境,建议通过增加履职意识培训,发挥机关事业单位代表示范作用,设立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建立履职积分考核机制等路径提升特殊区域代表履职效能。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上官丕亮认为,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路径,可通过推动常委会专职化、优化议案提出机制、按专业领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量化闭会期间履职要求等制度安排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
调查研究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付宇程建议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个环节入手,推动人大代表调查研究工作机制的完善。在操作层面上,以建立代表精准联系机制、决策事项精准筛选机制、政府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机制、监督议题调研产生机制等举措为着力点,不断提升调查研究工作效能。
研讨会由山东大学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和济南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