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指出,“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准确认识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是理解中国协商民主制度运行逻辑的重要切入点,需要结合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进行系统把握与研究。
人民政协专门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联系委员的重要纽带、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主要依托。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组织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专门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不断健全、组织设置与职能日渐完善、工作任务不断扩展。从协助常务委员会进行日常统一战线活动的工作小组、多委合署办公的机构,拓展到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的对象也有新变化。专门委员会工作任务在最初以学习教育、政治协商、存史资政为主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至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对外交往等众多领域,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内涵不断丰富、能力显著提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等文件的规定,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地位明确“专门委员会处于何处”,即其在政协组织体系中的层级关系和职能边界,界定其组织层级;作用说明“专门委员会能做什么”,侧重于其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具体效果,反映其功能价值。
专门委员会之所以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可以从五个维度加以理解。一是在组织建设层面,各级政协在成立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主席会议成员联系或者分管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和委员的制度,形成“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界别——委员”的组织架构,为政协履职奠定了组织基础。专门委员会在这个组织架构中“衔接上下、沟通左右”,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机构,又是联系委员与界别群众的纽带。二是在专业建设层面,各级政协分别设置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在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占全体委员人数的30%左右,各专门委员会一般由50至100人组成。一些地方政协实行“全员入委”的做法,全体委员分别编入相关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来自各行业各领域,专门委员会将他们按照工作领域和专业类别组织起来围绕具体问题开展专门的调查研究,产出专业化的研究报告。三是在平台建设层面,各级政协以专门委员会为具体组织实施者,构建了包含学习、协商议政、视察考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文史资料征集等各类工作平台,经常化、体系化地组织委员开展履职活动。以全国政协为例,各类协商议政活动,包括双周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界别协商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均由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承办。四是在联系群众层面,专门委员会组织委员深入界别群众做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到群众中深入了解诉求,在群众中广泛商量,为政协工作提供群众基础。五是在制度建设层面,各级政协形成以专门委员会通则、专门委员会工作指南等为主体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体系。同时,从政协章程到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几乎都包含对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嵌入制度化轨道。
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可以从其履行政协职能的效果来考察,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作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政协专门委员会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通过组织委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开展重大政策宣讲、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履职全过程,努力使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第二,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加强大团结大联合。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通过专门委员会实现界别联结、资源整合、利益协调,成为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的重要平台。专门委员会依托其界别特色和专业优势,建立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团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常态化联系机制,为来自不同界别的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发挥自身作用创造条件,使专门委员会成为新时代巩固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的重要力量。第三,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搭建协商平台。人民政协通过专门委员会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系统性的协商平台体系,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化平台。专门委员会在组织开展视察考察调研和现场协商议政活动的基础上,利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网上提交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等新型履职方式,使组织开展各类协商议政活动更加经常化、便利化。
专门委员会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于组织架构的完善性、专业能力的适配性及制度供给的有效性。从当前实践来看,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优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分类管理,强化组织基础。各级各地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不尽相同,例如,只有一些省级政协设置了委员联络委员会,专门的委员联络机构建设仍需要加强;市县级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地区存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各级地方政协要在党委领导下与时俱进优化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专门委员会职责不同,在综合性、专业性等方面,在功能发挥上,互有不同、各有侧重,工作理念、工作对象、工作方式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做好共性管理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律,鼓励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履职方式。
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强化专业基础。与政府机关相比,政协专门委员会开展调研,不受部门利益局限,一定程度上便于听到真话、摸到实情;此外,专门委员会汇聚了各方面的专家人才,有利于组织跨界别跨专业跨领域的综合研究,能够多维度扫描问题、研究问题;时间要求上相对宽松,有条件在关注当下的同时着眼长远,有些问题还可以长期持续跟进。但有时也存在难以全面了解情况、难以从决策部门的角度作深入分析等问题。为此,专门委员会需进一步发挥优势,以委员为主体,与党政部门加强沟通合作,整合企业、研究机构、专家智库资源,提升专业知识与政策制定间的传导效能。
提升“搭台”能力,加强协商平台建设。目前,各级政协形成了协商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体系化、制度化的协商平台体系。专门委员会在组织协商议政活动中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进一步提高质量的问题。为此,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委员会应发挥其所联系界别和委员的优势,选好发言委员、找准发言角度、打磨发言内容、设计好发言程序、转化好发言成果,不断优化协商议政的流程闭环。同时,专门委员会应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手段,面对数字社会带来的治理新问题,从完善协商形式、扩大协商主体参与面、优化议题生成机制等方面探索创新协商形式,推动政协协商与其他协商渠道有机衔接,进一步发挥协商民主的整体效能。
创新形式载体,把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工作做深做实。专门委员会应始终把关注民生、推动改善民生贯穿履职全过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助推更多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举措落实落地。探索委员联系群众的有效机制,把思想政治引领融入组织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开展“服务为民”活动之中,嵌入到视察考察调研活动之中。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门委员会工作效能。一是完善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制度,抓好专门委员会班子建设,政协党组进一步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的领导,发挥好分党组在专门委员会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完善委员服务管理制度,激励委员担当作为,做好委员履职统计分析工作,更好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三是完善干部管理培养机制,选优配强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干部队伍,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和历练,不断提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