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个维度提高人大制度运行质量

2025-03-03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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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鲜明提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坚持好、完善好”是党中央一以贯之的要求,而“运行好”则是重要的新提法。如果说“坚持好”是前提和基础,“完善好”是手段和方式,那么“运行好”就是目的和标准。运行好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要求和检验标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的必然逻辑和内在要求。必须增强问题意识,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制度运行,进一步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制度维度:构建全面覆盖、有效管用、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基础和关键,就是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全面覆盖、有效管用、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全面覆盖,就是努力做到职权履行全覆盖、无遗漏;有效管用,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相互衔接,就是要处理好法规制度同上位法、同位阶法的关系,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具体来说,要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等。

  格局维度:完善聚焦中心、履责及时、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建设“四个机关”,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四个机关”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遵循,也是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四个机关”水平建设得越高,意味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越有可靠的基础和保障。当前,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还存在不够全面、及时、有力的问题,主要是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使命的覆盖面上还有缺项漏项,时机把握上还不够精准及时,效果上还有提升空间。因此,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把握时机和着力点、切入点,及时提供法治保障;按照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机制维度:健全高效有序、协调衔接、运行顺畅的程序机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不是人大一家的事,涉及党委、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方方面面,必然涉及许多具体的程序机制。以立法工作为例,需要处理好立法格局中“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关系,找准每一方的职责定位、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需要处理好调研、起草、审议、修改等立法各环节的关系,既要提高立法质量也要注意时机速度。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的会议安排,也存在科学确定会期、合理安排议事日程等一系列问题。这些程序机制还有因时应需优化、调整、完善、提高的空间。对此,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优化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程序;完善人大同“一府一委两院”协调机制。

  素养维度:提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全社会的“人大素养”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制度的设计是人完成的,制度的运行也要依赖人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强调要“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当前,各方面、各群体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水平还不一致,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人大工作者能力水平,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作者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北京人大编辑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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