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统一体:以顶层概念整合中国经验

2025-02-25 来源:《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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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中国作为长期延续的政治统一体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考验,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只有通过构建以顶层概念为统领的概念体系才能将中国经验提升到普遍性层面。从问题、议题和价值的维度看政治统一体是国家结构知识系统的顶层概念。只要是国家,都存在着国家整体与国家部分之间的关系问题。但不同国家实体在解决这一普遍性问题的过程中有不同的方式,形成了政治统一体的形式及中层概念。中国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长期保持政治统一体的国家,政治统一性的获得与巩固有其内在的底层逻辑,除了经济社会基础以外,“统分结合”的治理是重要条件。

  关 键 词:政治统一体;顶层概念;中国经验

  项目基金: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重大项目(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课题基金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23JDTCZ006)。

  作者简介:徐勇,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绵延不断且以国家形态发展至今的伟大文明。”[1]2“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中华文明长期的大一统传统形成了多元一体、团结集中的统一性。”[1]3中国作为长期延续的政治统一体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考验和曲折,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何以在漫长的历史中不断获得统一性,这种统一性的获得是否具有普遍性意义尚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与分析框架的构建

  研究始自于发现和提出问题。问题来自于事物的存在状态,事物的状态、性质或者特殊性是在比较中发现的。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具有突出的特点。早在19世纪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对不同文明形态进行比较后指出:“只有黄河、长江流过的那个中华帝国是世界上唯一持久的国家。”[2]160费正清是美国著名的中国学开创者,他在比较中发现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实体始终维持着政治统一体的现象。“尽管中国疆土广袤而各地景象又千差万别,但这次大陆始终维持一个政治统一体,而欧洲却未能做到这一点。”[3]8他在对比后说:“欧洲和南、北美洲的民族全加起来,一般地说不会多于中国人。甚至是否有比中国更多的民族也是问题。在人数和多民族方面,欧洲人和中国人很可以相比,同样是人数众多,民族复杂。可是在他们今天的政治生活中,在欧洲和南、北美洲生活的约10亿欧洲人分成约50个独立的主权国,而10亿多的中国人只生活在一个国家中。人们一旦看到1和50的差别,就不能忽视。以上对事实的简单陈述间接地表明,我们的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等字眼当用于中国时,只会使我们误入歧途。要了解中国,不能仅仅靠移植西方的名词。它是一个不同的生命。它的政治只能从其内部进行演变性的了解。”[4]12-13

  作为历史学家的费正清提出了问题,但却没有给予充分回答。近年来人们开始从中国内部进行解答,包括“从中国发现中国”“以中国为方法”的研究范式。其基本进路是从中国历史中发现和论证中国作为政治统一体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产生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初步改变了“仅仅靠移植西方的名词”看待中国的格局。以“自古以来”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自古以来”的现实,但仅仅以历史证明历史还远远不够。不同国家有各自的“自古以来”。中国的“自古以来”证明了中国历史的合理性,不等于世界的普遍性,并为具有不同历史和经验的人所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上我们应该最有发言权,但实际上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上的声音还比较小,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境地。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展开研究和讨论。”[5]346只有将中国事实和经验置于普遍性的命题中才能充分发现其价值及其因果机制,并为更多的人所理解。

  以顶层概念为统领的概念体系作为一种不同于以历史证明历史的方法应运而生。概念是知识大厦的基石,知识大厦是由一个个概念组合而成的体系。概念是对具体事物抽象而形成的知识。知识体系是一个有各种要素相互联系的系统,任何知识系统都是由特定的内容及其相应的外部边界构成的。在知识系统中,根据对事物的抽象程度会产生出不同的概念层级,并形成概念体系。顶层概念是概念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概念,是抽象程度最高的关系性概念,具有一般性、共识性、普遍性、包容性。它来自于问题、议题、价值的普遍性,属于从各种“存在”中抽象出来的“共在”。如在有关现代化的知识系统中现代化是一个顶层概念。中层概念是在顶层概念之下由事物实体产生的实体性概念,具有个别性、价值性、特殊性、排他性。“规定即否定”,“A”不是“B”。如现代化的中国式、西方式来自于解决普遍性问题的特殊性。底层概念是由事物的底层逻辑产生的机制性概念,它是在分析个别性、价值性、特殊性、排他性如何产生的机理过程中产生的概念,主要探讨因果关系。如现代化的中国式、西方式是如何形成的,人们会从不同的视角进行研究。

  概念因为对事实的概括成为一种知识,概念作为对事物的认识工具又成为一种方法。若干概念的组合成为一种分析框架,将事实经验纳入理念体系之中使之条理化、清晰化,将有限的经验世界提升为普遍的知识世界。以顶层概念为统领的概念体系将各种具体的事实和经验形态的知识整合为一体形成结构化、清晰化和可共享的知识体系,构建成为一种认识和分析框架。它是基于问题研究的需要人为构建的,主要用于分析事物的普遍性、特殊性及其形成机制。它的目标是使不同历史、文化和经验背景的人能够相互理解并在同一个平台上讨论,从而形成一个有明确含义和边界的知识共同体。

  顶层概念体系是知识之桥,它有助于将受限于各自经验和知识“孤岛”上的人们联结为一个具有共识性的知识共同体。通过这一概念体系将具体的特殊的事实和经验带入到抽象的普遍性的知识体系中。本文通过建构以顶层概念为统领的概念体系回答中国作为政治统一体得以长期延续的普遍性、特殊性及其机制问题。

  二、政治统一体:国家结构系统的顶层概念

  费正清提出的“1和50的差别”是指同样数量的人口生活在1个主权国家或50个主权国家。这种差别是历史形成的,但由差别产生的国家结构问题却是普遍的,即任何国家都会存在国家整体与国家部分之间的关系。中国将各个部分结合起来成为“1”,其他同等规模的国家未能结合而成为“50”。

  有关国家结构的知识是由不同要素构成的知识系统。在这个知识系统中国家整体与国家部分之间关系所形成的统一体属于顶层概念。只要是国家都存在地域部分与地域整体之间的关系,即“多”和“一”的关系问题。由这一问题产生了相应的概念,统一体便是认识和处理这一关系问题的最高层次的概念。政治统一体是一个结构性的顶层概念,它是将多个地域部分合为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地域整体,并以整体为上的、稳定的制度体系和行为模式。政治统一体作为一个有关国家结构的顶层概念是由这一概念所反映的问题、人们所讨论的议题和价值尺度的普遍性所决定的。

  1.政治统一体所反映的国家问题具有普遍性,即只要是国家都会存在统一性问题。统一体是统一性的制度性规定和表达,是通过各种机制和纽带将不同的人群结合为一个具有统一性的稳定整体。国家是从氏族社会中产生的。在恩格斯看来,与原始氏族社会相比国家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点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第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国家通过公共权力将不同地区的人们联结起来形成了与血缘氏族完全不同的组织。“按地区来划分就被作为出发点,并允许公民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实现他们的公共权利和义务,不管他们属于哪一氏族或哪一部落。这种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同的。”[6]187随着公共权力将不同地方的人联结为一个整体,产生了多个地域部分与一个地域整体、多个人口族群与一个国家整体的关系,即“多”和“一”的关系。这种关系会一直伴随着国家存在。尽管国家性质有所不同,但国家整体与部分间的关系会在不同国家实体中一直存在,将国家部分统一为国家整体就成为各个国家都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2.统一体作为人们认识国家的议题具有普遍性,即只要有国家就存在人们对国家统一性的认识问题。与自然生长的氏族社会不同,国家是人为构建的。当国家产生后,便会存在国家整体与国家部分间的关系问题。一是多个地域部分不会自动联结为一个地域整体。二是一个地域整体也会发生分裂,甚至造成原有的国家整体不复存在。而将多个地域部分结合为一个稳定的地域整体便属于政治统一性的命题。统一性是与多样性和差异性相对而言的。如何在多样性和差异性中获得统一性、一致性及一体性便成为人们普遍和反复讨论的议题。

  作为政治学鼻祖的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阐述了由家庭到村落,再到城邦国家的进程,接着便讨论了多个城邦部分与一个城邦整体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城邦虽在发生程序上后于个人和家庭,在本性上则先于个人和家庭。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以身体为例,如全身毁伤,则手足也就不成其为手足,脱离了身体的手足同石制的手足无异,这些手足无法发挥其手足的实用,……我们确认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才能让大家满足其需要”[7]8-9。亚里士多德以“身体”和“手足”的比喻表达了统一体的理念。

  当西欧陷入四分五裂的格局时,马基雅弗利探讨了如何实现政治统一问题,发表了著名的《君主论》。他希望通过强有力的君主制推进国家统一,之后再实行共和制。尽管马克思对君主专制持批判态度,但对君主制有助于获得国家统一性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在欧洲其他大国里,君主专制是作为文明中心、作为社会统一的开创者而出现的。在那里,君主专制是一个熔炉,各种社会成分都在其中搀合在一起发挥作用,这就使得城市愿意接受资产阶级的普遍统治和市民社会的公共政权而不要中世纪的地方自治。”[8]510美国的建国者们在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中专门探讨了政治统一性问题,他们普遍认为:“一个全国政府要比十三个分散的州或三四个不同的邦联能够更完善、更正确地维护美国的和平与发展。”[9]12

  政治统一体在中国很早便成为人们讨论的议题,最典型的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前有关“定于一”“大一统”的认识。之后相关的认识和命题便一直延续下来,诸多经典命题如“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多元一体”等也被提出来。

  3.统一体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这一价值是由国家的内在规定性决定的。只要是国家,便存在国家整体大于或高于国家部分的价值。亚里士多德从城邦的特性出发提出“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7]7他以身体和手足来比较城邦整体与城邦部分之间的关系,城邦整体为体,城邦部分为用。体具有根本性、本源性。城邦是由整体与部分结合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整体先于和高于部分。国家整体是完整的“身体”,国家部分只是“身体”上的“手足”,没有“身体”就无所谓“手足”。

  近代以来的思想家强调主权在民,人民同意的政府代表国家整体。卢梭主张人们根据契约建立国家,他认为“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0]24-25。只有经人民同意的“公意”才能将每一个人凝聚为一个整体。“公意”相对“众意”和“私意”是最高的要求。

  因此,对于任何国家来说,将地域部分联结为一个稳定性、持续性的地域整体都是国家构建和稳固的根本性议程。政治统一体是能够为不同历史、文化和经验背景的人所共同理解和接受的顶层概念。

  三、统一体形式:作为不同国家实体的中层概念

  政治统一体是关于国家整体与国家部分关系的顶层概念。但不同国家实体作为政治统一体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这在于每个国家实体都是独特的、具体的、排他的。作为政治实体的国家,面对国家整体与部分间关系的不同问题解决方式也会不一样,并会形成相应的政治统一体形式。这种由具体的国家实体及相应的统一体形式产生的概念可以称之为中层概念。人们正是通过中层概念来认识不同国家实体对于国家整体与部分间关系的处理及统一体形式的特点的。

  与氏族组织不同,国家通过公共权力将不同地域上的人口联结为一个地域整体。国家整体与国家部分间的关系与国家地域和人口规模及特性相关。每个国家的公共权力性质和配置、地域和人口规模及特性不同造成国家整体与部分间的关系格局不一样,并形成相应的政治统一体形式及中层概念。

  古希腊是从家庭到村落建立起的城邦国家。城邦的成立面临多个城邦部分与一个城邦整体之间的关系。从地域上看,城邦国家的地域面积不大,人口不多,具有异质性的奴隶被排除在城邦公民之外。城邦处理城邦整体与城邦部分间关系的重要制度模式是城邦自治,即每个城邦公民是自己的主人,每个城邦是自己的主人。城邦公共权力来自于全体公民,正是通过由全体公民决定的公共权力将城邦所有的人结合为一个整体。但是,城邦公民是独立的个人,每个人都有独立的利益。由公共权力占有和配置产生的政体并不都会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讨论和列举了多种政体形式,这些政体形式与城邦整体与部分相关,并产生了一系列中层概念,如君主制和僭主制、贵族制和寡头制、共和制和平民制,不同政体所代表的人数和性质也不同。

  对于城邦这样规模很小的国家来说,国家整体与部分关系的重点在人。对于规模很大的国家,国家整体与部分关系的重点既在人也在地。中国是一个地域和人口规模较大的国家,通过一系列制度获得和巩固了政治统一体。在周朝国王是国家地域和人口整体的代表。但因为地域规模大、国王能力有限,周朝实行宗法分封制,由国王的家人和亲戚代表国王管理各个地域部分的土地和人口,由此产生了诸侯国。“诸侯有三宝:土地、人民和政事。”①随着王权衰败,诸侯争霸,催生了“定于一”“大一统”的理念。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皇帝制和郡县官僚制。皇帝中央代表国家整体,由皇帝中央委派非人格化的官僚在各个地方郡县进行治理,将全国各个地方和人口结合为一个国家整体。国王分封制、皇帝郡县官僚制、“定于一”“大一统”等都是中国作为大规模的政治统一体所产生的中层概念。

  世界上存在多种政治统一体形式。近代以来的思想家强调主权在民,人民同意的政府代表国家整体。由此有了国家结构层面的联邦制和单一制,有了公共权力归属和配置的民主制、代议制和选举制等一系列制度安排。还有的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神权代表统一性。

  四、政治统一体如何构成与巩固:底层概念

  人们通过中层概念认识一个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模式,将此国家与彼国家区别开来。但是,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整体与部分间的关系模式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着众多国家实体,但许多国家并没有长期保持为政治统一体;许多国家实体尽管长期保持着政治统一体,但其间充满分裂。造成不同政治统一体命运和结果的原因是所谓底层逻辑,即决定事物结果的基础。底层逻辑生成底层概念,通过底层概念有助于认识政治实体作为政治统一体的不同结果及其原因。

  现代社会科学起源于欧洲。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统一体在欧洲并不是一个重要议题,因为欧洲一直处于裂变之中,直到近代才实现政治统一。随着近代西方对东方的发现,政治统一体才成为人们的重要议题,人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整体为什么得以持久。

  随着西方对东方的发现,马克思提出了“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这一形式与产生于欧洲的“古代的所有制形式”“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极其不同。在他看来,“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因而实际的公社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因为这种统一体是实际的所有者,并且是公共财产的实际前提,所以统一体本身能够表现为一种凌驾于这许多实际的单个共同体之上的特殊东西”[11]124。从马克思关于统一体的论述看,统一体是凌驾于单个共同体之上的特殊东西,总合的统一体便是指国家。

  “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有三个特征:一是土地为国家所有,公社只是占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二是作为占有者的公社要提供剩余劳动,政府因此可以从事灌溉、交通等公共工程。三是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使得公社自给自足,能够不断再生产出自己。

  “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为形成稳定的政治统一体提供了内在基础。首先,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一个个分散的小共同体,正是通过凌驾于单个共同体之上的特殊力量才将无数个小共同体总合为统一体。由此有了作为统一体代表的国王和皇帝。其次,各个小共同体得以构成总合的统一体的特殊力量在于统一体是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统一体所有意味着统一体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地域部分都不能将地域整体分开。国家整体之下的人们可以占有,甚至世袭占有,但无法最终所有,人们只能寻求王朝更替来获得长久所有。但这种王朝仍然是最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王土”仍然还是“王土”,统一的地域整体仍然是至高无上的。再次,公共工程是人们生活必需的,也意味着人们的生产生活离不开代表统一性的政府。最后,自给自足的小共同体有顽强的再生产属性。尽管凌驾于小共同体之上的王朝会经常变换,但小共同体不会改变,会继续为统一体提供社会基础。马克思在比较了各种生产方式后说:“亚细亚形式必然保持得最顽强也最长久。”[11]136

  国家所有、政府公共性和自给自足的小共同体是理解中国作为一个统一体得以长期延续的底层逻辑,也构成了相应的底层概念,如“小共同体”“总合的统一体”“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等。

  当然,东方社会也并非不存在由一个地域整体再到多个地域部分的分裂因素。在中国尽管土地为国家整体所有,但由于分封制造成地域部分被实际占有,占有者希望有更多的占有,由此造成长达数百年的兼并争霸战争。长期的战乱使得人们反思过去,寻找出路。首先,战乱的根源是“分”,“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②。其次,在冲突和战争中只有“大”和“强”才能取得胜利。只有“大”和“强”度下,才能统一天下,才能做到“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③。再次,天下是一个整体,只有统一才能长治久安。“‘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④“大一统”的理念因此而生成。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巩固统一性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制度上的统一性,强化皇帝中央集权,保障“六合之内,皇帝之土”。“废封建,行郡县”,郡县作为地域部分服从于皇权中央代表的地域整体。二是思想上的统一性,“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三是基础条件的统一性,“车同轨、书同文”,修建水利工程。

  政治统一体意味着整体的一致性、一体性。这有可能抑制或限制部分的多样性和主动性,从而造成整体缺乏可持续的基础。马克思视野中的“亚细亚形式”的统一体具有稳定性,也会趋于停滞性。但是,中国作为政治统一体得以长期延续除了决定性条件以外,还有治理性因素,即如何通过治理可持续地获得并巩固统一性。由此还可引进治理的视角。

  规模是统一的“天敌”。规模大,异质性强,使统一更加困难。为了统一不得不采取强制手段。国家本是特殊的公共权力,仅仅凭借强制手段,只能使社会失去活力,而国家作为统一体也难以持续。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探索出一种“统分结合”的治理模式,在保持政治统一性的前提下,注意社会和治理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历史中国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土”和“地”具有分离性。“土”是国家主权者独占的领土,具有垄断性和不可分割的统一性。“地”是用于生产并能获得收益的田地。国家并不直接占有“地”,田地主要为不同社会人群所占有并从事生产。“地”因为能够产出产品而属于稀缺资源。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田地的竞争,可以激发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创造更多财富。秦始皇统一中国前的商鞅变法的重要内容是“分家立户”。“分家立户”使中国率先从村社小共同体中走了出来。家户制既是由家长代表的小统一体,又是共同生活、共同情感和共同责任的小共同体,可以更充分调动个体家庭的积极性,能够为统一体提供更多的物质支持。家户制是理解中国作为政治统一体不同于印度那样停滞和静止的底层逻辑,属于“为统而分”。

  由于中国的地域规模大,中央直接治理困难,因而采用中央统一授权和地方分级治理的模式。周朝因为地方分治的治权太大,统一的王权衰败,造成数百年的战争不断。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官僚制,不同的官僚行使皇帝赋予的权力,守土有责,并经营地方。

  中国是一个由多个民族结合而成的大规模国家。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并不同步实行核心区域一样的制度,而是实行依靠当地人管当地事的间接治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实现制度上的统一。主权统一和治权分立有助于在保持一定多样性和差异性基础上获得可持续的统一性。当然,这一历史过程充满曲折和艰难。

  五、将中国经验带入普遍性

  传统中国作为一个超大规模和超长历史的统一国家得以延续下来既有内在的基础,也有通过历史反思获得的追求,更有在这种追求下进行的治理。即使在近代遭遇到现代西方文明的严峻挑战,中国仍然作为一个政治统一体延续了下来。为了应对挑战,中国曾向外国学习联邦制。但联邦制是经由“多”自愿联合为“一”,“多”没有放弃自己的终极权利,从而存在由“一”再分为“多”的因子。因此,中国的先贤放弃了联邦制,实行统一的民主集中制。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没有搞联邦制、邦联制,确立了单一制国家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趋势,承继九州共贯、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中国文化大一统传统。”[1]8

  中国是在一个超大规模国家进行现代化。现代化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会造成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许多国家正是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平衡状态中由“一”分裂为“多”的。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一方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发展,另一方面又通过各种举措保持政治统一性,由此积累了丰富经验。如明确新时代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为解决这一矛盾作出政策调整和制度安排。但这些经验需要置于普遍性问题、议题和价值体系中考察才能充分发现其普遍性意义。

  一般而言,规模大意味着构成整体的要素多,异质性越强,由“多”到“一”的难度会更大。当然,规模小不等于统一体会自然形成并能长期巩固。古希腊的规模小,“城邦内部的民主制度不仅在和平生活中发展了各个人的创造能力,在存亡危急关头也把千万人团结成一个人,对敌人作坚决的斗争”[10]154。但是,这一制度也内含着由“一”分裂为“多”的因子。每个人和每个城邦是有差别的,并具有竞争性。当每个人和城邦以自我为中心,便难以联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整体力量。“自治自给城邦制度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它的个人主义和城邦本位主义使它在强大的外敌侵犯面前显得是一盘散沙,使它宁愿各别屈从大帝国成为它的藩属,无法团结起来外御强敌,并在对外战争中谋求民族统一,其结果,藩属帝国的那些城邦,还势必要派兵出钱,在帝国旗帜下向本民族的其他城邦进攻。”[12]154

  继古希腊之后产生了罗马文明。与小规模的古希腊城邦不同,罗马通过征服获得巨大的疆土和众多人口。但随着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多,社会的异质性增强,政治统一性问题日益突出。“广大领土上的广大人群只有一条把他们联结起来的纽带,这就是罗马国家,而这个国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却成了他们最凶恶的敌人和压迫者。”[6]164当国家成为压迫者,国家这一唯一的纽带便难以将众多异质人口联结为一体,最后在蛮族的致命一击下罗马分崩离析,作为国家整体不复存在。欧洲从此陷入四分五裂状态,形成了“1和50”差别的历史基础。

  近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各个部分结合为整体的民族国家成为政治统一体的重要形式。“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关系的、各有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现在已经结合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统一的民族。”[13]405现代民族国家实质是由多个部分结合为统一的政治整体。主权性的现代国家是政治统一体的基本形式。

  尽管统一的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形式,但并没有完全解决多个地域部分与一个地域整体之间的统一性关系问题。一是现代民族国家的结合进程充满曲折。许多国家虽有统一的民族国家外壳,但实质是分离分裂的。即便是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也存在着由整体再分裂的问题,如苏联和南斯拉夫。美国是建国者们基于美好的理想建立的国家,人们基于共同的信念“合众为一”。当下,即使是美国这样统一性基础较牢固的国家也因为族群、身份出现了分裂的元素。

  只有通过将中国经验置于统一体这一顶层概念之中,通过比较才能充分认识中国作为一个大规模的统一体得以长期延续的独特价值和丰富经验。只是这种丰富经验需要加以理论概括和总结,提出更具有包容性和竞争性的标识性概念。“大一统”这一中层概念显然难以完成这一任务。因为从中层概念看,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认识和价值,如对“小而美”的赞赏。美国著名政治学者福山的理想政治形态是“小而美”的丹麦。但无论是“大一统”,还是“小而美”,作为一个国家实体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是共同的,其经验也是可以共享的。

  尽管“大一统”属于中层概念,但它包含的统一性具有普遍性。中国保持着政治统一体的历史漫长,有丰富的经验和文化,通过对历史的发现,可以将经验提升为具有普遍性的概念。诸如统一体、共同体等概念最初都只是基于地域和国别经验抽象出来的概念,并获得普遍性。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中华文明时运用了“统一性”这一概念,比历史上的“大一统”的中层概念更进了一步。

  构建以顶层概念为统领的概念体系有助于避免两种倾向:一是将西方视之为普遍性,中国只有特殊性。应该说,对于如何将大规模的国家凝聚为一个有活力的整体,中国的经验是非常丰富的。这种经验蕴含着由“多”到“一”的普遍性。只是我们还未能通过相应的概念和理论加以表达。二是自说自话的自我证成将中国的特殊性置于世界普遍性之外。从政治统一体这一顶层概念来看,中国的经验具有普遍性。如果仅仅只讲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中国经验的普遍价值。笔者在2021年发表的《中国政治统一体长期延续的三重共同体基础——以长周期政治为视角》中指出:“过往,我们更多的使用‘大一统’的概念对中国政治实体加以表达,但这一概念有着特殊的文化背景,难以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所了解和通识,因此,用‘政治统一体’这一概念更具有通约性或者普遍性。”[14]这在于通约性或者普遍性有助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

  注释

  ①见《孟子·尽心章句下》。

  ②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③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④见《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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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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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顾准.希腊城邦制度——读希腊史笔记[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4]徐勇.中国政治统一体长期延续的三重共同体基础——以长周期政治为视角[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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