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024-12-12 来源:《求是》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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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4日上午,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深刻阐述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系统总结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重大成果,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讲话思想深邃、视野宏阔、催人奋进,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辉的纲领性文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这一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开辟符合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光辉历程,揭示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对创建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艰辛探索和长期实践。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党的第一个纲领,明确提出“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大革命时期,党领导工农运动,在城市建立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市民代表会议,在农村组建农民协会,进行了政权建设的最初尝试。土地革命时期,在革命根据地建立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已经具有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形态。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陕甘宁边区实行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制度。经过这些实践探索,我们党提出了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构想。1940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相继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和准备。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这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国政治从根本上实现了由少数人掌握政权、绝大多数人受压迫被剥削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跨越,这在几千年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实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伟大变革。”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过70年的巩固、完善和发展,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已经牢牢扎根中国大地,深深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要从“两个结合”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的先进政治理念、鲜明中国特色、深厚文化底蕴,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完善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可以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在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制度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的5个方面显著政治优势: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二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四是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五是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显著优势。这些重要论述贯通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中国与世界,科学回答、系统阐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拓展和深化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科学内涵、特征优势、实践要求。

  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新时代新征程,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制度上法律上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保障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保证各国家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各司其职、依法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集中力量办大事。坚持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依照宪法法律推动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深刻认识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必须坚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各级人大建设。“八个必须坚持”是对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六个必须坚持”的丰富和拓展,既相互贯通又有机衔接,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阐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要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始终遵循。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首要任务就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国家机关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平台,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四、深刻认识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并对人大提出“充分发挥4个方面作用”的明确要求,强调要“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使命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找准人大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定位和任务,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一是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二是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更好发挥在确定立法项目、组织法律起草、重大问题协调、草案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健全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机制;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三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四是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保证人大各项工作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人民同心同向。

  五、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能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民主政治发展规律,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树立了光辉旗帜、确立了鲜明主题。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在我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从国家机关的性质、设置到国家权力的分配、运行,都体现了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价值理念,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大制定、修改宪法法律,监督宪法法律实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治保障。

  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大的重要职责,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在职责范围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277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约147万人次提出415万多条意见建议。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设立4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300多个,畅通了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民主渠道。2020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设立基层联系点13个、高校联系点2个,推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和财税立法工作等更好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国家机关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把代表反映的民意诉求体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要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发挥代表专业特长,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倾听和反映群众意愿呼声。目前,各地建成20多万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联系群众搭建了有效平台。要建好用好各类机制和平台,活动内容聚焦代表法定职责,活动方式便于代表发挥作用,打造更加真实、有效、管用的“民意窗”、“连心桥”。

  六、深刻认识“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并把“必须坚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各级人大建设”作为“八个必须坚持”之一。“四个机关”是人大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也是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遵循,要整体把握、一体建设、落到实处。

  在“四个机关”中,政治机关是最根本的定位。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和完善党组集体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等制度,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履职所需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会议纪律,改进会风文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增强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员委员、党员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要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参谋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讲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以全国人大成立70周年为契机,深入总结研究宣传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脉络、价值理念、运行逻辑、优势功效,讲清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哪里来、为什么好,说明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责和运行机制,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对人大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代表的宣传报道,展现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风采。加强对外宣介,积极邀请外宾来华交流研修、实地参访,善于运用鲜活生动的事例、丰富翔实的数据,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当代中国,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了解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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