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化悖论”是解释国家兴衰的一个重要概念

秩序与活力:衡量治理结构效能的重要指标

2024-07-23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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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取决于诸多重要实践性经验和由此积累的卓越智慧,其中包括秩序与活力的平衡性。中国曾经因是一个“一盘散沙的社会”而动荡不安,共产党革命的一个伟大成就是将国家重新组织起来;但又因计划经济、人民公社等组织形式而使社会失去活力,不得不进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改革。因此,改革开放前后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秩序与活力的平衡度上,它可以视为衡量国家治理成效的一个指标。

  这个指标同样可以用来衡量比较历史视野下的国家治理。目前,很多发展中国家之所以不发展,是因为国家组织不起来,无所谓“国家自主性”,社会“一盘散沙”,有组织犯罪猖獗,这样的国家缺少的是秩序;而有秩序的社会如果组织化过度,整个国家又会失去活力和竞争力,这是苏联的并不久远的故事。戈尔巴乔夫病急乱投医,“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改革虽然唤醒了社会,但是活力变成了失序。和很多发展中国家一样,苏联也输在“秩序与活力”的平衡度上。

  中国实践和比较政治发展的图景已经给了我们关于国家治理的心智启示,其实,在大历史脉络上看“秩序与活力”的关系,我们更能提炼出有价值的历史政治理论,这样的理论反过来有助于国家繁荣,防止国家衰败。

  组织的赋性:组织化程度、组织形式的好坏决定了国家的兴衰

  “秩序与活力”是一种现状性或结果性状态,就国家治理而言,秩序与活力的载体无疑是作为最大组织的国家,国家组织之内又有无数个性质不同、功能不同的次级组织,诸如包括政党和政府的政治组织、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组织、科学研究和教育类的事业组织、自治性的自组织。因此,秩序与活力其实是国家的组织化程度的表现,而国家的组织化程度又来自次级组织的组织化程度、次级组织的功能的确定性及其互动状态。

  现代性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功能的分殊性。如果不同属性的次级组织的功能趋同化,行为标准单一化,组织运行的结果必然表现在秩序与活力的关系上,要么是无序状态,要么是活力式微。比如,进入封建制后的欧洲以经济权力-军事权力为行为标准,结果就是战争状态的千年乱世;一个共同体以文化权力为标准,一种结果可能是宗教化“无我”,谈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如果以获取政治权力为最高人生法则,比如中国历史上的“官本位”,也只能是“资本主义萌而不发”。因此,作为最大组织的国家的秩序与活力,其中的次级组织的功能的多元性、分殊性至关重要。

  在某种程度上,人类历史就是通过组织化形式而演绎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形式的好坏就决定了国家的兴衰。在大历史视野下,“组织化悖论”是解释国家兴衰的一个重要概念,而组织化悖论一方面体现的是组织化优势即组织化红利,一方面是组织化劣势即组织化陷阱。

  组织化红利:组织得越早,国家就越领先;组织化程度越高,国家就越强大

  直到16世纪中国为什么都能长期领先于世界?一个直观的历史事实是,中国是最早的组织起来的国家,而且是把广土众民的社会组织起来的国家。组织化国家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其重要性远非科学技术上的“四大发明”所能比肩。组织化国家决定了社会的稳定性,稳定性保障了恒心和恒产,进而促进了国家的强大。当然,这种国家是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

  16世纪之后,一种新型的国家组织开始出现,那就是以商业-军事为基础的民族国家在欧洲的诞生。三个世纪后,两种形式不同的组织化国家相遇,农业文明的组织化国家败于商业文明的组织化国家。但是,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组织化程度超越了商业文明,新中国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打造出“中国式现代化”国家,中国再次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央。

  这个国家兴衰的大历史告诉我们,组织化是衡量人类文明进程的一个标志,组织得越早,国家就越领先;组织化程度越高,国家竞争力就越强,国家就越强大。我把这种早组织化、强组织化的历史称为“组织化红利”。19世纪和20世纪的两百年世界历史即现代化史,其实就是大国之间竞逐富强的历史,也是组织化强度和组织化形式的竞争。

  组织化陷阱:在集权式和分权式的治理结构中都有可能出现

  人类通过组织化而一路走来,有些国家拥有“组织化红利”这份优质资产。但是,制度变迁中绕不开的“路径依赖”规律又可能把优质资产变为不良资产,从“组织化红利”掉入“组织化陷阱”。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规律决定了组织化红利有可能演化为组织化陷阱,这在集权式治理结构和分权式治理结构中都有可能出现。在分权制衡的美国,分权是其“组织化红利”,但分权却意外地无限制地强化了利益集团的权力,它们甚至制造了天量的“GDP”。2022年美国GDP为25.4万亿美元,其中医疗费占19.7%,律师费占15.7%。天量的医疗费并没有提升美国人的人均寿命,巨额律师费恰恰说明所谓的“法治”已经变成了律师业的牟利工具。这些天文数字更反映了利益集团的组织化程度和权力——靠繁密的外界看不懂的法律去维持着,国家权力被这些强势利益集团瓜分了,形成事实性“否决型政体”,国家难以制定人民需要的公共政策。这样,国家自主性受到严重打击,而号称“社会”的强势利益集团则会利用其组织优势进一步巩固其优势地位。分权本来是其立国之本的“组织化红利”,但路径依赖强化了作为分权象征的利益集团的权力,国家和人民掉入“组织化陷阱”而不能自拔。

  比较而言,集权式治理结构更容易出现“组织化陷阱”,因为组织化本身就意味着集权化。这个过程是通过政策完成的。随着环境的变化,几乎所有的组织都会有运用政策手段而拓展领域并扩张权力的冲动。长此以往,以政策工具编制的组织化网络就愈加稠密。任何组织的基础都是原子化个体,组织化网络越密集,个体的思维空间和行为空间就越有限,直至处于停滞状态。历史上,开国王朝总是实行黄老哲学式的“让人民自由”,但几十年后都是规范越来越密集,制度成本越来越高,庸员增加,出现财政危机,最终殃及政权。对此,明末思想家顾炎武早就指出,规章制度过密,会使官吏“忽大体,谨小法”,“法令日繁,治具日密,禁防束缚,至不可动,而人之智虑自不能出于绳约之内。故人材亦以不振。”庸政懒政怠政是“组织化陷阱”的必然结果。在“组织化陷阱”状态下,官吏丧失了能动性,他们只对法规和政策负责,而法规和政策又不会自动地发挥作用,整个社会和国家因此而处于“空转”的停滞状态。

  创造“秩序与活力”平衡的制度环境,摆脱“组织化悖论”

  人类历史就是组织演化史,组织化带给人类进步和强大,人类享受着这种“组织化红利”。但与此同时,路径依赖规律又会强化着各种组织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化网络日益稠密,国家运转的制度成本日趋高昂,也极大地限制了作为组织的原始基础的个体的能动性,人类进入“组织化陷阱”状态。“组织化陷阱”招致国家治理失效,甚至危及政治安全而导致革命式变革。变革后的组织被赋予新能量新活力,“组织化红利”大放异彩;但是岁月的流逝又让人类自觉不自觉地进入“组织化陷阱”之中。这似乎是人类难以摆脱的死结——“组织化悖论”。

  发现并指出“组织化悖论”并不是对人类的无望,而是为了掌握历史主动性。当年毛泽东在“窑洞对”中阐发了避免王朝兴衰率的第一个办法即让人民负起责任,激活人民的能动性;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发现了第二个办法即“自我革命”,目的是规范官员的行为。但是,如何激活人民的能动性,尤其是在规范官员的同时让他们依然积极有为,这就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其重要内容就是彻底清除那些阻碍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一切障碍。如果说头两种方法针对的是人,即动员人民的责任心和约束官员的行为,那么“全面深化改革”则是针对组织本身——优化组织形式和组织化程度。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底什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治理现代化应该创造“秩序与活力”平衡的制度环境,行为者因此有责任、有动力去致力于治理的政治宏业。世界已经进入“大争之世”,国家竞争力说到底取决于国家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化程度,而平衡的“秩序与活力”又是衡量组织形式优劣和组织化适度性的一个重要指标。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澄海全球发展与安全高等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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