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雷阿斯•昂特
谢地坤
张大卫
主讲人:安德雷阿斯•昂特 (Andreas Arndt):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教授、国际黑格尔协会名誉主席
与谈人谢地坤: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特聘杰出人文教授
与谈人张大卫: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策划人邓安庆:复旦大学哲特聘教授、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黑格尔全集》(人民出版社)常务副主编。
邓安庆教授:
尊敬的昂特教授,尊敬的谢地坤教授,各位同事,以及在线观众大家好。由于本场讲座是“黑格尔与现代世界”海外名家系列讲座的开幕之场,我想在讲座正式开始之前简单介绍一下系列讲座的组织策划背景和意图。本次系列讲座与上半年“黑格尔与现代世界”国内中青年学者专场是同一个系列,讲座的缘起已经在上半年论及。从今天起展开的“黑格尔与现代世界”国际著名黑格尔专家专场受邀主讲的全是当代世界最为知名的黑格尔研究者,体现了当代黑格尔研究最为前沿的思想倾向,为世界和中国培养了大量的研究黑格尔和哲学史的青年博士。
启动此次讲座,是因为我们大家都深切地感受到世界正处于急剧变化之中,原有的规范秩序正在瓦解,而未来世界究竟朝向何方发展,我们还尚未知晓。并且,我们能感受到在当前世界似乎有一种野蛮化的力量,让人无所适从。在此情况下,我们如何理解正在剧变的世界,现代文明是否能够持续下去?在这样一种世界进程之中,我们是如何完成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完成我们的现代化?这些尚处于未知之中。但可以确定的是,在这种局势当中,我们具有一种哲学的使命,即黑格尔所说的,在思想中把握世界的使命。因此,这一系列讲座的意图,就在于凭借黑格尔的思想资源,通过与这些著名的黑格尔专家一同追问黑格尔关于现代性思想,激活和凝聚世界中的理性力量,以推动世界朝向更加自由、公正的方向发展。不管我们是否能够为现代文明找到一个新的方向,但至少,全球伦理急需寻找到一个多元文明的共识,阻止野蛮化蔓延的倾向。
安德雷阿斯•昂特(Andreas Arndt)教授
主讲报告:“欧墨尼德斯沉睡着”——论现代性的脆弱性 <<<点击看原文<<<
与谈人张大卫:
昂特教授以黑格尔对“复仇女神”的名字的不同使用方式为切入点,展开了自己的报告。昂特报告的特色在于,以往我们在解释黑格尔哲学中的古希腊神话时,总是倾向于将其与古代城邦联系在一起。例如我们习惯于通过《精神现象学》中的安提戈涅来解释古希腊城邦的伦理冲突。而昂特的独到之处在于,他认为我们不仅能够借助古希腊神话来解释古代城邦,也能用其来分析现代社会的脆弱性。
我围绕昂特教授的报告讲三点。第一点是关于“报复”的主题。学界对这一主题已做过很多探讨。例如在2018年复旦召开的一个国际黑格尔会议上,Jean-Francois Kervégan教授的报告主题就涉及黑格尔的惩罚和报复理论,他指出,在黑格尔看来,报复的目的不是心理上的恐吓或道德上的改善,而是客观的法的重新恢复。与其他学者相比,昂特则更为细致地指出了“报复”在黑格尔哲学中是作为侵犯的侵犯。罪犯对他人的犯罪在本质上是对普遍法的侵犯,而普遍法对罪犯的惩罚则是对罪犯的特殊意志的侵犯。在昂特看来,这种侵犯之侵犯并不是通常所谓的“否定之否定”。因为他认为,“否定之否定”是概念本身的运动,不能将其用来解释侵犯的侵犯,这里被侵犯的并不是黑格尔所讲的合乎理性的现实,而只是单纯的实存,即一种特殊意志。另一方面,不能用承认理论来对“报复”作出机械的解释。承认理论一般认为这种侵犯的侵犯所恢复的东西,涉及一种承认,这种承认需要通过斗争来获取。而昂特认为这里的犯罪和惩罚并不是为了承认而斗争的环节。因为在国家的法治已经建立起的秩序当中,为承认而斗争的结果已经被作为一种前提而预定了。在法的惩罚中,只涉及被承认状态的一种恢复,而不是对它的一种争夺或争斗。只有正确理解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黑格尔对报复所做的哲学辩护。
第二点,昂特教授观点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不仅将厄里尼厄斯或欧墨尼德斯解释为一种外在的古希腊神,而且将古希腊神还内在地解释为良心的表现形式。这种解释的好处在于,人们可以借助古代神话的某些经典形象来分析当今社会的问题。就这一点而言,也可以说,黑格尔事实上比弗洛伊德更早地通过古希腊神话来分析人的内在的意识。此外,昂特还指出,黑格尔对俄瑞斯特这一神话的解释不是依照索福克勒斯的版本,而是依照埃斯库罗斯的版本。埃斯库罗斯的悲剧已经向我们展现出了一种可能性,即公共的法律对无限制的个人私人的复仇的替代。除此之外,昂特还强调了黑格尔与埃斯库罗斯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无论是厄里尼厄斯还是欧墨尼德斯,复仇女神的名字的来源与雅典娜最后所做的那个调解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厄里尼厄斯本身就是正义的。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即便她作为“愤怒”者,采取一种激进的方式,她也具有某种正义性。或许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也可以算作现代意义上的厄里尼厄斯的表现形式。昂特在这里似乎为受压迫的人民所做出的斗争进行了辩护。这种辩护能够在黑格尔对厄里尼厄斯的神话的解读中获得支持。
第三点,昂特认为,厄里尼厄斯在现代再次苏醒时,她们所挑起的冲突并不像古代神话中所表现出来的母权的法律和父权的法律之间的冲突那样,而是黑格尔所说的需求体系当中的冲突,比如一边是财富的无限制积累,另一边是贫穷的始终存在。昂特认为这种现代社会的新现象是由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差异”关系所导致的。正如昂特最后所指出的那样,为了防止冲突最后演变为法的共识的瓦解,人们必须构建一种法,使得那些被压迫者,即“愤怒者”,能够重新找回他们的权利,并且也承认这种法律秩序。由于昂特在报告末了只是提到这一点,并未展开,所以,我想向教授提一个问题:我们是否能够在黑格尔那里找到构建这种法的秩序的资源?
昂特教授回应:
首先,我想说的是,古希腊神话和现代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在黑格尔哲学中具有系统性的基础地位。因为这一问题背后所隐藏的关系是自然和精神的关系。自然和精神在黑格尔那里始终是理念的两种存在形式。古老的神之间的矛盾也是自然和精神之间的矛盾,血亲复仇所表现出来的自然情感始终是与法相关的。法的理念也含有与自然相关的方面。
其次,我要强调的是复仇作为侵犯的侵犯是对作为特殊意志的罪犯的侵犯,但它不能被视为“否定之否定”这一公式的运用。因为特殊意志本身无法被视为肯定性的实存。我们可以通过黑格尔对现实和实存的区分来理解这一点。现实自身的发展运动是与理性相符的,而实存与理性则无这层关系。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外在于概念的实存,与真正的概念的本身运动是无关的。在此,我还想提醒大家的是,客观精神虽然是某种逻辑学结构的展开,但是客观精神所表现的结构和逻辑学本身的结构并不是绝对重合的,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比如,市民社会虽然会被国家所扬弃,但不是百分之百地扬弃,它总是会留下一些残余。这些残余作为自然的成分,无法完全被人化的。如果不理解这一点,在探讨黑格尔关于法所作出的论述时,始终会产生问题。
最后,就张大卫博士的问题,我想说的是,黑格尔并没有从正面直接地告诉我们,如何建构起能够最终解决现代社会需求体系中的冲突的法。值得一提的是,黑格尔在法兰克福时期曾一度对私有财产和资本主义生产形式提出质疑,并指出对其进行限制,但是后来他放弃了这一思想。而对私有财产和资本主义生产形式进行彻底批判的,不是黑格尔,而是后来的马克思。马克思认为我们需要彻底消灭私有财产,改变法律秩序。当然,这里也存在着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一个相似点,即马克思不反对法自身(Recht an sich),他认为需要扬弃的只是市民社会及其法。
与谈人谢地坤教授:
谢谢张大卫博士的精彩评论。我认为这篇报告的精彩之处首先在于它的叙事风格。昂特教授在这篇报告中将古希腊神话、古希腊城邦建制以及黑格尔关于法哲学、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的思考融为了一炉。黑格尔在这里表现出的是将通过法律统一人民意志而造就的城邦共同体和文艺复兴之后的,特别是启蒙思想造就的追求个人自由的思想结合在了一起。从报告题目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我们的法律出现问题,复仇女神欧墨尼德斯作为一种自然力量一定会产生反作用。这种叙事风格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如何阅读黑格尔的早期著作。几十年前我们翻译黑格尔早期著作时之所以困难重重,其原因就在于当时我们对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入。所以,我们特别感谢昂特教授通过本次报告深化了我们这些方面的理解。今后我们再讲到《精神现象学》时,就可以更好地解释什么是动物王国,更好地理解黑格尔所论及的古希腊神话故事的内涵和意义。
另外,我比较欣赏的是,昂特教授在最后所强调的在现代社会中只要存在着不公正,就一定会激起报复行动。这就说明,我们不仅要依靠法治力量,而且还要重视自然力量。如果说国家代表的是法治力量,那么家庭、个人自由代表的则是自然力量。
(本文根据“黑格尔与现代世界”海外名家系列讲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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