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理”何为:朱熹思想中“知”的为学意义

2025-10-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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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朱熹不仅继承了二程“主敬”与“穷理”两大为学工夫,而且赋予“致知”以更多的为学意义。在朱熹那里,“致知”不仅意味着博学多闻,或者是通过对具体事物之理的不断认识来达到对超越的、普遍的“理一”的把握,而且在学为圣人、儒佛之辨以及朱陆异同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既圣且智:

  “知”在学为圣人上的意义

  孟子说:“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这里,孟子既肯定了伯夷、伊尹、柳下惠三人之为圣人与其特点,同时又强调三人只是一偏之圣,与孔子时中之圣不同。对于这一不同的原因,朱熹从“知”的角度进行了诠释。首先,他指出夷、伊尹、惠三人是依靠自身所禀赋的好的气质,即清、任、和之气,并通过力行来达到“不思不勉”“表里洞然,无一毫人欲之私”的圣人境界,而不是像颜回那样博文而约礼,故三人在为学次序上都“失其所当先”。

  其次,朱熹强调,虽然夷、伊尹、惠三人能在清、任、和上各自做到极致,行造其极,却不能兼具他德;尽管伊尹能做到“治亦进,乱亦进”“无可无不可”,看起来似乎与孔子的圣之时相同,但伊尹“终是任处多”“终是有任底意思在”,即有所执着、有意为之的意思有点多。孔子则兼具清、任、和之德,并且“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故谓之“集大成”。不仅如此,朱熹还认为,即使在清、任、和上,三人也都有过当之处,而不能像孔子那样做到“中”。例如,伯夷“不念旧恶”、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虽然能充分展现出其清、其和的品格,但在朱熹看来,如果是孔子身处伊尹的时代和境遇,就不会如此着意。所以,他反对学者把“隘”与“不恭”只看作伯夷、柳下惠之学的流弊,认为这是前贤对二人的回护。实际上,孟子说“隘与不恭”正是指伯夷、柳下惠本人而言。

  最后,朱熹解释了伯夷、伊尹、柳下惠三人之圣不及孔子之圣的根本原因,即在于知有不足。朱熹发挥了孟子的“射”之喻,指出“智是知得到,圣是行得到”,强调孔子既圣且智,在知与行两方面都已造其极,而夷、惠、伊尹三人只是力已至而知则不至,即行已造其极而知却有所偏,三人只是凭借自身所禀赋的好的气质去做,却不知学之先在于知,所以最终只成就了圣之清、圣之任、圣之和,而非圣之全德。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像孔子那样的圣之时?朱熹强调,要从“知”开始,格物穷理,循序渐进,才不会出现知有所偏、知之不至的情况,最终达到既圣且智的圣人境界,时时做到“中”。晚清的罗泽南说:“人必知无不尽,而后德无不全……孟子论群圣之德,终以智与圣并言之,欲世之学圣人者,不可不先用力于格致耳。”这样,朱熹就通过对《孟子》“三圣”说的诠释,说明了在学为圣人上“知”的为学意义和“格物穷理”工夫的优先性。

  无理故空:

  “知”对于儒佛之辨的意义

  除了学为像孔子那样的圣人之外,对朱熹来说,“知”的意义还体现在儒佛之辨上。在理学初创时期,张载就说过:“万物皆有理,若不知穷理,如梦过一生。释氏便不穷理,皆以为见病所致。”正是因为儒家穷理,所以懂得性即理,故率性可以称之为道;佛氏不知穷理,所以认为性是空寂,以为山河大地皆为一心所生灭而虚幻不真,从而“尘芥六合”“梦幻人世”。朱熹也继承了张载关于“穷理”与儒佛之辨的认识,认为儒家与佛氏最根本的差异,就在于“理”的有无。他说:“惟其无理,是以为空。它之所谓心、所谓性者,只是个空底物事,无理。”这样,“无理故空”就成了朱熹对佛氏“空”之含义和心性论最根本的认识。在他看来,佛氏之所以以心性为空寂,就在于把心性与理分割开来,所谓“儒、释之异,正为吾以心与理为一,而彼以心与理为二耳”。朱熹强调,儒家所说的心,万理具备,所以说“心与理为一”;佛氏则分“心与理为二”,故认为心性空寂,“便认知觉运动做性”。

  朱熹认为,佛氏产生这一错误的原因就在于与儒家所见不同,也就是“知”不同。他说:“吾以心与理为一,彼以心与理为二,亦非固欲如此,乃是其所见处不同。彼见得心空而无理,此见得心虽空而万物咸备……此《大学》所以贵格物也。”可见,正是由于对心性之义认识的不同,儒家与佛氏的心性论才会不同,而这就是《大学》重视“格物”的原因。因此,朱熹强调,儒者之学要以“穷理”为先。这是因为万事万物都有其理,必须先认识事物之理,然后心之所存才能与理为一,心之所发才会有所准则而中于理。如果不先穷理以致知,就会把知觉运动当作心的全部内容,而专以此心为主宰,从而落入佛氏的“作用是性”之中。如果说儒佛所见都是同一个“理”,那么就不会出现公私、义利的不同,所谓“体用一原”,也根本不存在“体同用异”“本同末异”的情况,儒家与释氏在源头、根本上就已经不同了,儒家之性只是仁义礼智,而释氏之性只是知觉运动。这就是学问要先格物穷理的原因,它关系到对心性的正确认识,关系到儒家心性之学与佛氏心性之学的根本区别。

  气禀之偏:

  “知”与朱、陆异同

  尽管朱熹以“心与理为一”来批评佛氏之学,认为正是因为佛氏所说之心与性没有“理”的存在,所以其学以“空”为本,但他没有直接把心等同于理。因为在他看来,“虽说心与理一,而不察乎气禀物欲之私,亦是见得不真”。也就是说,虽然此心本来万理具备,但人的气禀不能无偏,如果只是守着此心而不穷理,心就会随着气质之偏发用,堕于物欲之私,甚至以为此心全是天理,完全做不得工夫。朱熹认为,陆象山之学正是如此。因此,对朱熹来说,“知”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就体现在朱、陆异同之辨上。

  一般来说,对于朱熹“道问学”和陆象山“尊德性”的不同,多是从其平日所重工夫来加以区分,而没有注意朱熹之所以反对专以此心为主宰,主要在于对人生气禀局限性的认识。对此,他曾多次指出这一点,如“近世一种学问,虽说心与理一,而不察乎气禀物欲之私,故其发亦不合理,却与释氏同病,又不可不察”。显然,这里所说的“近世一种学问”,正是指陆象山之学。下面这段话更是明确说明了朱熹眼里的象山之学的根本弊病:“陆子静之学,看他千般万般病,只在不知有气禀之杂,把许多粗恶底气都把做心之妙理,合当恁地自然做将去。”可见,朱熹反对陆象山“先立乎其大者”,主张“心即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忽视了气禀之偏,而把此心全当作理,却不知有不好的气夹杂在里面。换言之,朱熹虽然肯定人都本有仁义之心、万理具备,但如果义理不明,也有错认人欲作天理处,因而只有先通过格物穷理认识理义,做到心与理熟,此心才能真正与理为一。可见,深刻体察到气禀对于此心之理发用的影响,是朱熹反对陆象山“心即理”说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朱、陆分歧的一个重要因素。

  另外,需要提及的是,对于当时比较流行的“识心”“观心”的说法,朱熹也从格物穷理即“知”的角度进行了反驳,指出所谓“识心”只是在流行发用之处见此心之理,但这只是心之发用而已,不能据此就能使事事物物无不各得其当。也就是说,此心之德固然是仁,但义则是仁之用,故而要使事物各得其理,还需要穷理以致知,把握事物之理,而不能只靠一颗仁心,否则就是“以此心又识一心”,最终流于狂妄恣肆而不知其非。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朱熹那里,所谓“源头活水”就是格物穷理,也就是“知”。有了“知”,才会“清如许”,才能“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作者系宝鸡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邵贤曼(报纸) 李秀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