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空间性

2025-08-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历史性与空间性是哲学方法论的两个基本向度,但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历史性的探讨较多,对于空间性的探讨较少。然而,欠缺空间性的历史性阐释本身会面临很多问题,历史性当中,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中,本身就内含着一种空间性。如何理解“空间性”?相对于空间而言,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原则的空间性不是对空间进行一种物理—地理意义上的静态描述,而是将空间纳入一种关系论的视野中,是在人与空间的交互作用中呈现的空间的社会属性。如果说历史性原则指涉的是时间在历时性演进中的社会属性,那么,空间性则指向空间在共时性展开中的社会属性。
  空间性对于历史唯物主义
  何以必要
  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原则,空间性长期以来是被遮蔽的。从古代原子论中的“虚空”、柏拉图关于可感世界和理念世界的二分、亚里士多德的作为位置总和的空间,到笛卡尔的作为广延的空间、牛顿的绝对空间、莱布尼茨的关系论的空间,再到康德的作为先天直观形式的空间、黑格尔的自然哲学视野中的空间,作为哲学方法论的空间性原则始终没有真正被建立起来。仅以黑格尔为例,在其自然哲学中,空间是自然的最初阶段,欠缺运动和变化的向度,因此,空间是一个静态的、广延的概念,而时间是作为空间的真理,是空间通过否定自身,即引入差异和运动后达到的一个更高的辩证发展阶段;在精神哲学部分,黑格尔关于国家和世界历史的讨论虽然都涉及空间问题,但在黑格尔的阐释中,空间被纳入精神自我实现的宏大叙事中,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原则的空间性总体上是缺场的。
  马克思有着基于资本时代的深刻的空间洞察力,空间性原则内在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总体性视域中,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只有历时性的时间维度,更有共时性的空间维度。空间性内含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中,具体来说,从历史的经验、历史的概念到历史的现实运动中,空间都是作为其中的嵌入性因素。仅以历史的经验为例,我们关于历史的经验本身就是在特定的空间中呈现的,历史的经验既指向了时间的空间化,又指向了空间的时间化。从时间的空间化来看,历史经验总是与现实的、具体的空间场域关联在一起,这些空间场域从自然空间、地理空间到文化空间,历史的经验本身就是由多样化的空间条件、空间事件和空间线索共同建构的。从空间的时间化来看,空间的变迁和重组本身就是历史的,既是作为历史的产物,又是作为历史的现实内容,历史本身就是一种历时性的空间景观的展开,空间的生产本身就是一个现实的历史过程。以马克思关于19世纪的历史经验为例,这一历史经验是以世界市场开启的新的空间性为前提的,其中不仅包括交通技术革新带来的空间流动性,还包括普遍的交换关系对既有的空间壁垒的消解,“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不仅是一个历史的论断,更是一个空间的论断。
  空间辩证法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空间性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集中体现为一种空间的辩证法。对于这一空间辩证法,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第一,关于空间的界定。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不是将空间作为一种外在的物质背景,空间是作为人居于其中的空间,而不是在人的世界之外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空间内在于人的对象化活动的历史性中,这一空间既区别于空间认知科学的客观空间,又有别于心理主义的意念空间。首先,它不是既成的、等待我们去发现的东西,而是作为特定的社会—历史进程的结果和产物的东西。其次,它不是某种静态和固定的实体,而是伴随着社会—历史进程处于不断的生成和流变之中。在这里,空间的社会属性是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的阐释起点。 
  第二,关于空间生产的源泉和动力。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将空间作为一个活动者,如此这般的空间本质上指涉的是一个过程,确切地说,是一个通过内在矛盾(如空间的同质性和异质性、抽象性与具体性、连续性与断裂性等),不断自我否定,在否定中完成空间的生产的过程。因此,空间不是某种与人无涉的独立的实体,或作为某种先验的结构总体或关系总体,而是在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中,在多重关系和多元要素的张力中的生成之物。例如,资本时代的空间性就是在资本、权力、技术和日常生活共同构筑的总体性关系视域中呈现的。在上述探讨的基础上,如果我们追问这样一种空间辩证法的本体论基础,它的本体论基础就在于空间本身是作为一种表征。什么表征呢?是作为社会实体的自我运动的表征,这里的社会实体不是抽象的,而是具有特定的历史性的社会实体,是空间生产的多维表象背后的真正的生产者、辩证法意义上的自我活动者。社会实体的自我运动现实地体现为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因此,在空间与生产方式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本质性的内在关联。对空间矛盾的审视就不应仅仅停留在空间的场域中,而应将之纳入这一本质性的内在联系中,从而每一种特定的空间都打着特定的生产方式的烙印,而不同的生产方式的转换亦伴随着空间的转换,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在这个意义上才是可能的。
  第三,关于历史性与空间性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一种单向度的“历史哲学”或“空间哲学”,马克思既没有给予历史性以高于空间性的至上性,又没有给予空间性以高于历史性的至上性,二者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阐释中是同时在场的。在这个意义上,当代都市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化改造的讨论,一定程度上低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向度。概言之,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呈现了一种历史的辩证法,更呈现了一种空间的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性原则与空间性原则有机统一的典范。
  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
  空间辩证法
  从理论效应来看,对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空间辩证法”的讨论,不仅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和阐释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更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当代的一个新的理论生长点。空间辩证法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参与当代人类重大理论和前沿问题的重要理论砝码。如果说辩证法是马克思贡献给世界的重大思想方法的话,那么,这里的辩证法不仅指涉一种历史的辩证法,更指涉一种空间的辩证法,确切地说,是历史辩证法与空间辩证法的统一。
  从现实效应来看,从马克思的时代到今天,空间已经成为理解我们的时代包括我们与时代的关系的重大的和基本的方面。空间在今天已经远远不是地理环境和物质容器的概念,不是作为我们对象化活动的外在的物质背景,而是紧密关联着塑造我们的生活世界的历史形式。空间在今天既聚集着普遍的社会焦虑,成为异化的最集中的场域之一,又连接着我们关于未来的愿景。因此,对空间辩证法的探讨本身代表着一种重大的现实关切,我们需要通过空间辩证法,而且唯有通过空间辩证法,才能在当代从全球到地方的多重关系中建构一种基于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的总体性的空间视域。唯有通过空间辩证法,我们才能真正走出各种形态的空间异化,建构一种真正彻底的空间批判话语,包括对于中国道路所呈现的空间辩证法的讨论,将既是一种民族自觉意义上的讨论,更具有世界历史效应。
  (作者系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王志强(报纸) 李秀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