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ignificance of "Ethic" Discourse in 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作者简介:樊和平,笔名樊浩,东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部主任、资深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江苏省道德发展高端智库、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兼首席专家,研究方向:道德哲学(南京 211189)。
原发信息:《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0211期
内容提要:“伦理”话语及其缔造的中国伦理传统在人类历史上具有独特的文明史意义。其一,演绎了一种文明形态和文化形态,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国家”文明的话语演绎,是人世而超越的伦理型文化的话语表达,建构了中国人特殊的精神世界和精神气质。其二,创造了一种理论形态,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形态,悠久深厚的伦理传统使中国不仅是礼仪之邦,而且是伦理学故乡。其三,提供了一种世界观,即“以伦理看待世界”的“伦理世界观”,以伦理和伦理精神为文化内核建构精神家园,创造了与西方“市民社会”迥然不同的“伦理社会”。
关键词:“伦理”话语/文明史意义/文明形态/理论形态/伦理世界观
标题注释:[基金项目]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道德发展高端智库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黑格尔道德现象学讲习录”(19FZXA002)阶段性成果。
“伦理”不只是一个话语,而且是一种理念,具有深刻的文明史意义:它演绎了一种文明形态和文化形态,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国家”文明的话语演绎,是人世而超越的伦理型文化的话语表达;它建构了一种理论形态,即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形态;它缔造了一种世界观,是“以伦理看待世界”的“伦理世界观”。
一、一种文明形态和文化形态
“伦理”话语与伦理传统是一种文明形态,即中国“国家”文明形态的标志性符号;是一种文化,即中国伦理型文化的标识性话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和文化胎记。它演绎、表达,也建构了一种文明形态,一种文化形态,“礼仪之邦”“伦理型文化”等集中表达它所造就的文明气象和文化气质。
(一)“‘国家’文明”的“伦理”演绎
无论历史还是现代,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国—家”文明都毋庸置疑是一种独特文明形态。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的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重要文明转型的根脉的开始,中华民族便开辟了一条特殊的文明道路,并筚路蓝缕地行进了五千多年,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唯一从未中断的文明形态和文化传统。
在世界文明体系中,“国家”不只是一个话语习惯,而是与“country”“sates”迥然不同的文明形态。所谓文明多样性、文化多样性,首先必须承认“国家”文明与country、states文明的多样性,承认这些文明形态之间的殊异是对人类文明史的尊敬与肯定,也是不同文明形态之间的相互承认和相互尊重,当然更是中华民族对自身文明的自我认同和文化自觉。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伦理”与“国家”文明形态、伦理型文化形态之间到底存在何种互动关系,在现代文明体系中具有何种合理性。
“国家”或“国—家”文明形态的要义不仅是家国一体,更重要的是由家及国,在构成文明生命体的染色体中,家对于国具有基础性地位。诚然,在任何文明体系中家庭都具有重要地位,它根源于人类是从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中走来的文明基因,甚至这是人与某些灵长类动物如大猩猩等所具有的相似特点,可以说对于家庭的关注是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最基本的普世伦理。中西方学者都承认家庭是自然的伦理实体,是伦理的重要策源地,然而没有一种传统像中国这样,使得家庭在整个文明体系中一以贯之地具有如此重要的伦理地位。
因为中国文明是一种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历史形态,所以曾长期流行一种误读,认为中国文化是家庭本位,这种观点已经被梁漱溟所否定。他认为,家庭本位是氏族社会的特征,任何文化都重视家庭,中国文化是伦理本位而非家庭本位。国家文明因何是伦理本位?一方面,它有旺盛的伦理需求;另一方面,它有充沛的伦理供给。家与国如何才能一体,“一体”的文化条件和文化规律是什么?如何才能由家“及”国?这些基本问题的解决都期待伦理,也造就伦理。
理论论证也许过于抽象,历史回顾可以提供诠释。在中国文明史上,为何儒家成为主流和正宗?以孔子为精神象征的儒家传统为何在中国文明近现代转型中屡遭批判却总是“打”而不“倒”?根本原因在于儒家建构并不断发展了与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相匹配的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理论体系和精神体系。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仅是一套正名之说,“君臣父子”在话语方式和文化规律方面都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人格化伦理符号。在春秋战国的所谓轴心时代,百家争鸣中最有影响的是儒道墨法四家,其中,儒家既不是最有学问,也不是最有势力的。最有学问的是道家,当孔子放牛时老子已经是西周图书馆馆长,孔子向老子问礼,事实上已经确立了彼此间的师生关系。最有势力的是法家,秦始皇就是用法家理论统一了中国。甚至在民间儒家也非最有影响,墨家学说曾经与儒家分庭抗礼。奠定它们地位的不是是否重视伦理道德,而是文明形态建构的文化规律。
如果以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文明路径为基本课题,则法家理论的重心在国,由国而家,由政治而伦理;儒家理论的重心在家,由家及国,亲亲而仁民,身家国天下一体贯通的“大学之道”就是由家及国文明路径的伦理表达;墨家立足于家国之间的社会,以爱无差等的“兼爱”反对儒家以亲亲为基点的仁爱;而以《道德经》为根脉的道家虽然以“道德”为理论标识,但其内核是一套“推天道以明人事”的形上学说,或“明哲”以“保身”的人生智慧。于是便产生一种特殊历史现象,墨家在春秋时代出于儒家,是儒家学派中分离出来的异端,到战国末期又合于儒家。儒家在战国末期曾遭灭顶之灾,被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焚书坑儒”,然而吊诡的是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的还是儒家,并且由此奠定了儒家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主流地位。
事实很简单,秦始皇完成了军事、政治、经济上的大一统,然而当以法家理论试图完成思想文化上的大一统时,等待他的却是“二世而亡”的悲剧。法家理论虽然治国效率很高但却与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文明路径不契合,汉武帝独尊儒术,才真正实现了思想文化上的大一统,因为儒家所提供的正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伦理政治理论,后来的统治者明白了这个秘密,总是以内法外儒为基本治国之策。在日后的文明进程中,儒家理论虽然也多次遭遇挑战,魏晋时期遭遇道家挑战生成所谓魏晋玄学,隋唐时期遭遇佛学挑战形成隋唐佛学,甚至一度出现儒道佛三足鼎立的割据局面,但中国传统文化的完成形态最终是儒道佛三位一体、以儒家为主流正宗的宋明理学或所谓“新儒学”。历史的现象学还原表明,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国—家”文明期待伦理,也创生并坚韧地延续了伦理型文化的中国传统。
无论传统还是现代,“国家”文明遭遇的挑战,逻辑和历史都聚焦于家庭和国家的关系。人们总是肯定由此产生的家国情怀以及其释放的巨大伦理能量,但又深深忧患和激烈批判以家庭为范型的伦理型文化所派生的诸多文明问题,从传统社会的宗法等级到现代社会的贫富不均和官员腐败等等。实际上,从country、states到“国家”,任何文明形态都存在家国关系的难题,只是在处理这种关系的价值重心和文化选择不同。
(二)“伦理型”文化气象与文化规律
伦理型文化是国家文明的文化气质和文化气象,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就是这种伦理型文化气质和气象的呈现。“伦理型文化”并不是说它是一种重视伦理的文化,任何文化都重视伦理,但不仅重视程度不同,而且伦理在文化体系、文明体系中的地位也不同。伦理型文化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以伦理为本位的文化,是以世俗伦理为终极关怀的文化,是以家庭为伦理的神圣性根源的“不宗教”的入世而超越的文化。
伦理型文化是“‘国家’文明”的文化类型和文化气象,更是“‘国家’文明”的文化规律。其文化气象是“礼仪之邦”;文化气质是世俗超越,或人世而超越;文化气派是“有伦理,不宗教”;文化规律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规律。家国一体、由家及国,不仅是传统社会而且在现代依然是中国文明的文化规律。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曾提出家庭与国家或民族关系的伦理公正问题,这是伦理世界中的基本问题,家庭与民族两大伦理势力之间矛盾最终导致伦理世界的解构。黑格尔所呈现的家庭与国家之间伦理公正问题的现象学图景是:国家或民族的伦理规律压制家庭的伦理规律并誓言将它消灭,而家庭伦理规律则奋起反抗。以一种规律压制另一种规律的结果是:“它的至公正,正是它的至不公正,它的胜利正是它的失败。”①显然,这是西方文明史的现象学图景,西方社会家国相分的文明路径的特点,就是由国家伦理势力压制家庭伦理势力所导致的那种紧张冲突,家国相分的路径与其说解决了两大伦理实体之间的矛盾,不如说在文明设计中回避或逃避了这一问题。
家庭与民族、家与国的关系,不仅是文明体系中的伦理公正问题,更是文明发展的文化规律,是家国一体的中国文明形态的基本文化课题。这一课题的解决与文明进步密切相关,新中国70年的发展史包括伦理道德发展史,已经对其做了历史哲学的诠释。
1949年前的新中国成立过程中,初期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1937年)和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949年)的土地改革,要义不仅是“耕者有其田”,而且是将土地还给家庭,在物质上广泛建构家庭的自然伦理实体地位;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945年)的巨大动员力量是《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和《黄河大合唱》等歌曲所吟唱的家国之情;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之际,抗美援朝战争(1950年-1953年)的动员口号是毛泽东发出的那个著名号召—“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中国的革命是历史上最彻底的革命之一,而对家庭的尊重亲和则是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伦理因素。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公有制,从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等一系列措施,都试图重建家庭与国家的关系,要义是家庭向国家的伦理让渡,其内在的文化风险就是黑格尔所说的以国家的伦理势力压制家庭的伦理势力。这种情况到“文化大革命”达到极端,不仅建立“一大二公”“越来越公”的体制,而且在精神世界中破私立公,完全消解家庭在价值体系中的伦理合法性。伦理乌托邦必然遭遇激烈的文化反抗,结果是生产效率低下,经济发展长期缓慢不前。改革开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其文明内核是对家庭伦理地位的再次承认,着力点还是家庭。它通过将土地承包给家庭,建立家庭与国家之间的新型利益关系,重新赋予家庭及个体利益以伦理合法性,由此解放了生产力,取得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
新中国70年的发展史演绎出一条家庭与国家之间伦理关系的历史曲线,这不仅说明家庭与国家的关系或家庭与国家之间的伦理公正是中国文明的基本课题,而且也演绎由家及国的文明路径下中国文明的伦理型文化规律。
(三)“伦理”与中国人
伦理就是人理,就是在中国文化中人之为人之理,也是中国文化中人与人、人与自己、人与社群国家的“在一起”之理。五千年伦理传统,不仅造就了具有伦理素质和伦理气质的中国文明形态和中国文化形态,也造就了礼仪之邦的中国人的伦理精神。可以说,不理解中国的“伦理”理念和“伦理”传统,便不能理解中国文化,更不能理解中国人。
五千年文明史,伦理型文化已经不只是一种传统,也不只是一种文化,还是中国人的精神,这种精神的气质和素质一言概之即“伦理精神”。它不仅影响了中国人的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而且成为中国人的文化基因和文化密码。中国伦理传统以儒道佛为三维结构,以儒家为主流,道家和佛家为补充。在伦理取向方面,儒家是人世,在现实世界中实现人伦理想,在现世中达到自我超越;道家是退世或隐世,提供一套在个人不得志或社会不合理的背景下,从世俗世界及其伦理关系中退隐的人生智慧;佛家主张四大皆空,是出世,是彼岸超越。
数千年大浪淘沙锻淬的这种传统,已经成为中国人精神、中国人生命的伦理构造和文化体质。中国人在得意时往往是儒家,不断进取;失意时是道家,“后退一步天地宽”;绝望时是佛家,“四大皆空”。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年轻时往往是儒家,中年不知不觉是道家,到晚年就是佛家。由此进退相济、刚柔互补,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境遇下都不会丧失安身立命的基地。人们常说中国传统经济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实际上,中国传统文化也是自给自足的文化,中国伦理精神是由儒道佛三位一体、以儒家为主流的自给自足的三维结构,它所建构和提供的是进退相济、刚柔互补的极富弹性的安身立命基地。南怀瑾曾说,在中国文化中,儒家好比粮店,无论什么人、什么时候都不可缺少;道家好比药店,生病了就去取药;佛家好比百货公司,任何时候进去都会有所收获。是以传统中国文化有所谓“得意尊孔,失意读庄(即《庄子》)”之说。这就是传统的力量,也是中国伦理型文化的魅力。
“伦理”话语及其传统演绎了一种文明形态和文化形态,作为人类世界的一道独特风情,作为屹立于世界文明之林的一道绵延五千的文明丰碑和文化长城,它们无疑在世界文明史、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在当今世界也具有超越自身的文明意义,这就是:以伦理看待世界,以伦理建构文明,以伦理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