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Moral Sense to Moral Feeling:Hume's Contribution to the Question of Feeling
作者简介:卢春红,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原发信息:世界哲学》第20194期
内容提要:从道德情感主义的道德感(moral sense)到康德的道德情感(moral feeling),情感概念的内涵发生了关键性的变化,不再落实于经验的基础上,而是通过与道德法则相关联,成为可以被先天认识的对象。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休谟的同情概念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不过,由道德感到道德情感,期间的变化并不只是由经验的层面转到先天的层面。本文通过分析休谟同情概念的旁观者视角,阐明了这一概念所带来的另一层影响,它使康德的情感概念不只是成为一个先天概念,还获得了与认识领域的界分线,情感以一个从感知觉中摆脱出来的独立因素出现在道德领域。
关 键 词:道德感/道德情感/同情
为了对抗霍布斯的利己主义,使情感能够与无私的仁爱相关联,道德情感主义将道德区分的依据落实于道德感。这一思路曾给康德带来重要的影响。然而,从道德情感主义的道德感(moral sense)到康德的道德情感(moral feeling),情感概念的内涵发生了关键性的变化,不再落实于经验的基础上,而是通过与道德法则相关联,成为可以被先天认识的对象。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休谟的影响值得关注。不过,由道德感到道德情感,期间的变化是否仅仅只是由经验的层面转到先天的层面?如果与休谟的同情概念关联起来,就会发现这一概念所带来的另一层影响,它使康德的情感概念不只成为一个先天概念,还获得了与认识领域的界分线,情感以一个从感知觉中摆脱出来的独立因素出现在道德领域。本文尝试通过这两个层面的区分与关联对休谟在情感问题上的贡献做一论述。
一、道德感与同情
如果说脱离与宗教的关联是近代哲学对道德问题研究的基本前提,那么这一研究从一开始就显现为两种不同的思路。相对于唯理论的思路,经验论的思路无疑是一个新的方向。对于唯理论而言,道德探究的理性基础无非是从外部的理念世界转向主体自身的理性,经验论却需要等待新的时机。只有从神性世界转入到人性世界后,感觉经验的重要性才显示出来,才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进入人们的关注视野。当然,哲学问题的出现始终未曾离开过对最终依据的探寻,在最一般的意义上讨论问题最终都会与普遍的依据相关联。近代西方哲学中,无论是唯理论还是经验论都无一例外地行走在这一思考之途中。相对而言,经验论的思路面临的困难更大。情感如果仅仅停留于经验状态,就无法获得其在普遍依据中的明确定位,而如何通过感性获得普遍性的基础却是之前从未开拓过的领地。
在这一意义上,道德情感主义对于道德问题研究的重要性显示出来。从一开始,道德情感主义就与此前的经验论者走在不同的方向上。将情感作为道德行为的基础并不始于道德情感主义学派的先驱莎夫茨伯利,早在其之前,霍布斯就已经将情感确定为道德善恶的来源。为此,他详细考察了情感的来源和情感的产生机制。不可否认,这一关注情感的方式对此后的理论研究的走向产生了复杂的影响。①然而,霍布斯关注的情感建立在利己的基础之上,他将善定义为“任何人欲望的对象”,恶定义为“任何人憎恶或嫌恶的对象”(霍布斯,1986:37),这是典型的自利原则,其结果要么是任其自然发展,产生一个“持续的战争状态”,要么是订立契约,让渡权利,建立利维坦式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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