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coming the Bifurcation of Nature and the Practical Attitude
作者简介:孟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732
原发信息:《南京社会科学》第20215期
内容提要:“自然的分岔”构成了近代以来的标准世界图像,同时亦是困扰思想家们的根本问题。自然的分岔意味着世界的二元分裂。它并非哲学家的创造,贝克莱对洛克的批评证明它在哲学上是站不住脚的。历史地看,它起源于近代科学革命,后者为二元论形而上学提供了强有力支持。然而,将二元论奠基于近代科学犯了错置具体性谬误,从知识论到存在论的跳跃是不恰当的。为克服这一谬误,我们应当改变理解科学的方式,从理论态度转向实践态度,相应地,需要走出封闭的存在论,走向开放的存在论。
The bifurcation of nature has been thought of as the standard image of the world since the early modern times.However,it is also one of the most serious challenges that thinkers have to face.The bifurcation of nature means our world is separated into two completely different realms.Historically it was caused by the modern scientific revolution.However,according to Whitehead it contains the fallacy of misplaced concreteness,and the jump from epistemology to ontology cannot be justified.In order to avoid the fallacy,we should change our way of understanding science,and turn from theoretical attitude to practical attitude,accordingly,ontology should be opened to make room for new beings.
关键词:自然的分岔/科学/实践态度/存在论 bifurcation of nature/science/practical attitude/ontology
长久以来,现代人因分裂的世界图像而苦恼不已,怀特海称为“自然的分岔”(bifurcation of nature)。根据这幅图像,外部世界是客观的、物质的、机械的,内部世界是主观的、精神的、能动的。主体与客体、自然与文化、事实与价值、必然与自由——这一系列二元对立范畴既左右着人们看待万物的态度,也构成了现代哲学的根本问题。20世纪以来,现象学对主体性的执着与分析哲学的客观主义精神之间的对峙,再次见证了这幅图像的顽强生命力。本文无意争辩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优劣,而试图回到自然的分岔的历史源头,从理论态度转向实践态度,重构近代科学与二元论的关系,进而为克服自然的分岔谋求可能性。
一、自然的分岔及其哲学疑问
1920年,怀特海在《自然的概念》中把近代世界图像称作“自然的分岔”。他写道:“自然二分为在意识(awareness)中领会的自然与作为意识之原因的自然。作为意识所领会的事实的自然在其中包括树木的绿色,鸟儿的歌唱,太阳的温暖,椅子的硬度以及天鹅绒之感。作为意识之原因的自然是由分子和电子构成的猜想(conjectured)系统,它们影响着心灵,使之产生显现自然(apparent nature)的意识。这两个自然的交汇点是心灵,即流入着的原因自然(causal nature)与流出着的显现自然。”①与古希腊、中世纪相比,近代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林伍德在《自然的观念》中指出,对于希腊人而言,“自然是一个巨大的活的有机体”②,它是包含自身目的在内的、受制于精神法则的世界。其实,这种带有泛灵论意味的自然观并非希腊人独有,我们在其他古代文明中也可以发现类似现象。到了近代,情况发生了巨变。自然成了被动的、盲目的物质之总和,受制于必然的因果法则,而目的、形式、价值等范畴被清理出去。更有甚者,自然被看作一部巨型机器,被比喻为钟:“在所有可能作为自然界模型的机械物中,钟与其他东西相比更能吸引众多近代自然哲学家”。③随着自然观念的转变,人的地位亦相应发生了变化。人被逐出自然界,成为客观世界的旁观者,而所有那些被清理出去的审美、自由、价值等范畴则被统统归属到主观领域。这就是原因自然/显现自然或客观世界/主观世界的分野。
自然的分岔让人想起洛克的著名区分: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试图考察观念产生的原因。在洛克看来,产生观念的原因是观念之外的物体性质。然而,性质与性质是有差别的。有些性质,比如硬度、广延、形状、动静、数量等等,我们在心灵中具有相应的观念,而且它们属于物体自身,洛克称之为“第一性质”。有些性质,比如天空的蓝色,尽管我们在心灵中产生了这样的观念,却不能将它们归于物体自身,洛克称之为“第二性质”。对于它们的差别,他写道:“物体的第一性质的观念是它们的相似物,它们的原型真实地存在于物体自身内;但是,这些第二性质在我们心中产生的观念根本不是它们的相似物。物体自身内不存在与我们的观念相似的东西。”④举例来说,尽管广延与颜色同属于观念范畴,却具有截然不同的存在论地位。我们可以将广延归诸外部世界,却只能将颜色视为外物与心灵交汇的产物。大体言之,第一性质指的是自在世界或怀特海所说的“原因自然”,第二性质指的是为我世界或者怀特海所说的“显现自然”。
自然的分岔是一桩重大历史事件,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身处其间。然而,它绝不是天才哲学家的天才创造。相反,它在哲学上相当可疑,贝克莱对洛克的批评证明了这一点。根据经验主义原则,心灵的一切对象都是观念。既然如此,我们找寻的观念的原因只能是另一个观念,而不能是观念之外的事物,如洛克所说的“物体”。正是基于这一点,贝克莱对洛克提出了批评。在贝克莱看来,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区分完全站不住脚,因为我们根本无法越出观念的范围半步。所谓广延、数量、形状等第一性质,与颜色、味道等第二性质一样,同属于观念范畴。我们无法基于外部世界自身的属性对它们进行分类,甚至“物质”或“外部世界”这类概念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为什么?一方面,洛克力图设定独立于心灵的物体作为观念的原因,似乎物体独立于心灵而存在。另一方面,倘若反思性地看待上述设定,我们发现外部世界的独立性恰恰是由心灵设定的,因而不可能独立于心灵。如果要证明你的思维对象独立于心灵而存在,那么“你必须想像它们是不被设想而能存在的,那就分明是一个矛盾了”。⑤贝克莱的批评是中肯的。正是基于这一点,休谟认为整个外部世界的存在都是可疑的。康德即便对贝克莱和休谟的经验主义不表赞同,也坚决反对将“第一性质”归诸事物本身。以空间为例,从经验的角度看它是实在的,即对所有外感官对象都是有效的。但从先验的角度看,空间是观念的,它只是主体的直观形式。离开主体,无所谓空间。
二、自然的分岔的科学起源
那么,“自然的分岔”来自何处?答案显而易见:近代科学革命。让我们思考一下,洛克何以认定广延、数量等性质属于物体自身,而颜色、味道却是主观的?归属客观世界的为何偏偏是广延、数量、运动这些性质?无论是怀特海的自然的分岔,还是洛克的两种性质的划分,从中都可以发现一个颇值得玩味的现象:原因自然或第一性质恰恰是自然科学可以处理的,显现自然或第二性质恰恰是自然科学无法或不愿处理的。在这一点上,笛卡尔的表述更为透彻:“物质或物体的本性,并不在于它是硬的、重的、或者有颜色的,或以其他方式刺激我们的感官。它的本性只在于它是一个具有长、宽、高三量向的实体”。⑥在笛卡尔看来,物体的本性只在于广延,而广延恰恰是几何学的处理对象。那么,笛卡尔为何做这样的规定?伯特(Edwin Burtt)在《近代物理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解释道:“事实是,而且这对我们的整个研究至关重要,笛卡尔的真正标准不是持久性,而是数学处理的可能性。对他来说,正如伽利略一样,他从青年时代的研究开始的整个思想历程使他习惯于如下见解:我们只有用数学术语才能认识对象,对他来说,清楚明白的观念的唯一类型最终是数学观念。”⑦
因此,二元论世界图像之所以广泛流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科学革命。正是近代科学的伟大成就为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样看来,近代科学扮演的角色绝不只是为我们提供一整套普遍有效的知识系统,并在此基础上为改造世界开辟可能性空间。而且,它进一步提供了物之为物的存在论标准,或者说为自然确立了形而上学条件。任何事物只有原则上能够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才能合法地居于客观世界。这样,科学的可处理性成为存在之为存在的本质规定。对此,海德格尔精辟地指出,近代科学的本质是对世界的形而上学筹划。这种筹划一方面是先验的,因为它使得现代数理科学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又是形而上学的,因为它规定了对象之为对象的本质条件。他写道,近代数理科学对物的规定“并不是以经验方式从物那里抽取出来的,它却是对物的一切规定的基础,使后者成为可能并为之创造了空间”。⑧
进一步说,这种本质条件首先是数学条件。数学对于近代科学而言具有极端的重要性,毕达哥拉斯-柏拉图数学传统在17世纪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复兴。所有这一切的首倡者是伽利略。伽利略坚信,自然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法则,这些法则首先是数学法则。我们不应如亚里士多德派那样追问运动的目的,而应以数学的形式揭示运动的规律。在《试金者》中,伽利略写下了广为流传的一段话:“哲学被写在这本无所不包的书中,这本书永远在我们的眼前打开着,它就是宇宙……它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它的字母是三角形、圆形以及其他几何图形;不懂这些字母,人们不可能弄懂哪怕一个词,他们将在黑暗的迷宫中漫无目的地游荡。”⑨这种独特的数学精神特别体现在牛顿的不朽著作的标题中——《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反之,任何原则上无法成为科学对象的事物都被排除在自然界之外,甚至丧失存在资质。伽利略举了一个极为生动的例子——痒:“设想我先用手摸大理石雕像,然后摸一下活人。就我的手的动作而言,它的动作之于雕像和人是一样的;它是由第一属性即运动与触摸构成的,而且我们不使用任何别的名称。但是,接受该动作的活的身体觉察到了各种各样的感受,这取决于触摸哪里……我们可以给这种感受起个名字,称之为痒。这一感受完全是我们的,根本不存在于手中”⑩。伽利略的这一表述在笛卡尔、洛克等思想家们那里不断被重复。一方面,第一性质是事物之为事物的本质特征,它们构成了数理科学的对象,其存在不依赖于任何感知主体。另一方面,第二性质只存在于感知主体中,不能将其归于外部对象,而且并不构成有关外部对象的客观知识。这里,我们隐约看到了自然的分岔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现象世界的对应关系。原因自然类似于理念世界,这是一个实在的、合规律的世界,我们只能通过科学才能认识。显现自然类似于现象世界,这是一个主观的、感性的世界,它们内在于意识,根本不具有任何实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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