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具身实践到智能嵌入:媒介演进中非遗活态传承的新向度

2024-06-19 来源:《民族艺术》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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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界定了非遗保护的内涵:“‘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这一界定涵盖了非遗保护的多个不同维度,明确了开展保护的重要内容,其中“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是非遗保护重要的目的。这也说明非遗是一种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文化,活态传承是其内在的发展逻辑和要求。正如祁庆富指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存续‘活态传承’”,宋俊华则将“活态性”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然形态和生命线。非遗的活态传承和活态保护已经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也在保护中得到了践行。但存续“活态传承”的基本理论和实现路径一直处于不断的探讨中,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在我国的非遗保护体系中,非遗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类别。目前,国务院已公布了5批共155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门类众多、内涵丰富的各项非遗均有其发展规律和独特性,在活态传承的具体路径上也千差万别。当前,随着非遗保护实践的深入,非遗的宣传、弘扬工作已经非常深入而广泛,不但有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这样的专属节日,非遗更是频频见诸报纸、电视及各类博览会、节庆活动、文化活动,相关机构、传承人依托抖音、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获得了更多的展示传播机会。根据抖音发布的《2023非遗数据报告》:“截至2023年5月,抖音上平均每天有1.9万场非遗直播,平均每分钟就有13场非遗内容开播。”毫无疑问,整个社会对非遗的关注度提高了,非遗知识获得了普及,非遗的价值得到了尊重和认可。但广泛传播不能替代有效传承,非遗知识的普及甚至非遗技艺的体验,并不能等同于非遗的活态传承。因此,关注影响非遗传承的媒介生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非遗活态传承和保护的内涵。
   一、非遗活态传承的媒介类型
  “媒介”这个词汇古已有之,如,《旧唐书·张行成传》:“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媒介”的英文单词media(medium的复数形式),具有媒体、介质、手段等意义,大约“最先出现于19世纪中叶”。在传播学中,媒介一般指“传播媒介”,是指能够承载和传播信息的载体。邵培仁认为,媒介就是“介于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用以负载、传递、延伸特定符号和信息的物质实体”。传播学上的媒介主要是指大众传播媒介,但广义的媒介应该指任何能使人与人、人与事物、事物与事物之间产生关系的中介物。从广义的层面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本身就是一种媒介,由媒介构成、处在复杂的媒介生态之中。
  (一)非遗活态传承的物质媒介
  一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核心的特征是其“非物质性”,无形的经验知识、技艺技能、信俗传统等是其重要表现形式。但这种特征的实现离不开相关的物质载体,无形的非遗知识、技能等必须通过物质媒介才能被把握和认知。也就是说,非遗的活态传承首先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必须通过物质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种物质媒介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传承人的身体。所有的非遗门类都必须依赖于有生命的传承人身体才能得以存续,传承人以身体为容器和载体实现核心技艺与知识的存储及表现。第二个层次是非遗传承得以开展的工具、道具和人造空间。传承人在进行非遗活动或技艺实践时,一定需要不同的工具、道具、建筑空间等作为身体延伸的人造媒介才能完成。就像木雕艺人需要刻刀、歌舞伴奏需要乐器、民俗仪式需要盛装一样。第三个层次是生态环境、材料物产等大自然赋予的物质媒介,这同样影响到非遗的活态传承。狩猎习俗往往产生于山林,海盐晒制一定孕育于海洋,竹编竹雕需要依托于丰富的竹子资源。这三个层次的物质媒介构筑起非遗活态传承的基础生态圈,传承人的身体是核心层,工具、道具、人造空间是延伸层,生态环境、材料物产是外围层。可以说,物质媒介是一切非遗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非遗的创作、生产、展演都必须依赖于由物质媒介提供的材料以及由物质媒介参与构建的文化空间。具有展演性的传统戏剧、曲艺、民俗活动等需要传承主体的身体、道具、服装、舞台等媒介才能呈现,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等非遗门类则必须要有纸、墨、颜料、矿物、金属、动植物材料等媒介作为载体。物质媒介的变化毫无疑问会影响非遗传承的样态,关乎非遗生命存续的质量,是当下非遗保护实践必须重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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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遗活态传承的符号媒介
  非遗的呈现不仅需要物质媒介,它更重要的价值还在于其本身具有超越物质媒介的符号意义,这体现为非遗的“非物质性”,而符号是“人类创造出来用以掌握世界并借以互相交流的文化表征”。传播学上将符号视为“传播过程中为传达讯息而用以指代某种意义的中介”。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阐述了人与符号的关系,他在 《人论》中把人定义为 “符号的动物”,他认为人类文化的各种文化现象(如神话、宗教、语言、艺术、历史、科学)都是人通过符号化活动所创造出来的,并认为 :“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并且人类文化的全部发展都依赖于这些条件,这一点是无可争辩的。”
  非遗的符号媒介可分为两个层次,即形式层和意义层。形式层是非遗展演、创作、生产所必需的符号材料。传承人传承活动中的语言(唱、念),身体的每一个动作、表情、姿态,造型艺术创作中的线条、色彩、光影、肌理,表演艺术创作中的旋律、节奏、对白、朗诵等都属于符号材料。符号材料的排列组合会生成具体的非遗“作品”,这些“作品”均具有特定的意义,承载多元的信息,构成符号媒介的意义层。从非遗的整体性呈现形态看,一出戏剧,一首歌谣,一则传说,一幅画作,一件陶器,一方中药,等等,总是由特定的形式符码构成,并升华出不同于形式层的新意义。事实上,每一项非遗都镌刻着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基因,非遗项目在传承过程中形成的技艺、技巧、知识、经验、信俗、观念,都以无形的、抽象的符号形式存在着,非遗的活态传承在一定意义上是这些无形的知识体系的传承。非遗作为人类创造的文化产品,其本身是一种符号媒介,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展现出独特的地方文化属性,是我们把握非遗内在价值和意义的重要切入点。需要指出的是,以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为代表的非遗类型,其最终的产品呈现本身具有物质媒介和符号媒介的双重性,但其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其符号意义。
  (三)非遗活态传承的传播媒介
  传播学中的“传播媒介”特指“负载、传递信息的手段、技术、工具与介质( tools used to store and deliver information or data),其中规模较大、具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和作用的是大众传播媒介(mass media),包括书籍、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等”。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宣传、弘扬”都是非遗保护的内容,基本上是属于传播的范畴。但我们必须明确非遗传承和传播的关系。一般而言,“‘传承’所强调的是纵向性、垂直性的时间维度上的延展和承继,而‘传播’更倾向于横向性、水平性的空间维度上的扩布和流行。但严格说来,‘传承’本身属于‘传播’的范畴,因为传播学意义上的‘传播’可分为纵向传播(历时性传播)和横向传播(共时性传播)两个层面”。因此,非遗活态传承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传播过程。但如果反过来说则不尽然,即非遗传播的过程并非活态传承的过程。
  从传播学视角看传播媒介的演进,大致分为非语言媒介、口语媒介、文字媒介、印刷媒介、电子媒介、网络媒介六大类型,这六大传播媒介具有历史上的前后顺序,但并非替代关系,其实现了共存、叠加和融合。对非遗的活态传承而言,在依托非语言媒介和口语媒介阶段,一切信息的传承和传播都是在特定的有限时空进行,其流布范围局限在人体机能所能达到的限度。神话、传说、歌谣、传统民俗活动都要靠人面对面的交流传播,身体成为知识和经验的储存载体和表达媒介。在文字发明之后,很多非遗的知识和经验便可以被记录下来,并在印刷术发明后得以大量复制和传播。进入电子时代和网络时代,大众传播已然成为垄断性的传播方式,对非遗活态传承产生了重大影响。外在于身体的现代媒介,实现了非遗信息跨时空的即时传播,让非遗以不同的样态无处不在,也让非遗的活态传承变得复杂化。
  总之,非遗具有物质性和非物质性融合的双重属性,物质媒介是其有形载体,符号媒介是其意义载体。传播媒介则比较复杂,其既可以是物质媒介的内容(如身体、仪式空间、场所、道具、工具、工艺品等),也可以是抽象的信息传输中介(文字、印刷、广播影视、网络等)。基于传播媒介的演进,非遗的传承时空被不断拓展,影响力也大幅提升。
  二、在场与具身:身体媒介对非遗活态传承的确证
  非遗是一种活态的文化,是民众生活自然的流露。确保非遗的生命力,实现活态传承,需要保护的是由人、环境、社会协同构建的文化生态系统,其中非遗传承人毫无疑问处于核心地位。从媒介视角看,传承人的身体是物质媒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他媒介都可视为传承人身体的外延。传承人的身体既是传承载体又是传播载体,是非遗活态传承中最原始、最重要、最需关注和保护的部分。
  (一)身体媒介是确证非遗保持生命活力的基础
  身体媒介是物质媒介的一种,其他媒介相对于人的存在才有意义。古希腊智者普罗泰格拉曾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我们的非遗大多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人类基于传统社会集体创造、传承的文化遗产。在现代传播媒介没有产生之前,非遗只能以身体为主要媒介实现传承、传播。当然,这里的身体不仅指人的“肉身”,也包含着人的“意识”。非遗的活态传承一方面需要有一个稳定的传承群体,群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健康的体魄,也要有传承非遗核心技艺的意愿和能力,缺少任何一点都很难保证其生命力。
  从历史的发展看,人的能力是不断拓展和延伸的。在语言没有产生之前,人只能通过一些特别的声音、动作、表情等非语言媒介传递信息。语言的产生毫无疑问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大发展,口语媒介使人的交流和交往更加便利,能够传递更加精准和复杂的信息,文化生产的能力得到质的提高。非遗传承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口传身授,神话、传说、歌谣、故事等都是代表性的民间文学。传统戏剧、传统舞蹈、传统音乐、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非遗类型本身就以身体动作、发声、语言、唱词等作为“形式材料”,传统工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类型其生产过程就是人的手工技艺的展现。民俗则是民间生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能够包容非遗的大多数类型,是群众综合性信俗活动的集成。所有的非遗类型的传承,都离不开传承人的语言表达和身体的动作展示。在文字没有产生的口语传播时代,人的知识储存、传播主要依赖于记忆力在有限的地域和人群间流动。但这种口传身授的方式奠定了非遗活态传承的基本模式,即使在文字发明之后也很难被改变。因为大多数的非遗技艺和知识都很难用文字明确地表示,而是需要人们的体验、参与、实践。况且很多非遗传承人文化水平不高,不能著书立说,碎片化的知识和经验必须依赖于具体的人才能实现传承的目的。
  (二)身体在场是构筑非遗活态传承空间的关键
  “在场”是西方形而上学体系中的一个概念,其意义是“存在呈现于此时此地(当下时刻和当下场所)”,包括了事物在空间上的显现和在时间上的现在时刻。非遗要实现活态传承,首先需要传承人身体媒介的“在场”。这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在非遗保护体系中提出的“文化空间”所具有的时空内涵相似。彭兆荣阐释了文化空间的三层含义,即“1.规定‘人类非物质文化’的人类学基本范畴;2.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3.是与确定人群、社区和个人密切关联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文化空间作为非遗的重要类型包括了时间、空间、人的实践三个重要维度,其存在也必须以人的在场为前提。
  从传播学上看,非遗的传承一定存在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人际传播是最主要的传播方式。这种传播方式需要一定的语境,传者和受者共同处于同一个时空维度,存在着即时的互动关系,都体现为身体的在场。比如,一场盛大的民俗活动,可能需要有广场、建筑、道路等作为实体空间,有熙攘的人群作为活动主体,有各种道具、服装辅助,有不同类型的民间艺术展演,也有不同个体彼此之间的互动,传者和受者均处于“在场”状态,因此其传承氛围是鲜活的、生动的、有感染力的。诚如向云驹所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的、有人的、唯人的、活态的、历时与共时并存的、人与物共生的、在场与现身现场的遗产”。这跟阅读文字、收听广播、观看视频有截然不同的感知效果。师傅带徒弟是众多非遗项目常态的技艺传承模式,师徒之间所形成的教、学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如果不是以“言传身教”的形式开展,其传承效果就不能保证。因此,非遗的活态传承需要非遗技艺的传者和受者同处在一个熟悉的、稳定的时空语境中,他们有共同的文化背景、情感认同,才能够实现好的互动交流和传承效果。
台州椒江送大暑船。孙发成摄
  (三)具身知识是非遗活态传承内容的构成主体
  不管是柏拉图还是笛卡尔,传统西方哲学都秉持身心二元论,忽视了人类心智的具身性。所谓的“具身性”,是指“我们是具有肉身(flesh)的生物体,我们的意识和智能、我们的情绪和价值、我们维持生命的生理活动都是在这个生物基础上实现的”。事实上,“人类依赖具身性与外部世界进行互动,身体像媒介一样为我们进入世界提供了一个入口”。
  非遗的活态传承需要身体在场,但这个身体是具有意识、智能,能够进行创造性活动的身体。我们可以将非遗的活态传承过程看作是一个以身体为媒介,充分传递和表达人的智能、知识、经验和文化创造成果的过程。被表达的内容就构成了传播学上所讲的信息,非遗活态传承的信息是由传承人具身的知识构成的。这种知识与传承人的身体紧密融合,往往与传承人的阅历、思想观念、综合能力相关,一般不能脱离身体而被明确地表述,如传承人个性化的经验、诀窍、技能等。20世纪英籍匈牙利哲学家、物理化学家迈克尔·波兰尼将这一知识类型称为“隐性知识”。当然,传承人的具身知识不仅包括隐性知识,也包括了一部分可被明确表述的显性知识。但不管隐性知识还是显性知识,只有处于“具身”状态才有活态传承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如果只有文字记载的传说故事,而没有人去讲述,只有存放在博物馆里的工艺品,而没有人再去制作,自然就不能活态传承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非遗的活态传承过程中断了,技艺失传了,但其在身体之外的媒介信息依然能够作为一种“过去的文化”被传播。
  三、缺席与虚拟:媒介技术对非遗活态传承的冲击
  非语言媒介、口语媒介、文字媒介、印刷媒介、电子媒介、网络媒介六大传播媒介类型的产生体现了传播媒介技术演进的过程。文字和印刷术的发明让书籍、报刊等印刷媒介大行其道,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让电报、电话、广播、电视、电影等影响深远,依托于电子计算机和多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网络媒介成为当下最重要的传播媒介。虽然一种新媒介的产生不会替代旧媒介的存在,但新媒介往往是新技术的产物,深刻体现了技术变迁对社会文化的影响。技术、媒介和人类社会一直处于互动之中,人和媒介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人和技术的关系。美国著名媒介理论家尼尔·波斯曼开创了媒介环境学,他将人类文化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工具使用文化阶段、技术统治文化阶段和技术垄断文化阶段。在工具使用文化阶段,人和技术的关系是比较友好的,技术服务从属于社会和文化。他认为:“直到17世纪,世界上所有的文化都是工具使用文化。”18世纪末,瓦特改良蒸汽机后意味着技术统治文化的滥觞,波斯曼认为:“机械时钟产生了新的时间观念;印刷机使用活字,攻击口头传统的认识论;望远镜攻击犹太-基督教神学的根本命题。”但这一阶段技术并没有完全颠覆社会传统,文化没有向技术投降。直到20世纪初,电视和计算机的发明产生了新的知识垄断,信息有泛滥和失控的风险,人可能沦为信息的奴隶。在这一阶段,波斯曼认为“一切形式的文化生活都臣服于技艺和技术的统治”。波斯曼惋惜在技术垄断阶段传统文化符号的流失,对医疗技术垄断、电脑技术垄断、唯科学主义等进行了批判。波斯曼的研究对我们理解和把握新媒介时代的非遗活态传承有重要启示作用。非遗的产生和传承在大机器生产没有到来之前,一直处于手工业时期一种非常自足、自觉的状态,虽然有各种技术性工具的发明和使用,但这些工具都是服务于生产生活,没有影响到非遗本身的发展和传承规律。而在现代印刷媒介产生之后,非遗的传承和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一种可以脱离传承人身体而存在的被描述、被想象、被重构的“非遗”产生了,这大大提高了非遗的传播效果,但也带来了对非遗活态传承的冲击和挑战。
  (一)身体缺席挑战非遗活态传承语境的构建
  作为一个与“在场”相对的哲学概念,“缺席”是指“存在的缺失状态,也就是存在隐蔽于此时此刻(当下时刻和当下场所)”。从文字媒介的出现开始,人类的部分知识和经验可以脱离身体而独立存在。这对于人类文明的积淀和发展是非常有利的,特别是印刷术发明之后,大规模复制成为可能,知识传播的成本降低,效率也提高了,人际传播有限的时空得到拓展。
  但是,非遗的知识体系具有具身性,非遗的传承对于环境、空间、情境有较高的依赖性,需要传承人的身体在场。否则,存在于印刷品中的文字描述只能是抽象的知识,即使书写得非常细致、完整、详尽,也无法复原彼时彼地的传承情境,也就无法实现活态传承。在非遗保护实践中,一个地区无论收集多少民间歌谣、传说、故事并出版,如果无人讲、没人听,自然就会失去生命力。大众传播中的广播、电视、电影等电子媒介直接将知识转化为电子信息,可以实现将声音、影像以极短的时间在广阔的空间里传播。我们可以通过电视看到非遗的相关影像,看到对传承人的采访或非遗的展演过程。但这些被传播的传媒文本往往经过了他者的剪辑或再阐释,且无法实现实时的互动,具身的传承场景不复存在,只能呈现为一种信息化的传播场景。尽管后来有了现场的实时直播技术,身体可以远程“在场”,但对于一个完整的传承过程而言,依然无法逾越肉身缺席的鸿沟。
  (二)虚拟在场影响非遗活态传承的传统认知
  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智能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社会的传播生态产生了巨大影响。借助于技术构建的虚拟世界,身体以“比特”的形式与肉体分离了,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界限不断模糊。梅洛·庞蒂认为:“世界的问题可以从身体的问题开始。”在元宇宙技术的加持下,身体的远程在场可以蜕变为身体的虚拟在场。虚拟数字人的出现作为一种身体的“数字在场”,“不仅拓宽了身体影像化的维度,而且再次将人类传播活动的抽象能力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虚拟数字人在非遗领域的应用越来越普遍,智能化、互动性体验也不断提升。2022年,以粤剧非遗传承人李淑勤为形象蓝本的虚拟数字人“小勤”在佛山亮相;2023年,以满绣第五代传承人刘思彤为原型的虚拟数字人、以南京云锦制作技艺传承人郭俊为原型的虚拟数字人相继问世。通过3D建模、动作捕捉、语音合成、深度学习等数字技术,非遗数字人的面部长相和身体塑造与传承人真人类似,其面部表情、肢体动作、语音交流均可模仿传承人本人。虚拟数字人实现了高度的拟人化,具有实时互动交流能力,在虚拟数字空间达到“在场”的目的。然而,当前非遗数字人的功能还比较有限,这种身体的虚拟在场目前还无法解决非遗实践层面的真实情境问题,无法实现活态传承的目标,但相信其应用场景将会随着技术的进步不断拓展。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媒介技术的进步正在不断拓展我们的感官和器官,技术越来越深刻地延伸了人的神经系统,技术与人类身体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密。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推动了万物互联、万物皆媒的“泛媒化”时代的到来,人的身体也成了物联网的一部分。因为“当可穿戴设备等传感装置可以直接发送人体的相关数据时,人体本身也将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终端——人肉终端”。人体的终端化和人体上嵌入的智能物体(比如传感器、芯片),使得智能化的人机合一形态成为可能,纯粹的肉身将不复存在,这也使得基于传统媒介时代的身体在场,借助科技实现了转换,同一个人的肉体和思维可以同时并存于现实和虚拟两个不同的空间。比如,“AR、VR 技术融合了人的多种感官,改变了人的在场方式,戴上VR眼镜我们可以将肉体放置于现实中,而让思维进入广阔无边的虚拟世界,营造出一种虚拟的在场感”。当非遗传承人也成为一个智能化的人体终端时,其传承、传播非遗技艺的行为将会产生重大变革。非遗知识的存储、非遗技艺的体验将出现新形态。
  目前,已经有相关探索的成果。比如,南京云锦制作技艺在传承过程中开发了一款《妆花》程序,技艺操作者通过可穿戴虚拟现实设备以云锦织手的角色按照程序提示进行织造,能够实现基础技艺的动作学习。这一实践方式“借助HTC VIVE头戴式显示器与3D手势识别体感控制器厉动(Leap Motion)的数据融合,程序可以直接对操作者手部动作进行识别,无须手柄等外部设备即可实现在虚拟场景中用双手进行织造操作,呈现更为真实的交互体验”。智能化时代,技术对身体的嵌入将会成为必然趋势。虽然非遗是基于传统社会而产生的,但是未来的传承人也许终将无法摆脱技术嵌入的影响,只不过这一进程可能会比其他行业要慢得多。
  结语
  20世纪加拿大原创媒介理论家麦克卢汉认为,“一切技术都是肉体和神经系统增加力量和速度的延伸”。从媒介演变的历程看,麦克卢汉的这句话直到今天还是有意义的。以往对非遗的研究并没有特别强调媒介技术发展之于非遗传承的重要意义和影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以身体媒介为核心建构起的非遗活态传承体系是非常稳定、有效的。但随着大众传播媒介和智能技术的发展,身体的在场发展到了肉身和数字身体的并存,再到人机融合终端的出现,技术不仅延伸了肉体的技能,更是从神经系统入手影响了人的思维和行动。未来的非遗活态传承,取决于传承人处于何种状态,他们也许是作为肉身而存在,也许是作为人机融合终端而存在。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在当前的泛媒介阶段,非遗的传播已然非常喧嚣,不管是官媒还是自媒体,都在以不同方式展示非遗的丰富多彩。但在夹杂着浓厚商业色彩的媒体传播中,非遗不能过度被流量绑架,不能以传播掩盖了活态传承的本质。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设计与创意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关键词:媒介;非遗;活态传承;具身性;活态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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