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十四五”规划及我校教学的特色,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坚持“八个相统一”,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牢固树立“五个认同”、“四个自信”,具有责任担当、扎实学识、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的高素质人才。
二、建设目标
以教学内容研究为基础,创新教学方法,建设一流课程,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培育教师队伍,产出高质量教学成果,形成特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组织机构
主任:杨金洲 魏大江
副主任:张涛华 董杰 黎海波
秘书:彭伟
成员:教研室主任及主要项目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课程思政教学组织和质量提升管理。
四、建设内容及项目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三进”工作,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教学、在线课程、特色课程、实践教学“四位一体”立体教学模式。根据建设内容、任务和经费额度设置若干指定项目,也可由申报人根据中心建设任务自创项目,自创项目需经中心认可。项目设教学研究类项目、质量工程培育项目和成果转化类项目三类,不定期发布项目。
(一)教学研究类项目
围绕“四位一体”教学模式发布研究课题,按《中南民族大学教学研究办法》管理。
(二)质量工程培育类项目
培育省部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培育周期3年);
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专业)(3项,培育周期1年);
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3项,培育周期2年);
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创新中心)(2项,培育周期2年);
省级、国家级教学竞赛奖(教学展示)(5项,培育周期2年);
(三)成果转化类项目
扩大教学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力度,推广教学成果,举办校级以上教研活动和教学研讨会。
五、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项目申报
采取项目负责人制,中心与各项目负责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成员并安排建设任务。
项目申报。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程思政且能组织团队完成任务的教师均可申报。教学研究类和成果转化类项目由教研室组织推荐申报;质量工程类培育项目由教研室推荐且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近3年无教学事故;至少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完成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基本要求;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重要贡献。
省、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主讲本科课程(专业)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近3年无教学事故,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
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长期在教学岗位任教,本科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具有教授职务,长期从事本、专科教学任务,近3年无教学事故,年均课时在330学时以上,并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创新中心):团队教学质量高,有较丰富教研成果和相关教研课题,团队凝聚力强;省级、国家级创新中心必须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专业);
省级、国家级教学竞赛奖(教学展示):近3年年均工作量在330学时以上,无教学事故;获得校级教学一等奖、省部级教学竞赛(教学展示)三等奖以上,或连续5年评教在前50%,或连续3年评教优秀,或经学院推荐的教师;
2.申报程序。中心根据建设需要发布课题项目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申报书。
3.项目立项。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择优选取申报的项目,经中心确认并交由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立项。
4.签订协议。项目批准后由中心主任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协议,确认建设任务,项目建设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范管理和使用。
(二)项目管理
项目立项后,培育类项目立项后由中心拨付30%经费,通过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30%经费,结项后拨付40%。发展建设类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拨付。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予以撤项。
(三)项目考核
立项后,教培育项目需提供任务完成情况报告书,并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验收。
各类项目完成申报工作或报名参赛工作,认定为通过中期考核;教学成果奖项目、教学名师项目获得校级立项认定为结项;国家一流课程项目、教学团队(创新中心)类项目获得国家认定结项;教学研究类项目以学校结项为准,成果转化类项目以总结报告作为结项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中心对立项建设加强组织管理。定期召开中心会议,检查项目完成进度。
(二)经费保障。根据学院总体经费情况,按年度预算给予一定比例项目经费。
七、其他情况说明
培育项目的每项经费与《中南民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及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中建设经费的总额保持一致,结项后的建设经费需扣除培育立项的经费。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解释和议定。
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