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东(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基础工程。在建立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胜利的过程中,纪律建设和党纪教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胜利的首要条件是严格遵守纪律”;“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列宁强调,如果我们党没有极严格的真正铁的纪律,如果我们党没有得到整个工人阶级全心全意的拥护,就是说,没有得到工人阶级中所有一切善于思考、正直、有自我牺牲精神、有威信并且能带领或吸引落后阶层的人的全心全意的拥护,那么布尔什维克别说把政权保持两年半,就是两个半月也保持不住。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具有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毛泽东同志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社科战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加强和改善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是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根本保证”。院党组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落实“三项共识”(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天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旗帜和灵魂”)体现对党忠诚,以践行“三项承诺”引领纪律教育,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以严明的纪律捍卫思想阵地和学术殿堂的尊严,努力锻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主力军”和“国家队”。全院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创造根本前提和坚实基础。
我院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违反党的纪律,极易形成“破窗效应”,造成信念动摇、思想混乱、组织涣散、政治腐败、道德沦丧等严重后果。我院是以科研为中心的政治机关,是党中央直接领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是我院的天职。我们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纪律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克服“散”象,对准“散”源,开出“药方”,从严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科研环境。
我院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系统观念,突出严的基调。党的性质决定党的作风和纪律,党的纪律又保持党的性质和作风。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加强纪律建设,要将严的基调贯穿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各方面和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全过程,通过党性修养和改进作风为严明党纪提供内在动力和不竭源泉。
我院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内外联动,推动学用结合。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虽然是“关键少数”,但在国家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能带动党外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我们要将纪律建设的重点集中到学习贯彻《条例》上来,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认真反复学、联系实际学,从源头上多思“贪欲之害”,勤掸“思想之尘”,使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传承优良学风作风结合起来,与从严管所治所结合起来,切实抓好严明纪律铸忠诚、集中治“散”聚合力、传承学脉养正气“三项行动”,团结全体同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