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习近平总书记致国史学会成立30周年贺信发表一周年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座谈会在京召开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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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为纪念习近平总书记致国史学会成立30周年贺信发表一周年和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于12月8日在京召开座谈会。国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朱佳木,国史学会副会长、原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杨胜群,国史学会副会长、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曲爱国,国史学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院长王炳林,国史学会秘书长、当代所原副所长张星星,国史学会常务理事、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宋月红,国史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当代中国研究所原副所长武力等学会领导和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出席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还有各分支机构代表,学会部分团体会员负责人和部分会员等共50余人。座谈会由朱佳木主持。

主席台
  朱佳木说,去年12月8日国史学会成立30周年当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对国史学会全体同志和全国广大国史研究工作者致以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对国史学会成立30年来为推动新中国史研究、宣传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国史学会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进一步团结全国广大国史研究工作者,牢牢把握国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教育引导,激励人们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更好凝聚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提出了殷切希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李书磊出席庆祝国史学会成立30周年大会,亲自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并作重要讲话。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现任党组书记、院长)高翔受时任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泰峰委托,出席大会并代表社科院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和李书磊、高翔同志的讲话,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国国史学界和国史学会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使广大国史研究、宣传、教育工作者深受鼓舞,既预示了新中国史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广阔前景,也给新中国史工作者增添了加快自身建设的紧迫感。
朱佳木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朱佳木指出,在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发表一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0月2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法律将新中国史规定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使新中国史的宣传、教育不再是一项可做可不做的工作,而是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必须依法履行的一项义务。它既提高了新中国史研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也增强了国史工作者肩上的责任。
  座谈会上,杨胜群、曲爱国、王炳林、张星星、宋月红、武力分别以《用中华民族发展史激励人们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国史学会贺信精神的体会》《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立足国史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以贺信精神推进新中国经济史研究》为题,先后作了发言,从不同角度畅谈了对习近平总书记致国史学会贺信的主要精神、重大意义的领会,学习贯彻贺信精神的做法及建议,也畅谈了对“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的意义和施行后的建议。
  
杨胜群发言
 
曲爱国发言
王炳林发言

张星星发言
宋月红发言
武力发言
  朱佳木在总结时指出,去年庆祝国史学会成立30周年大会结束后,学会常务理事会迅速行动,就学习贯彻贺信精神做出了一系列安排,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年来,学会及各分支机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的要求,在学术交流、国史教育、课题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牢牢把握国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在提高学术水平、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教育效果上下功夫,为激励人们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凝聚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作出了新贡献;同时,在学会自身发展和建设方面,增强了主动性,提出了高标准,取得了新进展。他强调,我们要借助习近平总书记致国史学会贺信和“爱国主义教育法”即将施行的东风,坚持“方向是灵魂、学术是基础、活动是生命、自觉是动力、制度是保障”的学会工作方针,积极进行学术交流,开展国史教育,加强学科建设,严格学会管理,团结广大国史研究工作者,发展壮大学会力量,做好学会工作,把国史事业不断推向新境界,努力发挥新中国史研究“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作用和资政、育人、护国的功能,为更好凝聚团结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作贡献。
座谈会现场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尤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