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共同富裕研究中心核心专家、博士生导师马文秀
马文秀主张以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她认为,营商环境本质就是生产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既是形成“新型生产关系”的题中之意,也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逻辑前提。我国需要以战略眼光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加快形成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营商环境。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意义,加快形成鼓励生产力要素创新的营商环境服务理念。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动力从政策驱动为主转变为稳定市场主体的法律预期,持续完善与市场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知识产权是创新成果的保护网,具有赋能与整合其他生产要素的乘数效应,也是加速形成和持续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四是,在贸易规则规制、投资规则规制、生产管理和标准等方面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促进创新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