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面向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新目标、新任务,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仍存在一些堵点、卡点,无法适应建设科技强国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对科技人才的新需求。一方面,在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体系建设方面,科技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等的供给规模和质量仍难以满足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迫切要求;另一方面,科教、产教融合“合而不深”,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未能把科技界和产业界的关键问题及时转化为人才培养的内容。学科线性分割和人才培养的单一知识结构,滞后于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对具备数字素养和国际视野的交叉复合创新人才的需求。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流动不畅,也限制了人才第一资源价值的充分释放。
与此同时,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还缺乏长效激励机制,在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和成果共享,人才引、育、用、留等方面可操作性细则不够,科技成果存在“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缺钱转”等问题。
能否形成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新型劳动者队伍,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意义重大。因此,应多措并举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形成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全社会合力。
首先,应强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的体制机制创新。一是以强国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重大场景和重点问题驱动,推动教育、产业、科技部门实现战略一体谋划、管理一体协同、工作一体布局、事业一体推进、资源一体配置、政策一体设计。传统理念是以高校独立培养人才为主,但面向新质生产力的新要求,高等教育要更加重视面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需求培育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二是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建立科技普查制度、科技中介协同和龙头企业报告等制度,动态找准摸清产业链卡点、堵点、痛点,常态化梳理发布产业创新所需的科技攻关难题,联合高校凝练关键科学问题,形成场景驱动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创新循环,提升资金、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配置效率。
其次,推动科技人才跨链流动,形成共育、共用、共享新格局。一是破除产教、科教融合的制度性障碍,推动跨领域、跨组织、跨学科协同创新。强化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破除企业家和工程师进学校、进课堂的职称、编制等“身份门禁”,让更多来自产业一线的卓越工程师、能工巧匠等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把企业创新共性问题转化为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议题,推动企业从“用人者”向“联合育人者”角色的转换。同时,加强未来技术和市场需求预测,提前优化布局学科布局,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趋势共振。二是围绕新兴和未来产业需要,推动传统学科升级和新兴学科培育,及时更新教育、教学内容。三是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高校更关注原创性和颠覆性创新,加强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和医学专业人才建设,引领未来产业发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更凸显与产业精准对接,推动产业、专业与职业,课程体系分层与职业分类结合;基础教育强化基础学科的学习、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为人才终身成长奠基。同时,要优化三者的课程衔接、学分互认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破解教育体系割裂化难题。四是建立多元化的产学研联合育人平台和新型机构。鼓励高校建立技术转移办公室、创新孵化器、教育科技园区等,共同培养能够有效破解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战略型和变革型领军人才。
再次,构建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及动态监测平台。一是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在完善推广“赛马制”“揭榜挂帅”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科技人才“白名单”和科研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激励青年人才挑大梁、担重任。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人才联合培养,发挥企业、猎头机构、专业智库机构等市场主体引才、用才和促进人才成长的作用;客观认识不同科研主体发展阶段的差异性,探索科技人才自主评定、按贡献评价等新模式。二是强化人才全生命周期的数据监测和共享,构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面向“产、科、教”协同育人效果评估的海量多元异构数据平台,实时监控、精确追踪人才培养、使用、流动等关键环节的最新情况。整合并打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的人才数据壁垒,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科研成果和产业动态,促进人才、知识和技术的高效对接。三是强化数据驱动的人才战略规划体系。运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基于各类数据揭示人才成长发展中的关键影响因素,定期评估产学研协同育人政策效果,提升政策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最后,打造有利于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的健康生态。一是注重文化和制度建设。高校要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职称评聘条件,破解科研人员不想、不愿转化等动力不足问题,推动技术资本与知识资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顺畅流动。二是健全科技人才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技术经理人、中试机构、概念验证中心等市场主体,打通产业界、科技界与教育界的沟通渠道,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科技需求侧在结构、质量和水平等多维度的耦合协同。三是持续优化人才保障环境。加强科技人才在跨组织合作和流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股权、期权和岗位分红等激励机制,更加有效地激发和认可人才的专业技能和创新活动。对科技人才在子女入学、医疗、住房、落户和创业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全方位建设“人才特区”和“创新特区”,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发展生态。
(作者分别系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