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就家庭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反复强调必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家庭教育事业的大发展,产生了划时代的深远影响。
家庭教育立法的时代意义
第一,把家庭教育提升到国家事务层面,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家庭教育的社会地位。古往今来,不少政府官员和社会贤达都反复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家庭教育一直属于民间家庭事务,有组织地推行高质量的家庭教育并非易事。《家庭教育促进法》真正从法治层面把家庭教育确立为国家事务,通过制度设计,明确了父母和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责任,细化了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措施,推动实现了家庭教育从单个家庭家族的家传、家训、家戒等传统模式向全社会的以法治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新模式转换,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成为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到普通家庭都关心的大事。
第二,规定了家庭教育的目的、内容、原则和责任,提升了家庭教育的品质。在我国,家庭教育历史悠久,对年轻一代的成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积淀作用。但长期以来,家庭教育是没有严格规范的“自由活动”,随意性较大,效果很难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相关机构通过组织编写《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帮助广大家长端正家庭教育思想,按照科学性和时代性统一、身教和言传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不断发挥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使家庭教育固有的正向功能得到释放、负向功能受到遏制,促进了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幸福。
第三,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的成长涉及各个方面,需要家庭、学校(幼儿园)、社会等各责任方共同努力、协调一致。以往由于缺乏制度规定和法律保障,建设协同育人机制的努力收效甚微。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都必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好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的责任。现在,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有关方面积极履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如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使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家庭、学校(幼儿园)、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趋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我国未来的家庭教育工作必将获得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家庭教育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各级党政领导更加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强有力的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制逐步形成。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在文艺、体育、卫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诸多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家庭教育却长期落后于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成为影响教育整体发展和人民幸福感的短板。《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一年多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使我国家庭教育工作发生了根本转变,上海和江浙等经济和社会较为发达的省市区走在了全国前列,“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第二,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明确,对教师指导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妇联、教育、关工委、文明办、民政、司法、卫生等部门都参与了家庭教育工作,但在谁来牵头或者统筹问题上存在争议,影响了家庭教育工作的高效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作为与儿童家长接触最直接、时间最长的一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指导家庭教育义不容辞。为此,河南省已经在《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中规定,担任高级教师必须“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讲座”。未来,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指导家庭教育工作不是可有可无或者随心所欲,而是必须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科学素养和指导能力,按照政府部门制定的家庭教育方针政策和指导大纲来开展。
第三,我国家庭教育研究将进入科学化阶段,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化、职业化趋势明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展迅速,人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然而,人们对家庭教育的陈旧观念和错误做法却没有完全转变,严重影响了家庭教育正能量的发挥。可以说,科学的家庭教育研究提供的先进家庭教育观念和教养方式,是社会需要的呼唤。《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研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近年来,北师大、南师大、首师大等高校纷纷组建或改建家庭教育研究院所,国家社科基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逐年增加家庭教育科研项目,中国高教学会家庭教育学专业委员会大力推动家庭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儿童中心研制了“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及“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素养与专业能力基础课程”,这些举措必将使我国家庭教育的研究和指导水准大幅提升,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尽快走向专业化、职业化道路。
(作者系广东现代家庭文明与亲子教育学会会长)
■2022 年1月6日,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图片来源: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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