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社会保障体系,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方面均有明确提及。其中,在发展目标上提出要在2025年实现合作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与澳门有序衔接,到2029年促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在2035年实现高效运转。
由于历史的原因,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内地存在差异,同时制度之间彼此独立运行。目前,由于两地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对接,澳门居民前往内地就业、创业和居住,将会面临社会保障权益的损失,在客观上不利于他们的跨境就业和生活。推进合作区与澳门社会保障体系对接,将能够提升社会保障权益的可携性,给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加充分的支持,推动合作区成为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
促进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的就业和创业
澳门实施的是特定的社会激励机制,养老金的最终给付金额是通过参保人的实际供款时间进行计算。参保人的实际供款时间需要达到360个月,即30年,才可以获得最高限额的养老金。少于360个月,则会根据实际供款月数对最高限额的养老金进行相应的减少。这一机制的引入,旨在提升社会成员的参保积极性,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金积累和代际风险的分担效应,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有助于更好地维护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平衡。但在人口流动与迁移的议题上,该机制也会容易出现参保区域固化的问题,需要引入社会保障制度的区域对接机制。
现阶段,澳门社会保障制度与内地缺乏对接。澳门居民前往内地就业或创业,他们参加内地养老保险的时间,并不会被计算在澳门的实际供款时间里面,所以将很可能导致他们最终无法获得最高限额的养老金(除非已经供款达到360个月)。此外,2020年实施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给前往内地就业和创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将他们纳入到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中,但在缺乏社会保障区域对接机制的情况下,仍会存在社会保障权益的部分损失。譬如,澳门居民在内地参保后返回澳门,如果选择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只能一次性地获得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社会统筹部分无法得到转移。
因此,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在两地之间跨境就业的劳动者的养老保障权益,避免因为养老保障权益的损失所导致的跨境就业动机不足的问题,让更多的澳门居民尤其是澳门青年,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合作区所提供的多元化就业岗位和更广阔的就业空间,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优化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的居住和生活
澳门的居住空间较为狭窄,生活成本也相对更高。推进合作区的建设,将能够拓宽澳门居民的居住空间。同时,在澳门的老年人群体中,很多人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从广东前往澳门的第一代移民,存在返回内地养老的乡土情结和现实需求。澳门回归以来,特区政府积极回应澳门居民返回内地居住和养老的需要,不断推进政策的发展。
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澳门特区政府在面向本地贫困居民的公共援助金制度中,已经引入了“回内地定居计划”,让年满65岁和长期无工作能力的公共援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回到内地生活,并继续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提供的公共援助金,保障其在内地的基本生活。此外,前往内地居住的澳门居民,可以依法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在内地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澳门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珠海市将市内持居住证的非就业港澳居民,纳入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目前,两地面向非就业居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创新和实践,仍主要集中在单方推进的阶段,尚未全面开启合作对接的步伐,在社会保障制度的风险共担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从长远来看可能不利于两地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随着越来越多的澳门居民前往合作区工作和生活,他们对于当地的社会保障服务需要将会继续加大,尤其是在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方面。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社会保障体系,将能够构建更加完备的社会保障网络,更好地确保两地社会保障制度的中长期财务平衡,从而给前往合作区居住的澳门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不断提升他们的居住质量,全面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吸引更多的澳门居民前往合作区居住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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