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既包括和谐城市的建设,也包括和谐农村的建设,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和谐城市建设不仅对城市本身至关重要,还可以通过人的流动将和谐观念带到农村,促进和谐农村的建设。
城市的和谐不仅涉及城市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城市内部各要素与城市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因此,构建和谐城市,就是要使自然、社会、人在一种和谐的状态中,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即一个良性的自然生态圈、社会生态圈、精神生态圈。
城市和谐的关键是人,城市和谐实质上就是属人世界的和谐。而属人世界既包括人的内在精神世界,也包括人的外在客观世界。其中,外在的客观世界又包括客观自然世界和客观社会世界。显然,城市的和谐或属人世界的和谐是围绕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的身心三方面关系展开的。构建和谐城市就是要构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的身心和谐的城市。
天人和谐
中国传统观念中的“天地人和”,是指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天人和谐是城市和谐的重要内容。人是自然界的物种之一,其他物种与人类一样在地球上享有同等的生存权。人的衣、食、住、行离不开自然资源,人类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不仅关系到人类的长期发展,而且影响到自然界其他物种的生存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就是要保护自然界物种间的数量和分布上的平衡,保护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在时间与空间分配上的均衡。只顾对自然资源的索取,不顾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只顾人类自己,不顾其他物种;只顾当前,不顾后世,都会严重违背自然规律。这种对自然无限制掠夺的方式,会造成资源枯竭、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下降,会影响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宜居程度。此外,当代人对自然的掠夺和破坏会危及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构建和谐城市,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统一;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环境治理和建设;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资源开发节约,依法保护环境和生态;坚持深化改革,利用新机制,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城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人际和谐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人与社会的和谐实质是人与人的和谐。而人又是处于不同区域、分属不同民族的人,具有城乡、贫富、代际差别。因此,作为城市和谐重要内容的人际和谐,就是要在区域之间、民族之间、系统之间、贫富之间以及上一代与下一代之间维护公平正义,保持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形成了一座座移民城市,深圳就是其中之一。在深圳的上千万人口中,绝大部分是移民或流动人口。自20世纪80年代建立以来,深圳特区内外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还有扩大的趋势,同时深圳特区内外的各区域之间也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区域之间的差距涉及区域之间人民的利益,它不仅关系到区域之间的和谐,还会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凝聚力。逐步缩小区域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不仅是关系到深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城市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城市认同、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必须建立在区域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基础之上。区域发展差距扩大,不仅会产生区域之间的经济社会矛盾,甚至会在多民族区域引起民族之间的隔阂。根据深圳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要求,近年来,深圳市政府已明确提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推进特区外龙岗、宝安两区的开发,鼓励特区内罗湖、盐田、福田和南山加快发展,形成特区内外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与区域差距并存的是,深圳的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在收入、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地位等方面还存在着明显差别。例如,农民工进城以后,还不能享受同城市居民同等的身份和待遇,在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和就业方面,都受到了限制。农民工进城了,但还是以农民身份存在;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大多得不到与其贡献相对应的各种待遇;农民工境遇艰难,成了城市最大的困难群体。这种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的巨大差距,以及农民工不能享受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应有成果,是目前我国社会存在的明显不公平,是显著的不协调和不和谐。因此,深圳在率先实现城市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加大二次分配的力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研究和解决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在笔者看来,深圳市政府目前应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政策,加大对非户籍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支持和保护力度;第二,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专业技能素质,促进其自身发展;第三,进行分配体制改革,消除体制性障碍,逐步形成有利于不同社会人群之间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有效机制,缩小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的收入差距和地位差别。
其实,那些来自农村的移民或流动人口,需要以科学技术的“真”作为谋生手段,更需要以人文精神的“善”和“美”充实人生。如果这部分人群在城乡流动中,可以将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真善美和谐理念带到农村,也将有利于促进和谐农村与和谐城乡的建设。
身心和谐
构建和谐城市,其最终目的是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人本身是构建和谐城市的目的,而不是工具。如果把人作为工具,为构建而构建,那就是本末倒置。因此,构建和谐城市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都应该是人。人的身心和谐是城市和谐的核心,也是城市和谐的集中体现。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虽然为身心和谐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如果因身心矛盾尖锐,造成身心严重失调,也无法真正实现城市和谐。城市能否真正和谐,关键在于是否落实到了人的身上,这就要求人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身心结构及其发展规律,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同时,愉悦身心,实现从认知、意志到情感的升华;在情感体验过程中,达到美的境界,创建身心和谐的精神世界。
实现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是建设城市和谐的基本内容和着力点。其中天人和谐、人际和谐既是和谐城市的内容又是城市和谐的基本条件,身心和谐则是城市和谐的内在要素和核心所在。因此,构建和谐城市,就是要在改造现实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创造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统一的重要条件,促进人的身心和谐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