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要论之九】人民民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

2022-10-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一阐释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机理、时代特征、价值旨归,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在新时代的聚力表达,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理论指南,进一步丰富了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

 

我国的人民民主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从国家性质来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句话充分表明我国的人民民主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也不是“西式”民主的翻版,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处处彰显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光辉,体现出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与真实性。我们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不懈探索和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自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一个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崭新的政权在世界东方诞生,亿万中国人民从此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摆脱了以往被奴役、被压迫、被剥削的社会地位,各民族人民实现了政治上的完全平等,开启了人民民主的新纪元,实现了中华民族站起来的目标,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百年来,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兴业路到复兴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擎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蓝图,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其中蕴含的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就是党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任何时候都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换言之,正是由于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国的人民民主才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既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真实反映,也是我党立党兴党强党之根本所在。

 

我国的人民民主是由中国道路铺就的

 

  从发展道路来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论断不仅明确了我们在第二个百年奋斗进程中坚持什么道路的问题,而且阐明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战略任务,鲜明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发展什么样的民主政治、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重大问题,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时指出:“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是对人民民主生动实践的最好诠释。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反映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就是党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党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这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和要求。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所有主张皆体现人民意志,并通过法定程序使其成为国家意志,从而有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其次,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人民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的地位,能够切实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是我们取得伟大成就的坚实基础,我们党只有紧紧团结人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聚合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磅礴伟力。最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充分表明民主法治建设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坚持法由民所立,法为民所用,以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在新的伟大征程上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概言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制胜法宝”,彰显了中国道路的独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我国的人民民主是全过程的人民民主

 

  从人民民主的实践途径来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这进一步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具体来讲,就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始终贯穿国家政治生活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的发展过程本质上就是不断实现人的解放的过程,通过使个人摆脱外界关系的束缚,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这正是对我国人民民主实践过程的生动写照。

  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亿万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新时代十年,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掉队”,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最好诠释了“人民”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建立健全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用一系列民主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再次,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权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国家依法确保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宽渠道、全过程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权益是否落实到位关键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充分表明我国利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平台支持和保证人民真实、广泛、有效地享有各项民主权利。

  最后,全过程人民民主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历史实践充分证明,人民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建设者、开拓者,是创造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的根本力量,只有紧紧依靠人民,团结人民,坚持人民至上,确保人民民主真正落到实处、行之有效,才能不断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回首百年奋斗史,我们党依靠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历史成就。展望未来,我们党也必将依靠人民开创新的伟业,走向新的辉煌。

  总而言之,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只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不断丰富人民民主科学内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一定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和经验研究”(编号:22ZDA064)】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关键词:党的二十大;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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