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这在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尚属首次,是一个蕴涵深远的全新命题。这一命题拓宽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与实践空间,申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要求,为在新征程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这是一个归纳性命题,体现了我们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在规律认识上的深化
民主作为实现阶级统治的形式,是伴随着阶级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而变化和发展的。历史上产生过奴隶制的民主制、封建制的民主制和近代资产阶级的民主制,而社会主义民主是最新型的民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民主,结束了剥削制度民主制发展的进程,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使国家的权力成为人民的权力,真正成为“绝大多数人统治”的人民民主的新型民主形式。
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的历史也是推进实现人民民主的不懈奋斗史,经历了以新民主主义革命争得民主、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建构人民民主、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人民民主、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升华人民民主几个历史阶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进入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高度。
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党相继提出和形成一系列立足国情、适应时代、反映人类民主发展要求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建构并阐述了完整的人民民主理论,为新中国成立奠立了理论根基。改革开放后,在邓小平“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论述的指引下,党领导人民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正式确立了民主之于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阐明“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指出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人民民主形式特征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阐明“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这些认识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报告做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的重大论断,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交互作用的必然结论。
事物的性质是其本质和属性的统称,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是人民民主,其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其实践属性是全过程的民主。在本质和属性两个层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把问题的实质讲清楚了。
本质决定属性,属性反映本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是人民民主,主体是全体中国人民,特点和优势在于全过程。这一民主模式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反映人民的愿望。这种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模式,能保障中国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的重大论断,标志着我们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在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理论的再一次创新性建构。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这是一个价值性命题,重申了我们在新征程上一以贯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使命任务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内在于社会主义的,而绝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外在形式和手段。
在民主发展史上,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的大约100年里,以人民民主为宗旨的社会主义运动在世界政治中曾长期占有绝对的道德价值优势。一讲到社会主义,人们自然联想到的就是民主、公正等政治价值。
民主与社会主义运动历史逻辑的内在统一性告诉我们,民主之于社会主义社会既是手段,更是目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旗帜鲜明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九个本质要求”之一。要完成好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我们必须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民主政治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关系,认识和把握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等任务之间的内在关联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这是一个实践性命题,指明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要求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一命题有着强烈的实践指向,指明我们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在政治上必须坚守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原则,站稳人民民主的基本立场,充分发挥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全”的特征优势。
首先,要坚守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民主之所以能彰显出全过程性,具有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优势效能,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坚持和体现了在法治框架中的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这是人民民主生命力的来源和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键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党自我革命这一武器。
其次,要站稳人民民主的基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以切实有效的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再次,要充分发挥好“全”的特征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启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民主实践,探索建立起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于一体的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展了民主渠道,丰富了民主形式。
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好发挥党的群众路线、统一战线等政治机制作用,凝聚不同民族、宗教、党派、阶层人士的共识,引领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治;要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工作体系;要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政治民主与治理民主更好地统一起来,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本文系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进程与逻辑经验研究(2022A01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陕西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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