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 6月6日,第八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在辽宁大连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和大连海洋大学共同主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工作专委会以及国浩律师集团海洋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环境资源与基础设施业务委员会、国浩律师(大连)事务所联合承办,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辽宁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协办。值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本届论坛以“‘双法典’背景下的自然资源法治中国创新”为主题,旨在创新自然资源法治理论、为中国实践问题提供智力支持,为中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中国能源研究会、重庆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科研单位和高校,连同自然资源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实务单位的120余位嘉宾参加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院长王黎黎主持。大连海洋大学党委常委郭新在致辞中表示,此次论坛聚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立意高远、恰逢其时,对促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封志明在致辞中表示,中国自然资源论坛已成功举办七届,此次论坛议题聚焦“双法典”时代,对我国自然资源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美丽中国建设兼具理论和实践意义。面向国家资源高效利用与法治化建设,广大学者有义不容辞的使命与担当。在《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关键节点,他呼吁各位学者以学术智慧服务国家战略,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夯实美丽中国建设的制度根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学界力量。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达在致辞中表示,自然资源管理需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与环境影响最小化,这对制度、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辽宁作为海洋大省和资源型省份,正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同时围绕极地航道与深海开采开展科技与法治创新,努力形成具有辽宁辨识度的法治成果。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常务理事兼资源法学专委会主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德胜在致辞中表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必然影响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自然资源法治进入了一个同时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成熟型标志的传统部门法和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新型标志的领域部门法共同影响的新时期。自然资源法学是多法源背景下的领域法学,需要持续探索理论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为开创自然资源法治新篇章奠定基础。
主旨报告环节由资源法学专委会名誉主任黄锡生主持。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主任委员梁志鹏的《碳中和目标下的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体系》报告重点阐述了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关系与区别,以及当前与过去能源体系的差异。同时,认为我国能源转型面临的挑战与趋势,强调了绿色发展的必要性,并最终提出了《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建议。胡德胜在《〈生态环境法典〉与自然资源法律关系论》报告中从生态环境法、自然资源法与能源法的关系辨析入手,进而阐释了适度法典化模式下《生态环境法典》的生成逻辑,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法律界分,探讨了《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自然资源单行法的功能调适,以及多法源背景下自然资源法的体系协调问题,最终提出了若干观点。自然资源部有关专家在《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与绿色勘查开发法治保障》报告中,首先对比了过去50年全球自然资源供需的增幅,并分析预测了未来30年矿产品的消费趋势。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时代背景以及战略性矿产的核心地位,指出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矿业产业规模,是全球矿业格局中的主导力量。针对当前面临的挑战,报告提出了以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为核心的法治应对路径,即坚持“安全保障+绿色勘查开发”的双重导向。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在《〈生态环境法典〉颁行背景下自然资源法的体系化发展》报告中认为,“双法典”时代自然资源法的体系化发展,首先应把握其时代背景与面临的机遇挑战;其次,需要明确体系化发展的准则指引;进而,厘清体系化发展的基本逻辑;最后,确定体系化发展的路径与目标。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岳树梅在《算法公平视角下战略性矿产开采监管边界》报告中认为,本研究基于国家安全与技术效能的双重考量。报告首先界定了算法公平、人工智能监管、战略性矿产开采及监管适用边界等核心概念与基础理论;其次,分析了当前法律实践面临的主体边界模糊、监管权责划分混乱等现实困境;进而,考察了欧盟、加拿大等域外相关经验与镜鉴;最后,在上述基础上提出了针对监管主体、风险分级标准等方面的制度构建建议。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副秘书长、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任洪涛在《南海热带海洋国家公园建设的法律问题论纲》报告中,首先以永乐蓝洞为切入点引出研究主题;其次,从国内法律层面和国际法等层面分别剖析南海热带海洋国家公园建设面临的现实障碍因素;最后,围绕立法模式选择等方面,提出推进未来南海热带海洋国家公园建设的发展路径与具体建议。
本届论坛设置了四个会议交流环节。第一单元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12位参会代表作了学术报告,1位主持人和3位专家进行了点评。第二单元以“耕地、林地与矿产资源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11位参会代表作了学术报告,1位主持人和2位专家进行了点评。第三单元以“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协同法治研究”为主题,11位参会代表作了学术报告,1位主持人和2位专家进行了点评。第四单元以“海洋资源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12位参会代表作了学术报告,1位主持人和2位专家进行了点评。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双法典”背景下的自然资源法治问题,运用多学科的知识、理论和方法,立足国际视野,结合中国实际,围绕中国创新进行了深度的思想探讨、观点交流,提升了研究水平和学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