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化研究院、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2025年“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2025-03-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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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文化研究院是湖北省委宣传部与武汉大学共同发起,经湖北省委批准、省委编办批复成立的新型智库和协同创新平台,是湖北省委宣传部主管的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工作安排,长江文化研究院和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北省社科规划办”)联合面向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发布2025年“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现就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报 

  “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为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分为年度一类课题、年度二类课题长江文库课题三种。年度课题应围绕课题指南开展研究;文库课题应在申报时提交不少于20万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择优立项。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类型的课题。 

  2.课题申报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管理相关规定;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优良,无不良记录。年度课题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文库课题旨在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从事长江文化研究,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每个课题组可设首席专家一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4.课题申报人应取得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申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完成课题能力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智库等单位联合申报。 

  5.课题包括招标、立项、开题、中期评估、结项等环节,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题清单 

  “年度一类课题主要聚焦长江文化研究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基础性选题,具有系统性、综合性特点,一般设置不少于3个子课题;“年度二类课题主要聚焦当下长江文化建设中的重点问题以及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一般设置不少于2个子课题。年度课题应围绕选题展开研究,可选择不同角度和侧重点,对选题表述作适当调整,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立1项。“长江文库课题”应围绕长江文化的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展开研究,选题自拟。 

  (一)年度一类课题 

  1.长江文明溯源研究 

  2.长江文明传播展示研究 

  3.长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研究 

  4.长江文化时代价值挖掘与转化研究 

  5.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江河竞流与大河文明交融研究 

  6.长江文化近代转型与中国现代化研究 

  7.数智时代长江文化的新形态研究 

  8.长江流域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 

  (二)年度二类课题: 

  1.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演化和长江文明变迁研究 

  2.长江流域出土简帛所见中华文明研究 

  3.长江文化与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研究 

  4.长江流域史前遗址保护利用研究 

  5.长江流域工业遗产保护更新利用研究 

  6.数智时代长江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 

  7.长江文化国际传播研究 

  8.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品牌研究 

  9.长江流域革命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研究 

  10.推进长江主题博物馆展示水平升级研究 

  11.长江文化赋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究 

  12.构建长江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研究 

  三、经费支持 

  年度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年度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5万元,文库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5-20万元。以上资助经费均包括成果出版费,其中文库课题由长江文化研究院和湖北省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统一出版。经费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湖北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年度课题以前后期结合形式资助,立项后拨付50%,结项后拨付50%。文库课题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全额经费。 

  四、课题管理 

  1.研究时限:年度一类课题研究时限为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年结项,年度二类课题研究时限为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半结项;文库课题研究时限为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结项。确需延长的应提前三个月进行申请,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2.课题组织实施:长江文化研究院、湖北省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申报书进行匿名评审,2025年5月确定年度一二类课题立项名单;7月确定文库课题立项名单。年度一二类课题组应在立项后一个月内开题,并按《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结项。文库课题应在立项后一年内正式出版 

  3.成果形式及结项要求:学术著作、理论文章、研究论文及研究报告。结项标准及要求详见《课题指南》。 

  4.成果归属:成果均应以“长江文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署名,标注“长江文化研究院资助课题成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长江文化研究院、湖北省社科规划办和课题负责人共同所有,长江文化研究院和湖北省社科规划办对立项课题成果有优先使用权。 

  五、材料报送 

  1.课题指南及有关申报材料,可登录湖北文明网(www.hbwmw.gov.cn)、湖北社会科学网(www.hbskw.com)、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官网(www.hbsky.cn载。按照《课题指南》发布的研究选题清单以及长江文化研究院2025年专项课题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简洁、规范、清晰。 

  2.截止日期:2025年4月18日前,将长江文化研究院专项课题申请书》(年度一二类课题)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2025年6月18日前,长江文库课题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至邮箱cjwhyjyzx@163.com,纸质版(一式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邮寄(以邮戳或快递发出时间为准)或到长江文化研究院(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大楼605室,邮政编码:430077 

  3.报送方式: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鼓励统一报送。 

  联 系 人 

  长江文化研究院   程老师、余老师,027-88018202; 

  湖北省社科规划办  王老师  027-87231709。 

    

长江文化研究院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郭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