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清代九姓司志书凡三修,乾隆《九姓司志》、嘉庆《九姓志略》和光绪《泸州九姓乡志》。乾隆《九姓司志》和嘉庆《九姓志略》为“土司志”,由任氏土司主持纂修,记载了任氏土司在九姓司的发展历程。光绪《泸州九姓乡志》为“乡志”,由流官任五采主修,九姓司人共同纂修,可视为王朝国家行政区划之下九姓乡地方性知识的重新书写。九姓司志书从“土司志”到“乡志”的变化,改土归流是重要历史动因,折射了王朝国家与土司及司人之间的多维互动,体现了清代方志文化向边疆政区的发展过程,展现了清代大一统的历史进程。
关键词:土司志 乡志 九姓司 历史书写
九姓司,即九姓长官司,位于云贵川接壤处,今属四川省兴文县古宋镇。元时在该地设罗氏党蛮夷长官司,明洪武初年设九姓长官司,时随傅友德进兵西南的任福以熟悉“夷情”而授长官司之职。入清,任氏土司袭职如故。道光二年(1822),九姓司改为九姓乡,仍保留任氏土司之职。光绪三十四年(1908),因四川总督赵尔丰奏设古宋县,九姓司才完全改土归流。有清一代,九姓司志书凡三修:乾隆《九姓司志》、嘉庆《九姓志略》和光绪《泸州九姓乡志》,乾隆与嘉庆年间所修乃“土司志”,而光绪年间所修则为“乡志”。九姓司任氏土司及土著司人与九姓司三次志书纂修关系密切,对志书类型、体例和内容的选择均产生重要影响。学术界对于土司志书的研究或着力于志书的整理,或揭示其编纂数量、体例、内容及价值,或探讨志书中“土司”类目的设置,或从志书记载探析土司书写与权力表达,而对于具体历史时空下,土司所在地区方志类型转变、志书体例、内容选择与土司及隐藏其后的历史动因揭示较少。笔者不揣浅陋,以清代九姓司志书的纂修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正于方家。
一、任启烈与乾隆《九姓司志》
乾隆时期,寰宇一统,清高宗十分重视《一统志》之纂修,各省及所辖州县主政者亦勤于志书编纂,而各地土司亦多修其志书,时九姓司土司任启烈、任履肃相继两修其司志。
现存乾隆《九姓司志》2卷,由任启烈纂修,任履肃续纂,有乾隆刻本和民国抄本。该志体例仿雍正《四川总志》采用平目体。任启烈字承武,号和山,乾隆八年(1743),承袭九姓司土司。乾隆二十一年,夏诏新任泸州知州,开修《泸州志》,“征阖属之志”,任启烈得其“宪谕”,“遐稽逖采,从簿书之暇,构寻遗册,综晰旧闻,因沿总志之例,别类分门,为《九姓志》”,此为乾隆《九姓司志》之初修。至乾隆四十一年,任履肃袭职。任履肃,字穆斋,号漪园。任履肃袭职后对《九姓司志》进行续修。至此,乾隆《九姓司志》成书。从乾隆《泸州志》中相关《九姓司》的内容看,任启烈初修时已拟定《九姓司志》体例,并完成大部分内容,任履肃的续修更多的是增加相应的后续内容。
任氏土司及其家族在乾隆《九姓司志》的纂修中占据主导地位,在该志编纂姓氏中首列原辑姓氏:四川直隶泸州九姓司长官司任启烈,九姓长官司训导宋俍,该司贡生任仪;次列续纂姓氏:四川直隶泸州九姓司长官司任履肃,九姓长官司训导廖永安;分纂则有该司贡生任启秀、乾隆壬午举人李载阳、该司廪生任启昌;总校兼纂:乾隆丁酉科举人任履端。即总纂、分纂、总校等基本由任氏家族充任。从志书内容看,无论《沿革》《职官》《人物》还是《艺文》等目,都收录了比较多的任氏家族事迹文章。应该说,该志比较全面地展现了任氏土司在九姓司的发展历程,足以让任氏土司引以为傲。
但似乎任启烈在编撰乾隆《九姓司志》时,心境颇为复杂,既有“边末小臣戴高履厚于是编,尤不胜惓惓云”的惶恐之感,也有“承宠命世袭兹土,由祖父而上历十五传,未尝失守,袭职以来,早夜水竞,不过恪守常职”的谦让之词。究竟何事让其如此纠结?
此当与雍正年间任氏土司改土归流事件有关。雍正四年(1726),川陕总督岳钟琪曾奏请将泸州九姓司吏目改设州同,驻守九姓司之泸卫城,并分管民事。由吏目改州同,由辅佐长官司之官,而成辅佐知州之官,长官司亦受其节制,任氏土司几无实权。雍正五年,岳钟琪进一步奏请将泸州九姓长官司改土归流,但雍正皇帝有不同看法,其云“未有土司尽行改流之理,其易改之处,自必不敢肆行无忌,若将谨守无过者改流,则应改流之渠魁巨恶反可借为口实,且亦大招天下后世之论,似此向日安分并不扰害地方之土官,纵使情甘投献,具牒呈请,犹当谕止,俾悉朕意,何况九姓无衅而遽议及改流耶”,即对于如九姓司“谨守无过”的土司,雍正因怕“天下后世之论”,而不愿尽行改流,而是准其保留。面对雍正帝的上谕,岳钟琪特上奏云“臣识见粗疏,实为错谬,今钦遵圣训,凡土司之能守法自安者,臣当仰体皇仁,加意抚绥,倘有藐法,作奸滋事,扰民如乌蒙镇雄之类,必不可姑容者”。岳钟琪虽承认对守法土司改流的处置错误,但当时岳钟琪并未将民事权归还九姓长官司。
面对民事权的丧失,任嗣业采取积极的方式应对九姓土司改土归流的局面。首先,任嗣业遵从王命,及时将九姓司民事权移交州同。同时,积极参与朝廷督粮等公务。雍正七年(1729),任嗣业因“督粮军功加安抚使职衔”。另一方面,任嗣业不断向朝廷申诉,表达政治诉求。雍正九年,雍正皇帝亲下谕旨称,“九姓土司任嗣业,恪守王章,尽力公务,从无迟缓,该督抚改设州同,分管民事,夺其世守,从前办理原属错误……其土司户口、钱粮、学校、刑名悉照旧归任嗣业管理,倘地方大吏官员有因该土司呈诉而挟私怀怨,借端苛刻扰累者,着土司仍赴部控告无畏,着该部即行奏闻”,而“州同仍归泸州,不得干预”,“土司改牒文为申文,与三县一体提调”。经过任嗣业艰苦经营,任氏方争回原有民事权和世袭权,土司之职与权失而复得,在雍正朝大量推行改土归流时期,可谓十分不易。但任嗣业明白,之所能保住土司之职,实乃其“恪守王章,尽力公务”之故,故其特地在其司署建“恪守堂”,既彰谕旨,又鉴子孙。
对于任氏土司在雍正朝改土归流事件,任启烈当记忆犹新。故而在志书内容与材料的选择上更多是赞扬乾隆盛世,夸耀治内吏民承平繁荣,传达的是“盖舟车所至,无不逾兹土,莫匪王臣”的一统理念,体现的是“王者所以天下为家”的“天下一家”思想,正所谓“圣朝风涵化濡,海隅日出之乡,艺食汲饮,罔不率俾”。如志书中用多种方式提到九姓“八景”,即《和山特翠》《泸卫荔枝》《金井海螺》《芦溪春跳》《灵硐石钟》《麟儿现瑞》《宝珠金鹅》《飞泉流珠》;在卷首,首先将“八景”地名,绘入《九姓司地舆全图》,接着用隽永笔调,精心描绘“八景”意像图;在《山川》类目中,再次详载“八景”道里远近,景色幻化;在《艺文》中收录九姓土司任启烈的《八景诗》。任氏土司对“八景”的处理,无不折射出任氏土司的良苦用心,九姓司乃王朝治下之隅,系“太平无外之治”,而任氏作为守土世袭土司,亦是“王化之臣”,是遵从王化的模范典吏,而作为世袭土司对司内“山川、贡道、田赋、风土、物产、人情以及编氓、贩女之一行一善,耳濡目击,闻习见熟,似较诸莅治异方者,尤为亲核”。此道出任氏土司心中之夙愿,即九姓一域,抚治数百年的任氏土司更加了解治下之风土民情。
雍正时期,任氏土司经历改土归流,因恪敬王事,土司之权失而复得。至乾隆时期,任氏土司细心叙述,比较好地将任氏土司的历史融入清代王朝国家的脉络中,所修《九姓司志》更多体现乾隆治下的盛世景象,折射出当时任氏土司在清王朝治下的全盛景象。
二、任清与《九姓志略》
嘉庆时期,海内承平,清仁宗倡导续修《一统志》,各省及所辖州县官员亦积极响应,编纂方志。泸州知州沈昭兴为修《泸州志》而征九姓志书,九姓土司奉文而续修其司志。
现存嘉庆《九姓志略》2卷,《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署其作者“佚名”,有嘉庆二十五年(1820)刻本。该志在体例方面部分继承乾隆《九姓司志》的体例,同时又仿嘉庆《直隶泸州志》体例采用纲目体,呈现出平目体与纲目体的混合体例,此种体例在嘉庆年间四川志书中较罕见,体现出纂修者在体例选择上的矛盾性。
现存《九姓志略》既无任何序文,也没有纂修姓氏,但从光绪《泸州九姓乡志》所载任五采序云“嘉庆二十五年,长官司任清复纂为《九姓志略》”,可知,《九姓志略》由九姓土司任清主持纂修。一般而言,方志修成,均要署纂修姓氏,并且正文前会有纂修者序文。但颇为疑惑的是,现存《九姓志略》嘉庆二十五年刻本中二者皆无。而《九姓志略》也是应时任泸州知州沈昭兴修《泸州志》而纂修,车登卫《泸州九姓乡志序》云“嘉庆庚辰,刺史砚怡沈公复征司之简册,以增修泸志”,即《九姓志略》亦属官修志书,但为何却不见其序文与纂修姓氏,而且光绪间九姓司人车登卫和黄柏尧所写序言均不明确提及《九姓志略》的纂修者“任清”?
任清,字问渠,乃九姓长官司任履肃之子,任履肃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四月病故,任清年幼,未及承袭,至乾隆五十八年及十六岁方袭职。任清“性聪敏,举凡诗文字画,隶篆刊刻,靡不精工”,任长官司期间,“居官清严,不畏豪贵,省刑缓赋”,对该司司民颇著劳绩,灾荒时设粥厂,置济仓,修路桥,可谓“政声卓著”。如此一位既有学问又有治声的长官司,虽纂修了《九姓志略》却不能署名,其间隐情值得进一步探讨。
嘉庆末年至道光初年,九姓土司任清身陷“扰累汉民”一案。据民国《古宋县志初稿》载:“清嘉庆中,绅民易言钧、范世泰蓄愤而控之京,清委部吏会审于成都,原诉竞坐诬。土司之势不稍减。未几,官泸州者,为沈朝勋,以凶犯逃逸,经土司弋获而通报监司,泸州几获重谴,朝勋卫之,遇人民控土司,必示以分控措词之法,汇案请督核办,历时无几,而土司被控累累矣。”据此可知,嘉庆中,颇有政声的任清与九姓客籍汉绅矛盾颇深,致其赴京告状。此案返回四川,在成都会审,此次会审从“原诉竞坐诬”看,绅民应当败诉,而“土司之势不稍减”。至嘉庆二十一年(1816),新任泸州知州沈昭兴到任,当地绅民再次控诉。任清先以“凶犯逃逸”等情,将控诉之人截获,然后报监司,监司原本以此而裁决,但知州沈昭兴在处理绅民控诉任清案子上,采取不同方式,将控诉之词汇案,最后呈总督核办。因此,沈昭兴的立场比较倾向绅民,而与土司任清基本处于对立面。沈昭兴汇案呈总督的结果是,时任四川总督蒋攸铦“以改土归流为急务”,“先行奏请裁革土司”。即任清不仅身陷“扰汉民案”,而且还面临因此案九姓长官司被“改土归流”的命运。
在如此困境之中,任清奉文纂修志书时对方志的体例与内容的选择就值得玩味。在体例的选择上,《九姓志略》并没有完全按照嘉庆《直隶泸州志》的体例来纂修,即用《舆地志》《建置志》《食货志》《武备志》《官师志》《人物志》作为“纲”,统领其下各目,而是直接将各目组合成“志”,即上卷《星野疆域道里塘铺志》《沿革志》《山川形势水利志》《户口田赋盐茶志》《城池关隘津梁志》《蠲政志》《公署志》《学校祀典志》《祠庙寺观志》《职官封阴志》,下卷《政绩武功志》《选举忠义烈女志》《隐逸流寓仙释方技志》《艺文志》《风俗物产志》等,从而事实上还是以志为目的平目体,基本上继承乾隆《九姓司志》的体例。在方志内容方面,《九姓志略》亦更多体现九姓司历史荣耀,如该志除继续全文刊录雍正九年(1731)圣旨,崇祯二年(1629)封赠任祈禄圣旨外,还比较多的增录明清两朝御书圣旨,如在《艺文志》增载“乾隆五十三年总督部堂李恭颁高宗纯皇帝《御笔鸡雏待饲诗画》一册,嘉庆十年奉总督部堂勒恭颁皇上《御制蝗虫叹》一册,嘉庆十二年总督部堂勒恭颁皇上《御制明慎用刑说》一册,嘉庆十三年总督勒恭颁皇上御颁《慎刑论》一册”,同时将明洪武五年(1372)钦赐长官司任福御书《主盟六诏》亦改载于此。任清将上述御书圣旨列入《艺文志》,颇有深意,旨在强调其身负明清两朝之皇恩,既是强调长官司职位的世袭性,更是表明其地位的合法性和正统性。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任清扰汉民案”的审判结果,任清因“扰累汉民”于道光二年(1822)被革职,而九姓长官司也被改为九姓乡,因“九姓司地面苗民多据山寨,横戈矛作抵拒状”,而留任氏土司以抚驭,但“钱粮、学校、民讼概归泸州主政”,任氏土司已无实权。或许正因任清被革职,并被问罪,成为朝廷贬谪之人,已不适合成为《九姓志略》的纂修者,使其流传后世。故而,笔者认为,当时人或将《九姓志略》嘉庆二十五年刻本原有之序文和修纂姓氏板片直接抽除后印行,而成为我们今天看到的无序无纂修者的版本。
嘉庆末年,九姓土司任清身陷“扰汉民案”,九姓司又面临改土归流,当泸州知州沈昭兴因修《泸州志》之需而檄文征九姓志书时,任清在其体例和内容的选择上有其自身的考量,比较多地着墨于九姓土司职权世袭性、合法性的记录,而忽略了对“恪守王章”谕旨深义的体察,最终被革职,《九姓志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任氏土司书写历史的挽歌。
三、九姓司人与光绪《泸州九姓乡志》
光绪年间,四川总督丁宝桢、泸州代理知州邓林分别因修《四川通志》和《泸州志》相继檄文九姓司,征其志书,后由流官州判任五采及九姓司人共同纂修《泸州九姓乡志》。
现存光绪《泸州九姓乡志》4卷,有光绪八年刻本。该志仿嘉庆《直隶泸州志》和光绪《直隶泸州志》体例采用纲目体。在编纂姓氏中,该志总裁为流官泸州州判任五采,总纂为九姓司举人车登衢,分纂九姓司举人黄柏尧,九姓司庠生任奎生和车佑。分校则为三品衔九姓司任光阀和训导黄文江。修纂人里,除了主修者任五采为陕西淳化县人,分校者黄文江为四川金堂县人外,其余诸人均为原九姓司司人,而任氏、车氏、黄氏均为九姓司当地大族。虽然九姓长官司任光阀,仅列名分校。但他依然是此次志书名义主修人之一。车登衢序云:“值总制丁公来征司之载籍,以修全省通志,续奉刺史邓公檄知,惟时宦斯地者,黼臣任公,吉云任公,捧檄商度,诏登而言,此事非君非能胜任。”黄柏尧序亦云:“黼臣任公,吉云任公莅斯土有年矣……常以志乘残缺遗漏,潜德不彰,有志修纂,适奉宪札,饬采访忠节,增入志乘,而予以纂辑之任。”“吉云”即任光阀的号,《泸州九姓乡志》载任光阀咸丰六年(1856)袭职九姓长官司,位列三品衔,虽已失去九姓乡的实权,但此时还协管土民之事,朝廷并未撤其九姓长官司之职,依然是世袭之职,任氏土司虽无实权,但车、黄二人仍然尊任光阀为九姓乡的地方长官,故而《泸州九姓乡志》的纂修人车登衢、黄柏尧是流官任五采和土司任光阀共同召集的。上述情况表明,虽然主修人是流官任五采,但在方志纂修方面,九姓司土著司人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修志话语权,但该权力要在代表王朝国家权力的流官泸州州判任五采主持之下来实现。
虽然九姓司人主导了此次志书的具体修纂,九姓土司也参与其中,但很显然任氏土司在其中的作用被大大削弱,《泸州九姓乡志》更多彰显的是一种流官与其治下的九姓司人群体性历史书写。光绪《泸州九姓乡志》体例和内容的选择很突出地体现出王朝国家与地方之间的互动。在体例方面,《泸州九姓乡志》基本和光绪《泸州志》的体例保持一致,采用纲目体结构。所列纲目基本与嘉庆和光绪《直隶泸州志》相同,都按《舆地志》《建置志》《食货志》《武备志》体例纂修,只是《泸州九姓乡志》少了《官师志》与《人物志》。体例的一致既是九姓司改为九姓乡,纳入王朝国家直接管辖的体现,同时也是九姓土著司人对王朝国家认同的客观反映。在内容的选择上,该志既体现了王朝国家对九姓司改土归流前后的治理举措,又体现了九姓司人群体的现实需要。如该志卷1《学校隆替原委》记载了九姓司科场冒籍问题。九姓司改九姓乡之前,可单独设立考场,单列招生名额。九姓司改乡后,改赴泸州汇考,九姓土著士人科考多被“外县冒占”,“每试实在土著童生不过三十余人,冒籍竟有八九百人”,“岁科两试,取进文武二十四名,土著不与焉”,要求“归九姓司考送”,并详载四川学政张之洞等人关于九姓司科场冒籍问题的批复,意在主政者解决土著司人学额问题,维护九姓司人在科举考试中的权益。
同时,该志也体现了九姓司人对九姓司历史的记忆,反映纂修者对九姓一域由偏僻之地而成文教之邦的自豪。作为九姓司世家大族的车登衢,很自然地表露出这样的情怀,其序云:“九姓僻处一隅……俗朴风淳,唐宋以前未通声教,自明洪武初年,江南任公福随傅将军友德,入川屡积功勋,招抚六诏,尽入版图,敕授九姓正长官,设立教官吏目刑名学校,悉颁中土之治治之,易椎辔左衽之习,为衣冠文物之邦,僻壤遐陬,居然神州赤县宝卉之区,竞侪邹鲁,呜呼,盛矣!”在序中,车氏以简洁的语言追述九姓司沿革历程,重点指出九姓司从“不通声教”之地,经“中土之治”,移风易俗,成“竞侪邹鲁”的“衣冠文物之邦”,惜之异域已为今之华夏,强调其与华夏文化的一体性,展现了九姓司人强烈的文化认同感。
车氏还对《九姓志略》的纂修提出严厉的批评:“莅斯土者,因前志略加增省纂辑以呈,夫前之人限于时,阻以势而取具以应。后之人慢不经意,遂因陋就简以奉作典模。斯志其不即于销亡者几何耶?”车氏很直白地批评《九姓志略》仅在《九姓司志》的基础上“略加增省纂辑”之举,认为任清等人的“慢不经意”,“因陋就简”所纂志书,将使志书销亡。车氏认为修志之人要“博览旁稽,遐搜远引”,“发石渠秘阁之茂,溯其源,稽其流,修饰润色,精晰明辨”,最终成“鸿编巨制”而“以示将来”,从而实现“存天下之亡于一邑则不足,存一邑之亡于天下则有余”的修志主张,希望所修《九姓乡志》传之久远。
作为重要分纂人的黄柏尧则表达了另一层修志之义。其言道:“九姓虽遐陬僻壤,莫非国家幅员,官斯土者,自宜各重掌故,以成一代之完书。今吉云二公,乃能仰体圣天子一统无外之盛心,而搜罗讨论以践厥职。后有作者睹舆图宫室而知封域规制之宏,读选举兵防而知人材武备之盛,观祀典学校而知肃恭振作之隆,景文苑乡贤而知鸿才硕德之富,怜节烈妇女而深维风化之思,念忠孝士民而起整饬纲常之志,秀者以贤豪自期,顽者以桀骜为耻,其有补于世道人心,岂其微哉!”黄氏将“九姓”置于“国家幅员”的叙述之中。无论是世袭九姓长官司任吉云和还是流官九姓乡州判任五采,其主持修志是“仰体圣天子一统无外之盛心”,是职责之所在。而此志之修则是让后人知九姓曾经“封域规制之宏”“人材武备之盛”“肃恭振作之隆”“鸿才硕德之富”,从而达到“维风化”“整纲常”,以“有补于世道人心”。黄氏之序将志书所体现的“国家意志”与“地方意识”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国家之中有地方,地方之中有国家。
光绪初年,在流官任五采主修之下,九姓司人集体参与纂修的《九姓乡志》,距离九姓司改乡约60年,虽然任氏土司依然具有一定影响力,但整个志书的纂修已进入王朝国家方志话语体系,是清代方志文化在改土归流之地的成功实践,反映了清代大一统的历史进程。
结语
从九姓司志书三次纂修可知,土司所在地区的方志纂修主要是应上级志书编修之需而纂,其体例基本模仿上级志书,无论是改流之前的“土司志”还是改流之后的“乡志”,都是“明清王朝大一统体制下行政区划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修展示文化向边疆拓展的历史实践”,而这种历史实践往往伴随着改土归流这一历史进程,折射出王朝国家与地方土司及司人之间的多维互动。从王朝国家来说,不管是《一统志》之纂修还是各省府州志局之开设,都要征集所属土司之志书,旨在进一步了解土司之域风土人情,以便王朝国家更好治理土司之域。从地方土司及司人来说,每一次参与王朝国家纂修志书,都会不断增强他们的文化认同感,不断强化其大一统的国家观念。就此而言,九姓司志书的纂修史不仅为考察清代方志文化向边疆政区发展提供了特殊视角,也展现了清代大一统历史进程的生动画面。
(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