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

方志编修源远流长,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发端,“方志”一词则首见《周礼·地官》。

秦汉

东汉时期出现了地方志的雏形,如地记、郡书、图经等,记载一定行政区域的山川、风土、物产、人物等情况。地记、郡书在魏晋南北朝得到发展和繁荣。

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地记发展繁荣时期。以人物为主要内容的有耆旧传、先贤传等,以地理风俗为主要内容的有异物志、水道记、山水记(或山川记)、地记、风俗记等。多为私人撰修。

隋唐

隋唐时期,朝廷号令编纂图经(图志、图记),其内容主要包括建置沿革、地名的由来、山河的走向、物产、风俗民情和名胜古迹等。

两宋

两宋时期,多次编纂全国性总志,官修、私修志书达四百余种,方志内容更加全面、丰富,体例形式渐趋稳固,体例基本定型。

元朝

元代创修《大元大一统志》,开创了一统志编修的先河。

明朝

明代修志事业十分兴盛,方志编修日益制度化,朝廷多次颁布修志诏谕,制定统一凡例。永乐十年(1412)颁布的《修志凡例》,是已知中国最早颁布的志书编纂法令。

清朝

清代方志编修进入封建时代的全盛时期,“虽僻陋荒岨,靡不有志”(乾隆《蓬溪县志》),官修性质进一步明确。大批学者参与修志,如戴震、章学诚、孙星衍等,学术争鸣活跃,初具方志学学科意识;章学诚更是被梁启...

民国

民国时期,志书的体例和记述内容开始随时代演进而发生变化,方志开始向近代转型。许多著名学者亲自参与修志,方志体例与编纂方法均有所发展,名志佳志迭出。

新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全国开展了两轮大规模地方志编修工作,编纂出版大批志书、年鉴及地情书,整理了大量的历代方志,形成了庞大的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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