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学理中国】坚定不移推动党的纪律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4-07-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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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强调:“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推动党的纪律建设高质量发展,对于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纪律建设的首要位置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的根本保证。1927年,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一概念并强调“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1]。1945年,党的七大首次将政治纪律写入党章,明确规定:“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织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2]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一再强调:“政府工作中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3],坚决反对与禁止避开中央的个人的与小集团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意见,有效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如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4]。这一《条例》的修订,有力提升了党的政治纪律的刚性约束,保障了党中央的政令畅通。壹引其纲,万目皆张。新时代推动党的纪律建设高质量发展,仍需将政治纪律作为打头的、管总的纪律加以强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决不允许各级党组织各树一帜、各搞一套,也决不允许党员干部口无遮拦、为所欲为。只有这样,才能始终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纪律建设的基础工程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从肩负的使命任务、面临的复杂环境出发,把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作为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途径,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党内集中教育。党内集中教育结合融汇了纪律教育的内容,增强了全党的纪律意识,提高了遵规守纪的自觉性。然而,党内一些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以至于发生问题不自知,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2024年4月至7月,党中央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旨在聚焦解决上述问题,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使遵规守纪内化为全体党员干部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将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以推动党的纪律建设,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深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以久久之“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心见行”。一方面,要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同时将新旧《条例》对照学习,明确《条例》的变更内容,掌握新增条例,把为什么修订,修订背后有哪些考量等问题搞清楚、弄明白,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学到位,进而以《条例》为衡量标尺校正自身的思想和行动。另一方面,要注重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方式,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员干部要在全面系统学习党纪上下功夫,坚持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悟,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用好正反典型“两面镜”,使自身不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同时在学习过程中要自觉联系实际,把工作代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及时发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从而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

将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作为纪律建设的制度保障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党的纪律最直接、明确的表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真正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从党的一大制定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纲领》到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中专列的“纪律”专章,再到之后历次党代会对党章和党内法规的修改与制定,党的纪律建设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迈入快车道。党中央分别于2013年、2018年、2023年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同时陆续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关键性、基础性的党内法规,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但党内法规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一是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及时废止过时法规制度、完善已有法规制度、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坚决防止党内法规制度出现弹性空间大、“牛栏关猫”等现象,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而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在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建设。当前,有的党内法规制度在实际运行中相互脱节,彼此间缺乏衔接和协调配合,无法形成系统化的制度链条,导致部分党内法规制度运行成效较低。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推动形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党内法规格局,以有力有形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纪律建设的关键之举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内纪律监督。1927年,中共五大决定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会后修订的党章明确了设立“监察委员会”的目的、任职要求和职权,标志着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制度的初步创立。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规定设立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及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专门负责党风党纪工作,奠定了日后党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基本框架。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地方各级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强化了纪委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推进从严治党实践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持续强化派驻机构的政治监督职责,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支撑。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的纪律为解决党内问题提供了法规依据,同时,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一是前移监督关口,防病于未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现场核查、个别访谈等方式,从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中细致研判具体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并要求责任主体作出整改承诺,督促其整改到位。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执纪精准性。深刻领悟践行“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理念,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对其违反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等行为坚持零容忍,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力求达到“处分一人、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防止出现“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三是用好问责利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真正通过问责压实责任、鼓足干劲,问出生产力、战斗力,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马克思在1859年5月《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5]新的赶考路上,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全党必须坚定不移推动党的纪律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十卷)(一九二七年一月——一九二七年五月)》,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385页。

  [2]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五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18页。

  [3]《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四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67页。

  [4]《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04月15日,https://www.ccdi.gov.cn/specialn/xtlsdj/xtlsdjyw/202404/t20240415_341106.html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九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13页。 

  【本文系2021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思政专项一般项目“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融入高校思政课融媒体案例教学的实践路径研究”(ZX20211075)阶段性成果】

  (梁大伟,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贾永刚,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梦真,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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